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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花桥派出所暴力欺压百姓

2018-11-18 23:40:45发布37次查看
我叫赵占英,邵阳县下花桥镇和平村人,出生于1958年1月9日。我在十多年前,自挖自砌了一口生活用水井,一直无事,但村改自来水,要占用我井,在没正式协商好前,同时没正式坐下来协商此事,没赔偿一分钱。强行施工。我站在水井上不许他们施工,维护自己利益。本应双方协商解决,或司法调解,是利益民事纠纷。但下花桥派出所强势介入,成为利益集团,施工方的保护伞。能承包政府拨款的工程的。在农村是有势有后台者,不言都明。
派出所介入以后,偏袒一方。暴力欺压百姓,将我抬脚的抬脚,扭手的扭手,拖的拖,踢的踢。从井旁到公路二百来米实施暴力。根本不讲理。有视频为据。还给我和女儿以扰乱企业生产秩序拘留十日。适用法律错涣,我是站在我自己建的生活用水水井上,怎么成了该企业的井,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呢?我们会向邵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只是邵阳县下花桥派出所为什么利用公权力介入民事利益纠纷,本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解决。公安介入,暴力欺压百姓,就是对一个刑事犯罪分子也得依法办案,法治还不是人治。下花桥派出所对一个六十岁的农村老太婆痛下狠手,法律依据在哪里……公权力在他们手上膨胀得发紫。
网友:
你好!关于你投诉“下花桥派出所暴力欺压百姓”一事,我局调查情况如下:
2018年2月1日,下花桥派出所接到下花桥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赵占英等人在下花桥镇和平村人畜饮水工作施工地上阻工,严重阻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政府工作人员劝解赵占英半小时无果,赵继续阻工。民警遂依法将赵占英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依法对赵占英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十日。
民警快速处警,依法办案,不存在暴力欺压百姓行为。
邵阳县公安局
2018-02-16 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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