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涟源市委谢学龙书记:
涟源市人民政府宋建明市长:
我们全体龙塘镇建兴村(今小水村)桥档组的全体村民向您请求:恢复本组毛里冲近百亩农田的水利灌溉设施,让荒废两年多的农田能赶上2017年的春耕。
荒废了两年多的近百亩农田,位于国道g207旁边一个叫毛里冲的地方,按高程由高到低一字排列。2015年2月,市公路管理局在其上游建了一个“超限检测站”,国土厅批文总用地0.5512公顷。其中0.2235公顷“其它用地”实际是一口灌溉农田用的水塘。同时,征用土地还挖毁了近100米湄江渠道。自此时起,近百亩农田两年多时间水稻颗粒无收。从项目征地公告时开始,老百姓就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了移址建设、保留水塘或恢复水塘、灌渠的诉求。包括向龙塘镇政府、其它主管的各部门表达意见和建议,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甚至向省市领导实名制举报项目报批、用地、承发包、超规模建设、执法等种种程序非法、违规、违纪行为,但都没有阻止项目的建设。其实,我们的诉求也不是要阻止项目的建设,与政府唱对台戏,只是要求让我们的水田能种上水稻,能有收成,项目的建设而不至于侵害老百姓的权益。我们组人多地少,水田人均不足两分,这里几乎是我们全组的口粮田。
曾经龙塘镇人民政府“答复意见书”说这是“一口废弃多年未用的枯塘”和“补偿还塘费已支付到位”。但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错误说法。①为证明那是一口能灌溉的水塘,当地老百姓个个签字,按手印的报告和一些原公职人员、老党员的证明材料寄给了有关部门;②没有那口塘的蓄水调节作用,一周只供2到4小时水的湄江渠道(末端)保不了近百亩水田灌溉,两年四季水稻颗粒无收是铁一般的事实;③所谓水塘补偿还塘费,钱不知道呆在哪个的帐上,亦或被挪用贪污也不知道。确实是没有一个老百姓用一分钱!
人勤春来早,惊蛰已过,清明时节又要抛粮下种了。我们的田能不能插下去,就拜托您了。时不待我啊。
涟源市龙塘镇建兴村桥档组全体村民(签名页附后)
2017年3月6日
为民生!该认真落实了。否则,为谁而官呢?又为谁而管啊?
咱涟源太黑没希望!
龙塘镇范围内水利设施荒废情况特别严重。
那口塘位于g207线龙塘镇建兴村桥档组路段,被一个叫“龙塘超限检测站”的建设项目征用了。这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完完全全是个错误的时候、错误的地址、搞了个错误的事情,造成了一步错,满盘错的“民怨工程”。
1)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通车后,这个超限治理站项目的选址位于二广高速娄底北出口、二广高速涟源东出口、长韶娄高速桥头河出口三个高速出口的合围区域内,面积不过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5万,没有一家规模以上企业,甚至没有一家像样的企业。关闭小煤矿、小水泥厂以后,经过此处的货运车辆日均不到100辆。所以,立这个项目是不必要的。
2)规划选址不当。相比现址,原南风水泥厂废址上兴建该项目更加经济合理。沿路长度300米以上,拆除废墟宽度100米以上。原有广场基础牢固,基本无土石方工程。原南风乡(并入龙塘镇)划拨建兴、文礼、观塘的茶场用地建厂,关停至今多年一直闲置,适当补偿土地权益后可直接建站。其次是现址往北移100米,同样是这个组的地,紧靠南风水泥厂围墙,西侧用地更宽阔不要挖山填塘。保护了原灌溉水渠与水塘。
3)项目可行性方案研究报告,流于形式,杜撰数据,没有充分的调查研究。农田水利系统的破坏与恢复,自然水系的破坏与补充等重点内容未做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不客观、不完整、不科学。项目可行性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完全将一个不可行的项目反了个向。
4)项目总用地上报的数据为0.5512公顷。其中灌溉用水塘0.2235公顷填报的用地性质为“其它用地”,事实是近百亩水田的灌溉用水塘,是农田水利设施。虽然报批程序表的选项中无“农田水利用地”的选项,但下级上报有顾意隐瞒之实,上级审批有走“过场”而渎职之嫌。
5)征地程序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该项目征用的村民承包经营旱土或水田,未经一个村民签字。不要村民确定土地权属、耕种类型、面积,也不要村民签字画押,更不说经民主同意表决。
6)该项目征用地范围内有灌溉用的湄江渠道100多米,灌溉用的水塘近3亩,2010年兴建的农田改质排水渠几十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该项目申报未经农田水利主管部门同意,也未经灌溉获益人同意,也未对灌溉区提出相应的补偿方案。
7)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5)湘政国土字92号批准用地0.5512公顷。实际实施用地10亩以上,征地红线范围外刘正平、刘生才、刘积成等的土地被挖毁利用,建兴村茶场的退耕返林林地挖去好几亩。是典型的少征多用。
8)项目实施有关单位视征地公示程序为无物。于2015年2月3日,在涟源市公路局张榜公示。当地村民随即向有关单位反映情况。但于2015年2月5日强行施工。
9)建设项目没有招标投标程序。由无施工资质,无专业技能,无管理能力的“三无人员”承包。施工前无施工许可证,无任何报建手续。
10)项目超规模建设。美其名曰“龙塘超限检测站”的项目,其实盖的是上档次的公寓楼。检测用房不到400平方(含地磅棚),卸载棚60平米。而办公及公寓用房为三层楼三四十间房,一千多平方米。与其说盖一个“超限检测站”不如说是盖一个招待所更加确切。
11)滥用公权,以公权压制私权。2015年2月5日,强行开工当日。龙塘镇干部吴明组织出动包括龙塘镇全部干部、交警、公路、派出所干警等百多号人,三十多台车辆。三人一组夹持一个村民。在老百姓无任何过激行为的情况下,抓走了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刘生才的崽),抓了一个刘海平的崽,不到二十岁。一个六十多岁的妇女拖得当场呕吐。
12)事情从一开始,老百姓就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诉求。包括向主管的各部门表达意见,包括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甚至向省市领导实名检举。几乎是没有效果。项目建了,农田毁了。
以上十二条,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建设局、公路局、公安局、信访局、龙塘镇等一个个有关联的部门,其做法哪是依法依规做的?是凭良心做的?哪一个办事的人员对得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父亲,老祖宗?要么是没人管事,要么是管坏了事。所以,民怨不曾消散,维权还在继续。
2017-03-10 11:4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