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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一中高二多个班级老师强迫补课

2018-11-18 19:11:23发布8次查看
汝城一中高二多个班级在外找好场所进行补课,例如酒店,会议室,工厂,废弃大楼,社区工作室,开展了一段时间的补课,收取1000-5000的补课高额费用,现又以讲新课威胁学生进行补课。
肖力光律师:参考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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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菠菜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的回复
接到投诉后,我校高度重视,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现回复如下:
1、根据郴州市教育局、汝城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高一学生于2017年7月5日期末考试结束后离校,部分偏远山区的学生于7月6日、7月7日相继离校。截止7月7日上午,高一学生已全部离校。
2、我校在放暑假之前分别召开了行政会、全体教职工会、年级组会,在各种会议上都反复强调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教师利用暑假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或在其他培训部门供职上课,同时通过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教职工发送了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与老师签订相关责任状。
3、我校没有组织学生暑假补课,不存在“讲新课威胁学生进行补课”的事情。
4、如果有教师在“酒店、会议室、工厂、废弃大楼、社区工作室”组织学生补课,或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或在其他培训部门供职上课,纯属教师个人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网友对汝城一中教育教学的关心和厚爱,我校将一如既往,依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勤奋扎实开展工作,为学生成长服务。
湖南省汝城县第一中学
2017年8月9日
2017-08-08 1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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