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居委会干部选举开始了,现在由他们指定几位代表去参加选举……要求我们签字同意,所以我认为我们普通居民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种的做法,肯定违反了基层选举法,希望领导重视下,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石鼓镇工作以及大桥居委会的换届问题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落实,回复如下:
第一,本次我镇大桥居委会换届选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统一采取间接选举方式,在推选新一届居民代表时由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由居民按照20-50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每个居委会代表人数一般在50-100人左右。提倡推选党员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推选居民代表应召开居民小组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从高到低产生。一户不得产生二名以上的居民代表。目前大桥居委会新一届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正在进行,还未结束。
第二,经查实,大桥居委会在换届选举工作,推选新一届居民代表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程序把关不严现象,镇换届选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督查工作时已指出问题,并已发出督查通报,责令大桥居委会认真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操作,对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推选的居民代表一律不予认可,由居委会组织重新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产生居民代表。另外,镇纪委联合组织部门对大桥居委会换届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进行了进一步的业务指导,要求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和章程,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再次感谢您的反映,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湘潭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2017-04-11 17:4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