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桑植县房管局修建阳光家园时对我房屋损坏尽快维修
2014年4月,桑植县房管局在修建阳光家园公租房是开挖地基和铺设地下管道时,挖机挖到了我家房屋的基脚,当时我就向阳光家园负责人反映,但负责人说没有事,当时房屋的确没有什么问题,我想修建公租房是好事,我应该支持,不要为难施工队,就没有多想。2014年6月时我发现我的房屋出现了一条裂缝,我立即把这一情况向房管局口头反映,房管局的谷臣国局长到现场查看后叫我用薄纸糊住裂缝,说观察一个月后再说。一个月后房屋裂缝不断扩大,已经形成接近一厘米裂缝,我又向谷臣国局长反映,谷臣国局长当场表态一定会把我损坏的房屋维修好的,我就一直等待着。2016年2月我看到阳光家园即将完工,期间房管局一直没有找我协商房屋整修的事,我再次到房管局反映此事,房管局的领导答复会帮我整修的。2016年4月阳光家园已经完工了,我又一次找到房管局,这时房管局的态度完全变了,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我找到现在主管的熊局长,熊局长叫我拿出整修的方案,几天后我拿出整修方案后熊局长又叫我拿出房管局修建阳光家园时损坏我家房屋的证据和房屋损坏的鉴定报告,还叫我走司法程序。修建阳光家园以前我家的房屋是好好的,阳光家园动工后我家房屋就出现了裂缝,地基就下沉了。我对桑植县房管局这种不作为和推诿责任的做法感到很寒心。难道桑植县委领导下的领导干部就是这样为老百姓服务的?我的要求只是房管局对我损坏的房屋加固整修,又没有其他的要求,难道不应该吗?不合理吗?我希望上级领导能为我做主,为我主持正义,解决我的合理要求。
网民“szlxm:
你于2016年4月25日在网上发贴声称:2014年4月桑植县房管局在修建阳光家园公租房开挖地基和铺设地下管道时,挖机挖到了他家房屋的基脚,经我们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其具体情况是:
网民“szlxm”房屋偏房部分(一层)距阳光家园项目房屋施工位置约50米,管道铺设地点与其房屋地基相距1米,在阳光家园项目基础实施时没有动用重型机械,全部是人工开挖孔桩,对周边房屋没有造成影响;网民“szlxm”反映的“2014年6月房屋出现裂缝且不断扩大的现象”这个问题。原分管此项目的副局长在当时已作出了明确的答复:“用薄纸糊住裂缝,观察一个月后再说,如果是阳光家园项目修建过程中影响其房屋出现裂缝就一定会把损坏的房屋维修好”。由于阳光家园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每一笔开支必须是财政部门评审后方可支付。所以该网友所提出的诉求,只有按照《民事诉讼法》看了这回复,居然拿法律作挡箭牌,真让人脸红。
我毫不相干的一局外人看,如果未建前无裂缝,建设后有裂缝,过程中有扩大,不与你相关那与谁有关。你要证明与你无关才对。
你们多次到现场,我一次都没有看到。你们纯粹胡说八道。也没有人找我了解情况。老实人就那么好欺负吗?世界还有天理吗?
2016-04-25 23:5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