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源市七星街镇纪委书记周付文包庇镇公路站
胡鑫虚报公路里程,骗取国家公路硬化项目资金的
实名举报
尊敬的各级纪律委员会领导:
你们好,我叫李兵山,男,汉族,农民,1953年12月27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七星街镇湘波村花屋组,电话:13548809655.
现有一事件特向各级纪律委员会领导进行举报,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村于2015年从三角村交叉路口至湘波村火车路口止,共计长不到1000米,宽6米,硬化厚度为砼20公分,从网上查阅得知,2016年涟源市公路局已支付给镇公路站《七星街镇》86.82万元,镇公路站实际支付给湘波村只有72.35万元,光扣14.47万元未进本帐户,据了解镇公路站向涟源市公路局申报材料是按长1447米,宽6米,申报的60万元/公里可补的款项,而镇公路站是按不到1000米,宽5米,每公里按50万元补助的款项,另多报了447米虚数,现七星街镇纪委书记周付文包庇镇公路站胡鑫弄虚作假挪用了14.47万元,属于职务犯罪,贪污行为。而按不到1000米硬化路面的款项,只需要50万元。从中又贪污22.35万元,合计贪污36.82万元。
还有包括湘波中学和公路庆功会共收到现金23.4万元,在内他们共同合伙谋利达到60.97万元。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原则,同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反腐反贪的政策,我多次在网上举报到涟源、娄底、长沙等各政府机关纪委领导达有三四个月之久,得不到答复与解释。而在2017年9月1日涟源市七星街人民政府,纪委书记周付文公路站领导,胡鑫答应我在2017年9月2日8点钟赶到七星街镇信访室等候答复,骗取国家公路硬化项目资金的实名举报,结果在信访室一等就是三个小时,哪知纪委书记周付文,公路站主要领导胡鑫两人共同关闭纪委办公室的门,商议应付举报,编报虚假材料和虚假经济数据,否定事实,推卸责任,采取强制措施,逼迫我在举报材料上必须要签上《同意再不上访》《事情以处理好》这两句话。我看了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我拒绝签字。后我就在举报回复书上签上了两句话。(以上事实我看过,湘波村和工农交叉路口到湘波铁路为止不到1000米,答复的公路里程不实在。)
以上经济数据不符合,我想不通,这就是我对七星街纪委书记周付文和镇公路站胡鑫的强力答复,以上事实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纪律委员会的领导同志,严格按照7月18日,中央政法院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主要领导责任者查处,对违纪贪污相关责任人予以查办为盼!
此致
敬礼
举报人:李兵山
2017年9月3日
如你所说的属实省、市纪检应予以加重严办。拍苍蝇用先从纪检队伍抓起,如果打铁不自身硬,反腐倡廉就起不到作用,就成了一句空话,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无法转变。
一楼楼主:我们七星镇公路管理站胡鑫虚报公路里程,骗取国家公路硬化项目资金的据我所知道的还有峡山村、香炉山村和增加村,而且数目巨大。
2017-09-03 18: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