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办法》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获每月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红包”(见制图)。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提高100元。这也就是说偏远乡镇工作满3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最多可获每月600元补贴。《办法》明确,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办法》表示,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有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虽然政策出台多几年,很多单位都已执行到位,但是衡东县乡镇卫生院一直没有发放,我想问乡镇卫生院是不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如果是为什么乡镇卫生院却迟迟没有发放,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回复。
现在的乡镇卫生院严重缺乏人才,每个卫生院都需要医务人员,谁都不愿意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正是因为工作任务量大,待遇低。
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特申请撤回,不再上诉。
2018-05-31 16:2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