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侵权逍遥法外、依法维权蒙冤入狱
全球难觅的政府、公安局和检察院高超制造冤案的才华
我叫贺双衡,女,54岁,湖南省双峰县荷叶镇原永镇村现富托村樟树组村民。
2015年10月,本组村名朱光伏不遵从组长罗松清:“朱光伏你修路要占用朱海平的林地,必须要与朱海平打招呼”的嘱咐(详见罗松清的证词)强行挖掉我经双峰县人民政府定权发证的林地。(详见林权证)(因我家住处相隔自家的林地有一里多路远)。得知情况后我夫朱海平去找村书记葛增辉处理,葛增辉认为朱光伏是村妇女主任之父,应由朱丽芬和父亲去协调处理。朱海平找到朱丽丰说明情况后,朱丽丰不但不认真解决,反而说没有占你什么地。逼迫我夫在等候两个多月无任何答复的情况下,才于12月21日下午去到被朱光伏强行侵挖的林地上去植树补救。就在这时,朱光伏出动妻、子三人来到现场,朱光伏用左手扯掉朱海平所栽的杉树苗子丢掉,朱光伏之子朱海球挥拳打朱海平的脑袋。本组五保户老人朱羹生前来劝阻,在相互拉扯中相继摔下路墈,唯有朱光伏当时没有摔下。然而朱光伏来到墈边观看自己妻、子摔到了什么地方时,不小心自己也摔下了路墈,被路墈下的竹千柴蔸挂伤。当时朱光伏之妻袁佩云电告葛增辉,葛增辉叫袁佩云报警,荷叶派出所来到现场不问情况就将朱海平单方连栽树的锄头和柴刀押到派出所审讯,要朱海平承认是用锄头挖伤了朱光伏。因为朱海平确实没有伤害朱光伏,所以始终不肯认可这样的说法。在未得到其他证据后,双峰县公安局给朱光伏、袁佩云、朱海球三人作了法医鉴定,其结果:(1)朱光伏轻伤一级,十级伤残,无后继治疗费。(2)袁佩云为轻微伤、十级伤残,朱海球轻微伤,后继治疗费一万多元。逼迫朱海平接受调解,达成了调解就不捕人,如不达成调解就要逮捕朱海平。由荷叶派出所组织调解,在调解中阳兴旺(朱光伏的女婿,原任过荷叶派出所协警)开价要朱海平赔偿朱光伏11万元。朱海平进行辩论时,阳兴旺拍案大吼,指令阳群华(荷叶派出所所长)将朱海平逮捕。顿时荷叶派出所成了阳兴旺的私人法场,在场调解的永镇村书记葛增辉、攸永总支书记曾庆顺认为是民事纠纷,不能捕人。朱光伏请来的律师也认为要赔偿11万是不合法的,因此调解没有成功。
2016年2月1日荷叶派出所副所长谢争科以帮朱海平检查伤情为幌子将朱海平骗到双峰县城附近的一个高山上,关到一间屋子里逼迫他要承认是用锄头挖伤朱光伏的,直到天黑才让他回家。
为了到达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同年2月24日双峰县公安局将朱海平以“故意伤害罪”抓进看守所里关押,妄图以此方式逼迫朱海平承认犯罪。3月9人双峰县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把朱海平释放回家。朱海平释放后阳兴旺指使并精心组织朱光伏夫妻及儿子到检察院横吵。4月27日双峰县检察院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批捕,将朱海平无辜关进牢房。朱海平蒙冤入狱后,我镇广大干群强烈反抗,他们出具了联名控告,有107户代表上千村民和永镇村在家的8个共产党都签字按手印,请求释放朱海平。广大人民的正义呼声始终不能触动他们制造冤案的黑心。我家有74年党龄从事基层34年工作的老母亲赴省、县上访,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敦促双峰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29日给我作了书面答复。
该答复完全颠倒事实、混淆黑白,并在答复中称“2016你1月9日,我局荷叶派出所依法对朱海平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2016年2月24日我局依法对朱海平刑事拘留。”其中的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说法让人无法理解。尽管我们对他们的答复一一进行反驳,他们始终站在铁心办冤案的角度上死不悔改。他们比河北省灵寿县公安局抓人牟利的潜规则还要厉害,他们还瞄准我心里崩溃最危急的时候,在2016年5月25日由原来开价11万元降到40800元,况且800元还能退回作强占我林地的买家来诱骗我到他们预先制定好的刑事谅解书上签字按印。
一来捞取承认我夫大人的证据,二来引导我非法私自出卖集体土地的错误。当我醒悟后于5月26日出具反悔报告(详见反悔书)。当我出具反悔报告之后,将检察院和荷叶镇的官员急坏了,双峰县检察院廖检和起诉科王志祥等三位警官会同荷叶政府贺拥军、刘希和等十多名各干部把我叫到荷叶政府三楼强行压服我调解。调解中却不见朱光伏家人到场,明显完全是警方和官方的意图,所以我不接受。由于他们始终没有从我身上榨出油来,就只好以接二连三的退捕,其实在退捕中并没有补充什么新的证据,就连公安局将锄头口子等四个点进行化验无一处有血迹的情况下,将我夫死死的关在牢房里。(其中2016年10月30日检察院又给朱海平加上涉嫌盗窃一案的罪名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当我查问朱海平盗窃何物时,廖检回我的短信说是办案人员的笔误,朱海平没有盗窃什么。
身为一个县级司法监督权力机关,办案是多么的混账!)就连我夫跌断手臂生活不能自理,我苦苦哀求取保候审他们都不肯放过。就这样由他们用种种手段拖到2016年12月5日还是以朱海平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提起诉讼之后在双峰县法院里有延迟了三个半月,直到2017年3月17日才开庭审理,庭审中双峰县国藩律师事务所王菊香律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公平、公正的为朱海平作了无罪辩护(详见辩护词)。而双峰县检察院的公诉人贺彩银以朱光伏是原有小路拓宽不存在占了朱海平的地方和朱海平不该到新修马路上去栽树,以及朱光伏之妻袁佩云打电话给葛增辉的电话记录单当作铁的证据,对五保老人朱羹生“朱海平没有伤害朱光伏”的证词以无佐证等歪理进行否定。从2017年3月17日开庭审理至今又长达一个半月时间了,朱海平仍被关在牢房里得不到光明。
纵观朱海平故意伤害罪这一特大冤案,完全是由于荷叶派出所和地方政府一些官员,无视党纪国法、藐视法纪尊严、滥用手中的职权,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竭力庇护下属,达到抓人牟利潜规则的实现。抱团取暖,把一件完全可以由基层领导都能解决的小小民事纠纷,故意制造一场特大冤案。双峰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也投身到这场冤案之中充当重要角色。特别是双峰县检察院作为一个司法监督权力机关,明知故犯,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损害法纪尊严,削弱人民对国家司法权力的公信力,完全是与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方针政策唱对台戏。
请求上级领导,坚决遵循依法治国的宗旨,以法律为准绳,彻底为朱海平冤案平冤昭雪,让老百姓能真正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享盛世清平之乐。同时要彻底清查并严厉打击制造这场冤案的黑后台,不论他职位多高资格多老,必须将这样的黑后台绳之以法,让党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温暖百姓的心!
希望公平的审判,严厉落实追责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据悉省报一记者一直关注让事,只等法院判决,就会深度报道,双峰县又要出名了!
这是什么世道!贪官刁民!望有关部门明察!
2017-05-07 10:3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