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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天邦•紫金苑问题各职能部门回复的质疑

2018-11-16 15:42:08发布9次查看
相关链接:岳阳天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问题多,业主维权无门
  关于天邦•紫金苑问题各职能部门回复的
质 疑
岳阳市天邦•紫金苑小区业主在多次与开发商和各职能部门周旋无果后,广大业主处在诉求无门的尴尬境地时,开发商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业主都心寒的举措,在8月18日下午5时左右竟召集50几名纹龙画虎的所谓公司员工,在金鹗山派出所民警面前赤裸裸的威胁维权业主代表,还大言不惭:“枪打出头鸟”。业主们在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情况下于8月19日上午九点半左右,集体到市政府依法维权。
市政府信访局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楼区政府、社区、市政府律师等多部门联动,就业主代表提出的诉求进行现场回复和对接交办。但经查阅国家规范,本小区业主认为部分职能部门信口开河、轻描淡写,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根本就没有站在公平公正角度对待问题,更对建设过程中监管失职行为只字不提。现质来函疑如下,请各职能部门书面回复。
一、 对市住建局关于墙体开裂解释不予认同。
市住建局的同志一直强调"国家住建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房屋质量验收达到百分之七十合格率就是达标的,本小区主体结构是没有问题的"纯属断章取义。稍有点建筑基础的人都知道,合格率>70%是仅对一般项目要求,主控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请问住建局,本小区墙体开裂部位是属于哪项分部分项工程?产生裂缝的原因是主控项目还是一般项目存在问题?就目前小区每户普遍开裂现象,该合格率>70%是怎么评定出来的?市住建局得出“主体结构安全”的结论都参考了哪些依据?针对现场情况,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做了哪些检测或鉴定排除了非安全因素?发表相关言论者和市住建局是否可出具书面承诺?
二、对市住建局出示的设计单位关于墙体开裂处理方案不予认同。
市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理更专业、更权威,而仅根据原设计单位提供了一份处理方案就将开裂原因推给了天气原因导致的不同材料收缩引起的裂缝。请问贵局,你局在针对出示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处理方案前有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是否理由充足,是否站得住脚?
国家《砌体结构设计规范》“6.3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主要措施”作了明文规定:6.3.1 为防止或减轻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由温差和砌体干缩引起的墙体竖向裂缝,应在强体重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温度和伸缩变形可能引起的应力集中、墙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
同时6.3.2条为防止或减轻房屋顶层墙体措施;6.3.3条为防止或减轻房屋底层墙体措施;6.3.4条为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界处防裂措施;6.3.5条为非烧结砖的防裂措施;6.3.7为窗台下和窗台角墙体防裂措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4 规定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鉴于国家相关规范从设计、施工角度,对砌体和抹灰工程防裂都有明文规定。若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防裂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验收规范施工,是不可能出现天邦.紫金苑家家裂的情况的。天邦.紫金苑小区目前的情况是设计方案中未采取防裂措施?还是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规范施工导致的?请市住建局严查。
三、对市规划局关于门头规划修改、规划验收等不予认同。
1、对于门头修改规划方案及公示不予以认可;
普遍业主反映,在市规划局所谓的公示期内本小区里从未见规划局有关处罚公示。同时对于一个目前入住率都超低的小区,即使规划局在20 15 年 2月 14日进行了张贴,又有何实际意思?
2、市政信箱中就开发商擅自增加会所256平方米的处罚方案不予认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请问贵局,擅自增加会所为何没有拆除?若属于不能拆除范围,又是怎么得出结论?即使属于不能拆除范围,也应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而不是仅罚款10%。
3、违规操作、违法先出示规划验收合格,后补规划验收流程不认可。
会议中将违法先出示规划验收合格、后补规划验收流责任推给业主们要求按期交付。按期交付属于开发商应尽的义务,若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业主们将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规划局在没有走验收流程的前提下,擅自变通出具规划验收合格的结论,属于违法行为。请政府部门督促规划局撤销规划验收合格证明,严查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违法行为,同时核查是否存在官商勾结、腐败行为。
四、对电梯事情处理意见不予认同。
天邦紫金苑小区电梯故障存在相当一段时间了,特种设备监测单位将问题归咎于受潮等非质量原因。请问在得出此结论前,有没有检查过电梯配置(品牌、型号等)是否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各种配件是否具有兼容性?
五、本小区在仅完成了主体验收(2015.1.30)的情况下违规交房,开发商将小区质保期约定为主体验收时起算。请相关单位严格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履行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新计算质保期、履行质保义务。
看来整个小区的规划、基建、安全卫生及配套服务都存在严重问题,这样的楼盘居然能正常销售?政府部门必须严肃处理开发商及物业承包商,对于不作为的职能单位,需要向市级或省级纪检部门举报!
小心,官官相卫。
怎么把这个帖子顶起来?别沉了!
天邦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企业!没有半点企业的担当!
身为岳阳本地的企业,居然不为当地人民谋福祉,反而坑害老百姓,让人痛心,只希望政府能依法依规处理,为民作主!
2016-08-21 18: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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