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郴州市民李勇,由于不知道当时执勤交警警号和名字只能冠以桂阳交警,2015年11月6日中午11点多,本人驾驶家用小轿车湘l2252a走省道322,通常说的桂嘉路,由嘉禾往郴州方向行驶,途经桂阳快接近方圆镇球村“鸭溪中桥”200米处时,发现公路右侧有测速仪,警车就隐蔽在树丛中。当时我想交警怎么这么执法,我们公民也有监督的权利吧,于是把车开进警车隐蔽的地方想问问情况,警车车牌号是湘l9111警,车副驾驶坐一个女同志没着装,和佩戴人民警察标志,这时车后门也下来一个男同志没着装,和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有相片),我问他们,怎么测速没在仪器前方200米至50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你们这是隐蔽执法啊?男的拿个文件说你自己看,我一看是这么规定的啊,他说那是省里的文件,意思是省里离这远不管用,我又说你们怎么不着装持证上岗执勤?他说是测速仪执法又不是拦车检查不用着装,试问测试仪由谁带来又由谁操作,谁录入系统,是我们一般市民吗?那所有由他们测的超速都不具备法律效应吗?由于要赶时间我准备开车走,只听那男的对女的说快把他的车牌拍下来看我怎么收拾他,(结果真的收拾了系统给我录了超速50%至70%罚款500元一次扣12分)这是一个人民警察说的话吗?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跟社会上的渣子,流氓地痞有什么区别?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提倡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可桂阳交警身为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如此淡薄,人民警察条例和执法的纪律都不懂,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市民还有什么安全感,怎能不心寒,特恳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1、批评隐蔽执法这种可耻的行径2、查清桂阳两位交警的身份按照纪律严肃处理3、撤销对我车辆报复的处罚,期待公平、公正的结果,谢谢!
如果楼主说的话是事实的话,桂阳交警公报私仇太可恶了
桂阳拐子多,你又不是不晓得,还去硬顶
打郴州市市长热线0735-12345投诉
湖南都市0731-4802110 投诉
湖南经视0731-4802802 投诉
如果以上主人翁说的是事实那这不守法的交警可为严查
钓魚执法可恶需纠正,9111警车执法人员应清退!
不回复等于乱搞测速,应追责!
桂阳交警隐敞执法应取缔,心虑不回复,还桂嘉路合法之路。
反映情况遭报复,这是桂阳交警的作法,维护百姓利益,取缔违规测速!
李勇在桂嘉路遭桂阳交警违规测速报复扣12分,应究正!
2015-12-10 16: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