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6月10日中午在益阳市中心医院食堂就餐时,点2两份12元及1份13元的盖码饭,收费员竟要收我38元,为他指出来后,他的态度相当恶劣,用100元给他找零,他也只找我53元。当晚在再次在食堂就餐,原本4元一份的丝瓜,收费员竟收费10元。6月12日中午在内科病区的大厅就餐(菜品由医院食堂提供),所取菜品为茄子炒肉,当吃到约三分之二时,菜中竟有一条花色虫子的尸体。当时工作人员退了我这一菜品的钱,我也就未再追究。晚上我们一行三人到食堂餐厅就餐,取了一份辣椒炒肉(大菜盆盛装)等菜品,在这辣椒炒肉中也横着一条大肉虫的尸体。找他们工作人员要说法,他们竟说只能从原盆中换一份辣椒炒肉,或是退了这份辣椒炒肉的费用。我当时不答应,要找餐厅经理,他们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其间收费及处理这一事件均为同一工作人员),并称随便我如何处理。
我当即向益阳市长热线进行了投诉,很快,6月14日,赫山区食药局派员对此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认为其环境卫生很糟糕,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事后6月21日,该院行政部门负责人主动电话联系我协商消费赔偿事宜,并达成一致意见,由食堂补偿500元。时至今日,承诺的补偿非但未到位,医院行政部门也将这一事件再次推给食堂处理。食堂人员今天联系我说只能补偿60元,并要求我从株洲去医院拿取,这样傲慢的处事作风,我认为比在菜中吃出虫子更让人恶心。好在我已两次向市长热线及益阳市卫计委投诉,益阳市药监局也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我相信政府职能部门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
确实差
经医院食堂管理部门行政科与刘先生沟通,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将对相关服务窗口进行严格督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让群众在院享受到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
2017-07-11 07:1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