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一个小的广告店,从10年起和金润商业广场进行广告业务合作,13年年底后金润出现经济紧张至今拖欠我广告费用7万多元,16年听消息说原老板米晓慧转让了整个金润。我先后多次去售楼部要求结账都无果,后又多次进行各方面登记账务,由于我们是没有签合同,是由金润管理层签字登记的广告费用,这次金润换了所有的管理层我们无处要账,又没有一个正式的欠条。现在还可以联系到以前的管理人员,但是如果过几年我们联系不到了,我们又没正式的合同,该怎么办!我自己一个小店子要养活一家人,这笔钱可是我几年的劳动力,望政府给予明确的答复!
“liya5531”网友:
您好!你的帖子我们已收悉。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建议你及时收集广告费用的证据后,再次与金润商业广场进行核实结算。若不能达成协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辰溪县司法局
2017年7月11日
2017-06-26 03:5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