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丁隆香,女,衡阳市雁峰区茶元四组村民,家里四口人。1986年与全卫东结婚,在经过我们申请,并经村民小组、村委会、乡政府同意后,全卫东落户我方茶元四组。
当时经组民多次会议决定:一是让我和全卫东向组里缴纳落户款一千元,二是全卫东自落户日起十年内不享受组民待遇,十年期满后有与组民的同等全利义务。
2011年,因我们组土地一次性清产,2012年分配土地补偿款,村里和组里故意不将全卫东作为组民对待,只按我和我的两个小孩共三人的份额进行分配。
我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土地补偿款公平发放的文件,我的爱人全卫东也应该分配土地补偿份额。
根据四组组民会议的意见和组长的证明,我爱人全卫东也应该分配土地补偿款。
为此,我多次向组、村和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反映冤屈,但就是没有人管。
而且,我多方调查了解到,村里组里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严重违反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决定、严重违反全卫东落户时的协议,随心所欲地处理土地补偿款,随心所欲地扩大开支,随心所欲地只认亲疏不认规矩!他们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反民主议事搞土皇帝政策、雁过拔毛肆意损害群众利益。
我今天投诉到红网,希望政府能重视我反映的冤情和村组干部胡作非为的行径,并安排干部依照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文件实事求是地处理,依法依纪规范村组干部的行为,维护我们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
这应该都是你们村里、组里搞的鬼!!
2016-11-15 15:2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