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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大石村村民12户良田被违规侵占修路15年没人管

2018-11-16 7:21:31发布8次查看
关于大石村良田被违规修路侵占请尽快处理的报告
尊敬的高坪镇党委政府领导、大石村领导,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
修路建桥,乃百年大事,造福子孙。我们作为大石村的居民,对于合法修路绝对双手赞成。但是,我村在2003年修建所谓机耕道(从大石村老年活动室水泥桥至大田村段)时,在部分田地权利人不知情或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被强行长期非法占用。自2003年修路至今十五年来,政府和村里一直没有给被非法侵占田地的村民任何处理方案或补偿措施!十五年来,我们多次向村里或镇里反映,年年没有得到处理。可谓年年反应,年年失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国家的相关法律都指出,征用土地都应当给予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予以合法补偿。因此,我们郑重请求:请相关领导尽快给出征用土地赔偿处理方案,并在一个月内实施完成!不要让我们15年来一次次失望,引发村民的极端做法。
请各位领导、各位父老乡亲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为我等草民考虑。我们愿意为集体修路做贡献,但是不愿意被非法侵用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请各位领导、各位父老乡亲保护我们的命根子。
大石被侵占良田村民
2018年4月22日
附:
土地被侵占村民及其被侵占田地面积:袁愈蛟0.88亩,另有0.26亩无法耕种;袁士明0.56亩;袁易中0.4亩;袁理中0.4亩;袁名带0.4亩;袁愈常0.3亩;袁孟中0.3亩;袁道生0.25亩;袁愈湘0.2亩;周荣华0.2亩;刘冬南0.1亩;袁愈贤0.1亩。以上共计12户,4.35亩。
高平镇大石村村民向贵栏目反映《12户良田违规侵占修路15年未得到处理》的问题,同时问政隆回县委书记王永红同志。我镇获悉后,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2003年修建机耕道(从大石村老年活动室水泥桥至大田段)时,违规侵占他们的良田,15年以来没有给予任何补偿处理措施,请求相关领导尽快给出征用土地赔偿处理方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03年,高平镇大田村、大石村、三星村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从大石村老年活动室水泥桥至大田村修建一条机耕道,占用了大石村部分村民的责任田,具体面积可以现场丈量数据为准。项目完工后,此事未做妥善安置处理,也没有找到处理此事的相关文字依据。
三、处理意见
1、向大石村12户被占田村民了解核实情况。
2、立即成立处理工作小组,召集三个村原村支两委领导,村民小组长,部分知情群众现任村支两委干部,以座谈会形式磋商解决此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高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2018-04-22 1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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