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曹氏乡亲来说,这是一个黑色星期五。
当天中午,警察毫无预兆地进入村子,在未出示任何传唤证或拘捕证的情况下,用武力将七位正在家中吃饭午休的村民带走,并在拘捕过程中打伤两位与他们理论的村民。这七位村民是:胡菊香,女,70岁;李元满,女,69岁;叶青莲,女,61岁;冷雪梅,女,60岁;曹敬生,男,63岁;曹文魁,男,40岁;曹再辉,男,35岁。事后人们才得知,拘捕他们的理由是一年多以前的一次砸门事件。而且公安放话说:“只要签字同意迁坟,即可释放。”
事情要回到一年多以前。2016年1月5日半夜,同是龙光桥村民的曹立明等人在村支书曹方玉的指使下,掘开同村曹德麟老先生的老伴的墓地,开棺扳下老人的三根遗骨。更有甚者,老人的两个儿子曹梦龙、曹梦凤及侄儿曹乐尧三人悲痛欲绝,赶去质问村支书曹方玉,却被当地公安人员于7日上午抓走,拘留在赫山区公安分局。已是耄耋之年的曹德麟老先生前往公安局讨要说法,却被告知:“只要同意迁坟,一定馬上释放。”盗墓者堂而皇之地报警抓人,被盗墓的墓主亲人却被无理关押。其他村民得知后,义愤填膺,赶去曹立明家,并在冲动之下砸了他家的大门。曹立明本人自知理亏,没有报案,更没有向任何人提出索赔。一年多后,当地公安局找上门来让迫使他做笔录,逮捕了前文中的七位龙光桥村民。
看得出来,公安两次抓人,都涉及到迁坟一事。龙光桥曹氏族人拥有一块飞地,即益阳市赫山区猴舞坪曹氏祖坟山,占地约28.5亩。从宋朝起,曹氏家族的先人们就陆陆续续葬在这里,绵延千年,历经无数战乱,血脉不曾中断。清朝时更有族人出资买下这块地,作为龙光桥曹氏家族的公益墓地。如今这块地的归属为龙光桥集体所有制土地。2006年,在曹氏族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块地被市政府私自出让给了益阳市佳宁娜房地产公司。从此,曹氏族人开始了自己噩梦般的漫长维权之路。而当地政府官员在这一过程中耍尽各种机关伎俩,欺上瞒下,不断恐吓威逼曹氏族人,丑态百出,政府威信全失。
2013年11月,在长期且多方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身为曹氏后人的美籍华人曹钢教授代表曹氏家族公布了一封《给益阳市政府的公开信》,引来网络关注。2014年7月,报道并发表《程序违法罪恶知多少》一文,强烈批判了这一违法违规的迁坟事件。然而,这一切似乎无法阻挡罪恶脚步。他们利用公权力,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曹氏族人,并公开扬言:签字同意迁坟即放人。而所抓之人皆是村里安分守己的守法公民。与之形成强烈反讽的是,益阳市赫山区政府正在进行的一个“平安赫山,你我共建”活动。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来崇尚“百善孝为先”。曹氏族人为保护先祖栖息之地,不惧强权,据理力争,何罪之有?益阳市政府为达目的,无故抓人,天理何在??公义何在???
黑官,没有天理,主要是现在人的良心都、黑了!
这干什么?
怎么现在益阳的官都这么无理啊!都没个人管管吗???就任由他们这样欺负老百姓!!天理何在啊????????
网民“rabbieling”于2017年3月30日9时49分,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赫山区龙光桥迁坟问题引牢狱之灾,扬言迁坟即放人》一贴,帖文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相关单位认真调查,依法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帖文所述曹氏祖坟山用地属于赫山区龙光桥办事处龙光桥村集体土地,2015年10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益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地。征地公告下发后,大部分村民积极配合征地政策,陆续主动迁坟。在此过程中,曹某良、曹某普、李某满、曹某娥等人极不配合征地迁坟政策,为主组织煽动他人阻止迁坟,甚至无故殴打迁坟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2016年1月3日,吴某香、冷某梅等人故意阻碍曹某明、曹某迁坟,将曹某明家人打伤,卷闸门砸烂,直接经济损失600余元。同月6日晚,李某满、吴某香、曹某生等人以村民曹某不应配合迁坟为由,将其家卷闸门、铝合金门窗等打烂,造成财产损失2700余元。同时,曹某良等人还无故将本村村民曹某康打伤,构成轻微伤,将龙光桥村支书曹某玉家卷闸门、防盗门砸毁。
系列案件发生后,李某满等人的违法行为因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3月24日,我局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前期侦查,先后将李某满、吴某香、冷某梅、曹某生等人抓获到案。3月25日,对涉嫌寻衅滋事的李某满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曹某辉、曹某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友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局法制、纪监部门进行法律咨询或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受理,依法办理。
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二0一七年四月一日
这是龙光桥办事处某官员绞尽脑汁,歪曲事实,俗话说 民不与官斗,官官相卫,这是将老实的老百姓的人权贱踏于脚下。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民宅乱抓人、打人,人在做,天在看,望为官之人要关注民情、民生,个个争做人民的好领导,努力做到官民一家亲的美好画面。
2017-03-30 09:4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