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珠晖区城管违法乱处罚

2018-11-15 15:51:53发布11次查看
今天上午十点多,我到珠晖区临江路医药公司买药,将车临时停放在临江路一旁边小巷子内(步步高后面),返回时几个城管正在锁车.要求处罚200元,并开了罚单,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及执法依据,当时执法人员警号为zh4304149,城管车为珠晖巡逻0002号,我们交了200元罚款.可他们却无法出示执法证件,他们违法执法,现在已是新时代依法治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临时停车只要求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只有妨碍通行才处以20以上200以下罚款。安此规定我今天临时停车在小巷内非交通主道,并可隨时驶离,可他们却按最重标准予以处罚,一无执法证件二不按规乱处罚,对这一行为我表示强烈不满,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还民公道。对方要求我签字时我拒签,另一毛姓胖人说:你不签我签。
此路段为禁止停车路段,车主当时不在现场,经车载喇叭喊话后车主仍没有到达现场,执法人员即对违停车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锁车处理。车主到达现场后,拒绝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执法人员对其出示了执法证件(车主提出对执法证进行拍照的无理要求,执法人员予以拒绝),并注明车主拒签的情况。然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处罚,并开具了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罚款单据,无违规行为。
城管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我也真是醉了,有这样的城管,创全国文明城市永无希望,可怜的衡阳。
2018-02-03 12:11:04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