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2011年 ,我岳母在南阳桥建房,征得当地 组、村、乡镇、国土同意,取得农村土地证。
2015.6月,县政府要在该处开发,要用地,就查我们的土地证的来源合法性调查,
2015.8,县政府以我们虚假取得土地证为由,下文(株县政发文 2015 8号)撤销土地使用证。
2016.2月,我们向株洲市中院提请行政诉讼。
2016年8月,市中院公开审理宣判:撤销了株洲县政府文件2015 8号文关于“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决定”,株县的文件违法无效。
2106年9月底,株县政府从新走行政的手段,下文拟撤销我的土地使用证。
2016年10月25号,下文“确认土地使用证无效的通知”
市中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必须尊重法院的判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然践踏法律,藐视法庭,其行为严重违反宪法,严重背离依法治国,依法理政的政策。
在南阳桥房屋事件上,滥用公权,严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简单概述如下:公开媒体侮辱诋毁人格、、枉构罪名、、指使卫生局降级、、肆意损毁我们的房屋绿化道路、、威胁胁迫自行强拆、、以开除党籍公职相胁迫、、胁迫撤诉、、组织400人强拆(经县委阻止未遂)、、涉嫌商业开发利益(请组织深入调查)、、刁难欺压百姓。
实名举报人:朱喜林 13975377*** qq: 1010781***
事情已反映多日了,关于这个行政处罚政府部门应该给了解释。
株县政府负责人在2015年就土地证一事,回复我,这个只能走程序了,就冒的说了。现在按程序走了,市中院也判决了。株县政府败诉了,但心虚又不服气。
现在又卷土重来,不到黄河不罢休,不撞南墙不回头,践踏法律,欺压百姓,严重失信,严重违法,严重破坏社会稳定。
昭告天下,这 是一个十足的可耻政府。
株洲县政府输了官司,也输了理,,要好好检讨一下,还社会一个交代。
被告株洲县政府吃了败诉,现在变本加厉,践踏法律,你做得出吖
霸王餐吃多了,是要挨打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如果株洲县政府在这个事上纠结,纠缠,我可以丢芝
麻,你也要丢几坨西瓜。
2016-10-28 14:4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