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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塘坊村村级领导欺压老百姓

2018-11-15 11:44:17发布9次查看
尊敬的桑植县委县政府各位领导!我是桑植县,河口乡,塘坊村村民,由村领导指挥已把村民多年的菜园基地已种好菜的基地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挖成水稻田、请问上级各位领导上级政府部门是否有这样的文件吗?该事发生在4月份底,村领导给政府上交一份民事纠纷村民和村级已签署好的协议书,村民并没有签署什么协议书,请求上级各位领导明查《地点时间证人多少号即有哪些人签署的协议书》?像这样的事是不是官大一级可以欺压老百姓和剥削老百姓的终身管理权?
河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了解事情原委:2018年4月在该村上黄台组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包括黄朝强、黄朝德的土地。项目开工前一个月,由村主任电话与黄朝德进行沟通,商议具体施工事项,4月27中午,项目实施现场,村主任通过电话与黄朝德再次电话商议实施方案,黄朝德同意在其范围内实施增减挂钩项目。
项目实施后,黄朝强、吴化香(之母)、张磊(之妻)不予支持,在现场10多位农户的见证下,村支两委及时现场调解,同意赔偿黄朝强0.6亩左右范围的各种损失<豌豆产量20斤,单价4元/斤;大蒜、葱各一厢约100元、生姜半厢约50元的经济损失,按市场价计算>,已得到黄朝强家中吴化香(之母)、张磊(之妻)的认可。
为化解矛盾纠纷,村支两委听取当事人要求:吴化香要求赔偿1200元,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同意农户1200元的赔偿要求,并向农户道歉,同时决定不再在黄朝强、黄朝德的土地范围内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而在当时情况,现场仅达成口头协议,并未签署纸质协议书,事后,村主任前往乡政府打印一式三份的纸质档协议书,前往农户吴化香在外的租房处,当场电话联系黄朝强,开始黄朝强同意签署协议书,但由于吴化香(之母)再三强调,如果签字同意后就只能得到1200元赔偿款,加上村上对我们家照顾少,导致黄朝强最终改变主意,拒绝签字。
关于红网中所回复的农户黄朝强签署协议书的情况,按照村支两委、吴化香(之母)、张磊(之妻)现场口头协议结果,理应签署纸质协议书,故当时回复已签署协议书,但由于黄朝强临时反悔,才产生此类情况。
关于黄朝强所述村支两委欺压百姓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实,因为具体赔偿金额是由吴化香(之母)、张磊(之妻)现场提出的,并在达成口头协议后,再三以多种理由反悔,拒绝签署协议书,所以才产生此类结果,整个事件中,村支两委并未存在欺压百姓的现象。
2018-06-24 18: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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