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梅碧球的举报信
尊敬的网民朋友们:您们好!我是湖南汉寿县天宏伟业投资人法人代表廖建明,我现在郑重举报湖南汉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梅碧球,男,现年57岁,于2011年4月任该局局长至今,在六年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权利,采取许愿卖官、赌博交友、欺上施压、制假摞项、违法解除合同等手段,谋权、谋利、谋名。
许愿买官卖官,梅碧球从2014年就开始运作通过贿赂县委组织部买进几顶官帽, 许愿于不具备公务身份的曹峰、蔡教慧、彭平波、彭波勇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无编人员徐清明、叶定友、黄云风、刘释军安排在局各科室上班。在他心里根本没有组织原则,党性原则。
赌博交友,梅碧球自调入保护区管理局以来,公休日没缺席过一天与他人赌博,级别从20元打到现在的50元,从过去的进宾馆开房到现在的入户赌博,经常往返于代建明、何龙、何小稳、李红军、朱龙国、李跃飞、聂仁少家中赌博。
欺上施压,指使企业置换人员上访,抢占国有资源。2013年3月开始,安排代建明(岩汪湖分局局长)何龙等人,接触原湖州局企业改革时的贯访头目曾志高、雷畅岗、凃万纯、张照云等人安排他们组织50人以上人员去县委县政府不间断的上访,诉求是要资源、要上班、要生存。另外一方面就是梅碧球以局长身份找领导汇报他的维稳想法,请求县政府批准撤销与天马公司的承租合同,重新组建一个新公司(湖南恒宇湿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最后让他如愿以偿,县政府还免除了六年的财政上缴(180万×6年=1048万)。曾志高等上访人员于2013年企业改制时就已身份置换,同时他们也各自在县城实施了再就业,由于梅碧球的私欲导致全面否定,原湖州局的全面改革,在新公司梅碧球用亲友名字在新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原始股份(股份在保护区的项目资金中变通处理,代建明一手操办)。
制假摞项,局务不公开。梅碧球自任局长以来,国家湿地补偿项目资金8000万左右,从未做过政务公开,就是他与财政科长聂仁少一手操办,他想给谁,给多少,都由他说了算。于去年的一笔就可以说明问题,鸭子港乡芦苇场(全护堤)肖某在保护区帐面上支付为600万元,而实际肖某只得了200多万。又喻,何龙等人在核心区搞违规养殖,不仅没有处罚还补偿他70多万元的现金,由此类似问题还有不少,应该细查深究。
违法解除合同,违规批准核心区植树。
1、剥夺廖建明12年的杨树基地经营合同。指使代建明、何龙将其他土地租赁给社会上的人员种植杨树。
2、侵占亿林公司资产,拒付护林人员工资。
3、给赌友朱龙国提供3000亩湿地违规种树(地点为游巡塘长洲)并冒名备案,说是某某县级领导打招呼的。
4、违反湿地条例,违背县政府通告,批准刘冬旺、余青山、李跃忠等42人种植杨树39041亩,从中收取他们的好处费,或以赌博方式向他行贿。
5、国家补贴湿地生态旅游相关项目资金不用在实处挪在其他项目使用。以上事实我郑重承诺属于事实,并且我还可以带起纪委领导进行取证,有很多的相关人员也愿意出面作证。望领导引起重视打掉贪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如调查后事实不是如此,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举报
举报人:廖建明
电 话:15973667688
2017年6月27日
我是一名原湖洲局下岗职工,由于原湖洲局领导李爱国、帅静平采取欺骗手段,说什么新疆天宏纸业公司承包,其实是李爱国、帅静平伙同沅江人廖建明承包,作为他们敛财的基地,他们把原湖洲局三百多职工扫地出门。后来下岗职工知道真相后,多次上访,要求收回资源职工自己经营,后经县政府同意,湖洲资源划归保护区管理,这样就断了廖建明一伙的财路,他们就怀恨在心,肆意污蔑、中伤保护区领导,我们强烈要求组织查清事实,还保护区领导一个清白。
我也是原湖洲局下岗职工前面评论的朋友你肯定是湖洲局贯访头子里面的其中一个,我请问你以前的天宏伟业、天马公司也是通过县委政府同意后才开始经营地,而现在通过梅碧球地运作给了你们一部分人一定的好处你们就把他当爷了,他的目的你们自己不清楚吗?灭了天马和天宏伟业l现在又成立恒宇湿地资源有限公司不是换汤没换药吗?并且通过梅碧球地运作免了县财政收入几年一千多万!以前的公司不能经营了而现在地恒宇公司是经营地什么呢?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能从事任何生产和经营而恒宇公司现在经营地什么?前面的天马不能经营了现在地恒宇公司为什么能经营?都是梅碧球精心打造他自己的王国,请问梅碧球不是知法犯法吗?纸能包住火吗?不要得了一点他的小小好处就是非黑白都不讲了,我们就是期望领导和有关部门彻查此案,引起重视还梅碧球贪官一个公道给我们这些下岗职工一个说法!
liuzheng网友:我认为你根本就不是原湖洲局下岗职工,你就是廖建明、李爱国、帅静平利益集团成员,我就真是原湖洲局下岗职工,你如不信,我可以和你当面理论。liuzheng网友,你所说的原天宏苇业和天马公司就是你们集团利益敛财的公司,而现在的恒宇公司是解决原湖洲局300多下岗职工生机的公司,原来的公司根本就不管下岗职工的死活,现在的公司解决了300多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基本生活费,这在本质上现在的公司和原来的公司大家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有质的区别的。liuzheng网友你才是颠倒黑白、肆意污蔑、中伤保护区领导,我现在郑重代表原湖洲局下岗职工请求红网查清事实,还保护区领导清白。
我是汉寿县湖洲局一名下岗职工,对网友所关心的问题,有必要在此还原实事真相
㈠原汉寿县湖洲局改革的情况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湖洲局于2003年对芦苇企业职工实施了身份置换(全省乃至全国芦苇企业只有汉寿)。对他们来说,原本生活工作在疫区,染上了严重的职业血吸虫病,且普遍年龄偏大,无资金,无技术。导致大多数职工回家无田土,就业无门路,生活无着落。因此,这些年来因疾病、生活、工作等因素影响,导致病死、离婚、自杀等现像不少于10起案例。
㈡洞庭天宏苇业公司的成立情况
2004年原湖洲局出台了芦苇山租赁期10年,租赁金4200万元,首期付款1600万元,然后是分年度每年上交288.9万元的政策。湖洲人通过慎重考虑,都愿意联合承租芦苇山,解决生计。可当时的原湖洲局主要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利,假借租赁给新疆天宏纸业公司的名义,强行把芦苇山租赁给了沅江个体户廖建明(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涉嫌行贿犯罪讯问笔录可以证明)。按常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身份置换的湖洲人,可他们不顾湖洲人的生死。从而引发了湖洲人的极大不满和强烈愤慨,原二层骨干谭才喜等人与湖洲局领导据理力争,受到了恐吓,最后只好维权上访,最终周碧玉、黄跃金二位改制人员被汉寿公安局刑拘15天,谭才喜等四位骨干分别受到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分别罚款6000多元的处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改制人员为了要资源,要上班,要生存,从此就埋下了上至京城,下至县城频繁上访的种籽。廖建明在天宏苇业运作期间,不是为股民造富,而是为自已谋利。至今尚欠汉寿股民多分红利及所得款486万元。他还利用公司财务混乱,莫须有的造假生产投入几千万元混水摸鱼。找汉寿找股民要钱,达不到目地就四处告状,诽谤他人,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
㈢湖南天马湖洲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情况
他是原汉寿县湖洲局改革的产物,原湖洲局撤消后成立了汉寿县西洞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组建了湖南天马湖洲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天马公司运作期间,主要存在三大弊端:一是与保护区管理局思想不一致,工作不协调,在湿地保护范围内乱规划、乱开发,阻碍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二是没有顾及改制群体的利益,湖洲资源集中在少部份人手里,依旧造成上访不断,使其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三是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亏损2300多万元,公司举步维艰。2014年10月29日股民自愿形成了《关于政府要求解除天马公司与汉寿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湖洲租赁经营合同的决议》,同意天马公司撤消。
㈣湖南恒宇湿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情况
在各种矛盾和问题凸现和天马公司难以为继的关健时刻,汉寿县人民政府站在维稳、湿地保护、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委托湿地保护区代管湖洲资源。保护区管理局经过认真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于2015年4月17日组建了国有资产民营企业的恒宇公司。新公司成立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正确对待湿地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关系。在资源利用上严格遵守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程序上做到了事前请示,事中通报,事后验收。规范了湖洲管理,挖掘了资源潜力,增加企业收入,杜绝了资源浪费与流失。
2、解决了历史遗遛问题,确保了大局稳定。一是从2008年至2013年12月止,理顺了改制人员249人集体部份养老保险239.4万元。二是从2014年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企业缴纳改制人员175人集体部份养老保险173.3万元。三是确保了改制人员263人基本生活保障费259万元。四是近些年来对特困的改制群体进行了走访慰问,解决金费12万元,帮助他们渡难关。五是对所有改制人员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根据国家政策对达到退休年龄或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人员,及时协助他们办理好退休手续及其它资料。六是对改制后没有找到工作,且在企业生产管理方面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同志,安排了70人再就业。 由于采取了以上有效措施,近些年来基本上无上访无闹事事件, 确保了人心安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之头痛的群访心病,得到了有效根治。
3、恒宇公司在困境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在市场低迷,物价飘升的恶劣环境下,转观念、强管理、练内功、树形象。大力推进产品转型升级;谋求传统产业的长足发展;争取国家农业、林业、湿地等补偿资金对产业的扶持,取得了可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已基本理顺了债务和历史遗留问题。把昔日的乱滩子,变成了现在的金凤凰。企业正在轻装上阵,阔步向前。
原天宏、天马公司完全是个别人剑财的工具,现在的恒宇公司才是真正为民所想的。通过公司与公司间的对比,换汤不换药之说应该是不攻自破。
我们都期望红网领导能够尽快安排相关人员组织调查尽早还梅碧球一个清白,部分网友评论有什么用?只有呼吁相关部门早日查清事实,梅碧球如果确实是举报人说地那样那就应该打掉他将他绳之以法!我们网友们认为既然举报人以实名制来举报应该是贪官有证据在别人手上,迫切期望红网领导能尽快安排调查,给网友们一个真相!
我们是下岗职工贯访头目张兆云、曾志高、雷畅岗、涂万纯,对举报信涉及的几个问题,陈述我们的观点和看法
1、欺上施压,指使企业置换人员上访,抢占国有资产?
纯属子虚乌有。上访从2004年就开始了,要资源、要上班、要生存是我们上访的维一诉求。在原天马公司运作期间,我们频繁群访是最多的(可查保护区接访费用)。指使、安排上访是任何人指使和安排不动的,更谈不上抢占国有资产。
2、梅碧球在新公司持有一定股份,且股份是在局项目资金中变通处理,由戴建民一手操办?
纯属无稽之谈,其真像是现金3万元交公司财务,由财务开据,不存在在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资金中变通,由戴建民一手操办的问题。且股金的确定是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商议的,凡原湖洲局所有人员(退休人员除外),含保护区现上班人员人平2万元股金计划。不愿意购买股份的可以转让他人。
3、剥夺廖建明12年的杨树基地经营合同。指使戴建明、何龙将其土地租赁给社会上的人员种植杨树?侵占亿霖公司资产,拒付护林人员工资?
①剥夺廖建明12年的杨树基地经营合同确有此事,但廖建明2007年8月26日11点30分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涉嫌行贿犯罪讯问笔录可以证明此事不存在。因为,廖建明采取的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非法低价承包取得的12年杨树基地经营合同权。株洲市检察院对其案件涉嫌犯罪,并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所以廖建明12年的杨树基地经营合同是非法的。在其范围内杨树处置后,大多数土地都作为了湿地恢复面积,边界等复杂缓冲区地段确有极少量土地发租。②侵占亿霖公司资产,拒付护林人员工资?是不能接受的。亿霖公司在原湖洲局(债权债务由公司接管)承租的土地,大多数都超出了租期3--10年之久,按照标准计算土地占用费近1300万元,而亿霖公司杨树处置费只有780万元,其费用全部用于了原汉寿县湖洲局改制人员理顺。至于拒付护林人员工资?廖建明涉及的护林员工资及费用几百万不真实,根据他提供的数据是拉夫筹数,是有很大水份的,且大多数是有名无实,监所自盗(汉寿林业公安和法院有调查的一手资料)。
4、给赌友朱伦国提供3000亩湿地违规种树(地点游巡塘长洲)并冒名备案,谈是某某县级领导打招呼的?
首先要纠正,地点是神护洲不是游巡塘,面积是1100亩,而不是3000亩。此地属湿地缓冲区,与汉沅交界,存在土地被强占之隐患(原有被强占实例)。经公司管理人员现场丈量,董事会研究,实施土地租赁。根据国珍木业朱伦国的申请与要求,考虑到朱伦国有能力应对边远地段的复杂形势,因此,同意朱伦国租赁此地,即没有冒名备案,也没有某某领导打招呼。
5、违反湿地条例批准刘冬旺等42人植树39041亩,从中收取他们好处费或以赌博方式向他行贿?
首先要纠正的植树面积是27295亩,而不是39041亩。在27295亩中,其中原成林面积有14754亩。公司的经营性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不影响湿地保护的前提下,对能利用的湖洲土地资源加以利用,其程序是现场丈量,经董事会研究,提请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告保护区管理局,经保护区局务会研究同意,公司得到批复后,再按照规定流程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事项。不存在保护区或梅碧球个人等,想将土地租给谁就租给谁的问题。从中收取他们好处费或以赌博方式向他行贿,纯属造谣生事。
网友们:对于贯访头目们陈述的观点和看法真是不打自招给梅碧球越描越黑。
1、欺上施压指使企业置换人员上访是梅碧球使用的策略来达到他的个人目的,这个事实请有关部门一查便知。现在和过去有什么不同?
2、梅碧球在新公司持有一定股份网友唐老鸭先生你在评论里直接曝光了,他确实入股了3万元,那么他自然就是恒宇公司股东了。请问作为国家干部国家的法制法规哪项规定允许干部在民营股份制企业里可成为股东的,难道他就没有敛财的嫌疑?不都是为了退休后有个好归宿吗?
3、给赌友朱伦国提供湿地违规种植杨树又是自动曝光,在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湿地保护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从事任何生产和经营。可就因为他是梅碧球的赌友经过董事会研究实施土地租赁。不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承包给他那不是知法犯法?梅碧球的权力可以大于国家法律法规吗?还解释说朱伦国有能力应对边远地段的复杂形势,那么通过租地给朱伦国违法种植树木就可以解决边远复杂形势,那何不要梅碧球申请把朱伦国派到西藏去栽树,那样就可以解决印度来侵犯中国的形式啊?
4、违反湿地条例批准施冬旺等42人植树多少亩,你们辩解成多少亩重要吗?不管多少反正是违反了湿地保护区的条件、环保法,和其他一些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会一查便知!
恳请红网领导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尽早彻查此案,里面还有更多大问题等待追查!
路过,刚好看到此举报信,出于人道主义上来评论一句。本人向来支持廉政之风,批斗社会腐败之风,正因本人曾有被贪官污吏欺压过的亲身经历,所以看到这种贪官贪污事件确实非常恼怒于心,对于贪官,国家领导、地方政府应该重视加重视,该查的就查,该撤职的就撤职,必须将此类人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们一个说法和公道。
网友们:我们听说被举报人梅碧球因红网上发布了对他违纪违法地举报信,现在急得象热锅上地蚂蚁,先是组织他地亲信局执法大队相关人员,恒宇公司相关人员(都是他一手载培出来的)在汉寿县春华轩酒店开紧急会议!然后又在局里组织召开了最大规模会议,还特意邀请了退休老干部,并要求他们一一表态要支持他,要做他的坚强后盾!那么网友们就迷惑了,梅碧球如果没有做出举报信的那些事实那又何必那么大反应做动作呢?如果自身硬气没有问题自己应主动到纪检部门说明清楚或者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而不是纠集那么多人要别人支持他,拉人气,此举又是心虚!此案红网领导和纪检部门要抓紧调查取证以免让被举报人通过其他的手段改变事实!我们还听说梅碧球还安排代健明(岩汪湖分局长兼恒宇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带人去找廖建明要把他抓回汉寿,我们认为如果真是那样做那就是狗急跳墙了,在作最后垂死挣扎,如果举报的不是事实那又怕什么呢?举报人恶意巫告了贪官他愿意承担法律责任那还要怎样呢?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相信一切都会真相大白,我们也相信贪官们一定会受到应该有的制裁!
在是与非与黑与白面前,理亏者就只有强词夺理,失据者是站不住脚的。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我是保护区管理局职工,看了红网上的一些关于梅碧球的一些光荣事迹,也确实是让人愤怒,自从梅上任以来他扣留单位在岗人员和内退人员的工资和财政补贴(每个人每年一万多三十多个一年就是几十万他上任六年几百万那么多的钱难道不是落入他的金库?还有就是局里管财的可以买得起房和车抽好的烟经常打大牌而管办公室的人他们的级别都一样连日子都快过不下去是些什么厂原因呢?不说都是知道的!我们强烈要求红网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还我们这些扣留了工资的人员一个公道!
我原是在湖州上搞养殖的都是通过正规途径承包经营,后因湿地资源升为国家级保护划分了核心区、缓冲区就把我们所有的设施强行取缔,没有给一分钱补偿,而现在的恒宇湿地资源有限公司何龙他们的养殖地也在核心区,面积上万亩。虽然响应政策搞行形把围网设施部分撤除了,但是围网撤了围堤还是没有恢复,而他们每年都得到了上百万的湿地恢复补偿资金,请问梅碧球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权力?关系好的就补钱,关系不好的没有返钱给他的就一分钱不补,天理何在?在此评论,恳请网友们和红网相关纪检部门尽快组织调查以免他们串通做假账,一定要还老百姓一个事实的真相,打掉贪官。
各位领导,各位网友你们好!网名,唐老鸭2017年8月1号在网上评论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我加以更正就谭才喜一行十多人,谈合作也有谭才喜此人之一,在当时纸厂方有卫志江〈总经理〉张建华〈主管原料厂长〉邀请我作代表为谈合作之事。谭才喜发言最多,最后表双手赞同这种合作方案。唐老鸭你不知情,不要乱发表言论,你如有诚意就面对面理论,或打电话理论,才是正人君子,请唐老鸭不要作可怜小人,该知道实名举报电话吧!成立公司之前,谈了近大半年之久。你们该清楚吧!纸厂代表来湖洲局是什么局面,你们选好代表马国军介绍,房子破烂不堪,就连买把扫把的钱都没有,为什么当时你们不造反,不言说,可怜啊!悲哀啊!可恶啊!是谁把你们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事实就是事实,人在做,天在看。
本人于2004年,由常德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兵团管辖)邀请我共同投资汉寿县湖洲局芦苇10年经营权。当时天宏纸业占百分之三十一,廖建明〈罗宏勤〉占百分之二十四,汉寿湖洲局换置人员代表马国军,曾庆文,占百分四十五的股份。共同成立了汉寿县洞庭天宏苇业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天宏苇业〉由王玉柱任法人代表。注(此工商,税务登记由汉寿方代表人员办理登记注册)。后因纸方多种情况,退出股份按正常程序由廖建明收购。
本人在天宏苇业公司经营十年,前经营七年之久,经历了三届领导〈李爱国,甘德运,杨业荣〉都配合很好,与我天宏苇业人员,齐心同德,同甘共苦,一团和气。在经营七年久之后。从2011年开始,我天宏苇业公司变成一片混乱,防不胜防,烦事接二连三,因湖洲局(注2006年换成了汉寿西洞庭湿地保护区)成为副处单位,调来一位爱赌博,爱自私,玩权术,玩阴谋的局长梅碧球〈副处级〉。我现在的遭遇都拜梅碧球所赐。
1〉爱赌博,我和梅认识不几日硬邀我陪他玩牌(汉寿的跑胡子)什么20元1底。因我来天宏苇业一个月来公司就哪么几天。梅强邀我打了三,四回。可想而知,输!输!输!
2〉自私到极点,因我跟他玩牌之前,或之后会给我提出〈合情合理〉要求,卧室热要装空调,打牌之前借钱,二次每次一万,至今未还。后因开口借五万,我拒绝了,我想这种领导能交吗?我只能敬而远之吧!尽量回避,回避他就来权术。
3〉玩权术,我不借钱给他,就打发聂仁少〈湿地保护区财务科长〉向我公司马国军〈天宏苇业主管财务〉要给他单位5万元,聂仁少也找我说梅局长要5万元,我没答复,后马国军跟我说如不给会出问题。后不出几日,来了麻烦事,我悔啊,我该卖血都要去满足梅大副处长啊!肯定会要面对一场不可回避的阴谋。
4〉玩阴谋,权术没到位,立马阴谋开始,我是廖建明,现将关于收购杨树的经过陈诉出来,请各位领导、各位网友评评理,在2004年,此杨树林被广东游子公司欧阳惠娟占百分之七十五,黑杨及原湖洲局占百分之二十五。因广东游子公司不能理行合同之前,委托人找到我,求我要我帮她解决合同之事,在当时我却不想经营杨树,被欧阳惠娟苦苦诉求下,我就同意了。之后,看了她签订合同有些不妥,怎么湖洲局还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在当时通过分管杨树刘冬旺〈副局长〉沟通并由刘局长起草打报告,〈原报告草稿保存〉报告之后,原湖洲局还开了局务会一致通过,同意将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及财产转让给我,之后我就与湖局洲签订了与游子公司经营租赁时间〈20年〉,金额〈1058万〉相等之合同,及协议书两份,按合同及协议履行,当时黑杨公司所持股东人,纷纷表示感谢我们又分到丰厚的回报。〈现合同,协议书保存,向法院提交我经营权诉求〉收购广东游子公司及湖洲局,之后我把二十年经营权前八年与湖洲局领导们及黑杨公司人员商量后转让给了汉寿县祥运有限公司,〈合同及资料保存〉考虑黑杨公司解散人员安置问题我与祥运必须接受原黑杨公司人员及护林工人。关于网上评说株洲市检察院我廖建明经营权非法所得,你们知道内情吗?你们有谁和我一同去株洲检察院进行核实吗!你们没人敢去,到时查出此人,我必将告诉你为匪傍之罪及名誉,精神损失费等。因杨树转让之后,由郭大成成立了专业队伍进行看护,在看护过程中多次向森林公安报案有人盗伐杨树,森林公安该有备案记录,在一次我和郭大成巡查之途中,就抓到现场游巡塘盗砍人当时还有一条近两百吨船在装船,后经过询问是湿地保护区上班的李跃飞指使,后经梅碧球暗中操控,不了了之,此事不胜梅举。
关于护林费,〈在此前我垫付了几百万,其中还有郭大成垫付的〉我和郭大成年年多次追讨,没有讨回就进行协商由祥运公司起诉我出费用共同起诉亿霖多项违反合同,由律师刘国政全权代理,(当时律师在廖建明借费用12万)后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汉民初字第439一1号〉当时我和郭大成都很高兴,因很多祥运违返合同之事可得到解决了。想不到裁定后一直没回音,多次问律师刘国政,刘说,现梅碧球等人在害你,我没办法,等说法,后慢慢了解一些情况,准备在法庭处置杨树当天,准备要个说法之时,以梅碧球为首等人向汉寿县公安局报案,说我有罪,硬把我留在汉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天,在这一天他还派了朱天彩〈天马公司办公室主任〉是否我在这里,后才知道,杨树2万来亩以1100多万,〈现网上评说买了700多万,哪还有卖的钱出了哪里〉在杨树林卖的过程中就成在很大的问题,还有4处杨树林没有行进所为程序。这4处杨树林被谁人吞咽了!!???垦求各级部门领导,彻查此事。我廖建明在此写的如果不是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很多事我会慢慢告示于天下。
2017-07-27 11:0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