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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定新化县上渡办事处行政机构落实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待遇

2018-11-14 13:03:31发布9次查看
新化县上渡办事处是从1984年前的新化县南源区上渡人民公社,到上渡乡人民政府1990年并入新化县城关镇,设立郊区办事处,辖区15个行政村,1995年撤区并乡划入1992年成立的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2005年又从梅苑开发区分离出来成立上渡办事处。根据娄编[2004]13号文件和新编发[2005]15号文件:“上渡办事处比照乡镇一级对待,为梅苑开发区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管辖12个村,2个居委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按照一类乡镇配备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相应人员编制,直属县委、县政府领导。
我们是新化县上渡办事处公务人员,是从人民公社时期的国家干部过渡和第一批乡镇政府公务员,遇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深感欣慰。在此次《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41号文件,我们完全符合职级晋升,可新化县政府不给我们申报,说“上渡办事处是省里未承认的单位”,真把我们搞糊涂了。为何今天就不是行政单位了?一直履行行政职能职责的单位一下变成事业性单位了?
如我本人,1982年从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民公社当一名国家干部,1996年过渡为公务员,服从组织调动前后在6个乡镇工作过,期间1998年当选副乡长,晋升副科级,至今已18年副科年限,天天中知道埋头工作,相信组织不会亏待老实人,可是到现在就不能享受基层公务员基本权利,晋升职级待遇?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旨在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相应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却使我们成了空欢喜。
请求万忙中抽时间过问此事,解决我们的请求:
1、明确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为乡镇级行政机构。
2、在上渡办事处工作的公务员与周边乡镇的公务员同等对待,解决职级并行待遇。
报告人:唐玉华
2016年8月12日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有公务员,也有参公待遇的事业编。
敢说实话的人,就是一个忠诚的干部,就应该晋职。可晋了职后,您又想有什么作为?
关于湖南红网红调字[2016]0731号调查函的回复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湖南红网红调字[2016]0731号调查函已收到,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上渡办事处成立于2005年4月,其开始为上渡人民公社,80年代改为上渡乡,90年代并入城关镇,设立郊区办事处,1995年撤区并乡改为上渡管区,1995年下半年新化县人民政府将上渡管区脱离城关镇,归入梅苑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2005年4月改为上渡办事处,根据娄编[2004]13号和新编发[2005]15号文件精神,上渡办事处比照乡镇一级对待,为梅苑开发区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管辖12个村、2个居委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2007年,县委将上渡办事处比照一类乡镇标准配备领导职数。2013年1月起,上渡办事处脱离开发区,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直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
经查,新编发[2005]15号文件核定,上渡办事处共有机关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实行公务员事业编制1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上渡办事处现有行政编制人员34名,其中进行了公务员登记的32名。但在2014年新化县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时,县编办因上渡办事处没有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认可,为缩减行政编制,拟将上渡办事处划入事业单位,其所属人员均转为事业单位编制,调入人员一律按照事业编制办理相关手续,我处至今未收到县编办新的“三定方案”文件。现在我单位公务员不能与其他乡镇公务员一起按照《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办[2016]8号文件转发)的规定落实晋升待遇。
二、办理情况说明
我们联系了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称需要暂缓办理 ,待报告省人社厅后再做决定;同时我们请示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答复我们待集体研究后再定。我们目前正在做唐玉华等人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止访息诉,耐心等待结果。同时,我们也呼吁新闻媒体为我们鼓与呼,促使上级相关部门解决我处干部享受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相关待遇,明确我处为行政机构。
中共新化县上渡办事处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乍看之下好似个人投诉,细看一下值得反思。难以想象的是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娄底居然有这样的奇闻。办事处作为县市区的一个派出机构,开展的工作是具体的行政事务,却把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恐怕是全省前所未有的例子。政策的决策者当初是怎样想的呢?改革也不能违背法律程序吧?忽然想到派出所也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难道也可以把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警察按照事业人员的编制管理?“为缩减行政编制”把一个机构全部按照事业编制调整,这是什么方案?缩减行政编制应当清理那些违规进入机关人员,针对的是具体的人;岂能针对一个地区的管理机构?
事情既然错了,当局应当有敢于负责的精神,积极稳妥处理。
堂堂新化县上渡办事处拟变事业单位,真是笑话!编制政策也该改革了!都是财政供养人员,行政和事业有本质区别吗?中央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旨在提升基层“天花板干部”的待遇和积极性,到了下面执行起来,左一个条件,右一个要求,似乎不卡一卡,你们不知道什么叫上级!
办事处的投诉由办事处回复,这就是回复?又一个笑话。
2016-08-12 1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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