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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琼湖街道办事处为赶排污工程,损害群众利益

2018-11-14 10:57:04发布7次查看
沅江琼湖街道办事处为赶排污工程曲解上级旨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一不公示、告知、协商;二不顾及群众疾苦,把自己不作为受批评之气利用职权全撒到老百姓身上,毁坏菜农菜地和房屋却不合理安置补偿!!
我叫王界,男,现年36岁。是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凌云塔社区蔬菜队一组菜农。现在此投诉:沅江琼湖街道办事处凌云塔社区2017年因环境污水治理工作不力受到上级批评,上级领导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这本来就是一件好事!可就是这样一件好事到了他们这里就彻底变味了!琼湖街道办事处征拆办、凌云塔社区在不与我们几户菜农协商的情况下,动用社会人员和公安武警混杂一起强行占用菜地埋污水管道、毁坏我家房屋而拒不安置或赔偿、诱发我母亲受气住院、妻子和嫂子被公安违法拘留的系列恶性案件!
事件始于2017年7月,琼湖街道办事处要在我们的菜土上搞污水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开挖要经过我们菜农赖以生存的菜地。琼湖街道办事处征拆办干部黄放鸣、袁长军,凌云塔社区干部李志强等人,称为响应市政府的号召,要加快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我当即询问对我们的菜地如何进行补偿,但他们态度强横,不容分说,组织施工人员强行毁坏我们几亩蔬菜,仅给了我家每亩800元“土地追补费”,导致我们的直接经济损失近5万元!考虑到是政府工程,出于对公益事业的支持,我忍气吞声接受了这一现实。可后来他们继续施工时,变本加厉,依旧不和我们商量就强行施工,2017年下半年我又新种了菜,他们又野蛮将我的蔬菜、桔树、红枣树、虫草、人参等经济作物完全毁坏。而且,由于他们于2018年2月9日在我家房屋后面不到十米处开挖深沟,因为土质不牢,我家房屋地下发生位移,导致我家居住的房屋多处开裂,面临坍塌的危险!此时,我家菜土已经无法耕种,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全家人失去生存希望!为此,我多次找琼湖街道办事处和凌云塔社区干部,要求妥善对我们进行拆迁安置和相应补偿,但均没有得到他们回应。
情节特别恶劣的是,今年2月9日施工当天,因为我们对施工人员提出抗议,黄放鸣、袁长军、李志强等人竟然请来了沅江市公安局的特警和一些身份不明的社会闲散人员来到施工现场对我们进行威胁和控制!我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的老母亲陈雪珍出面理论,遭到混杂在公安队伍中的社会闲散人员使劲拖拽,一个病弱妇人哪经得起这般折腾!我母亲当即晕了过去,被送往沅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后,他们仅交了1000元治疗费就再也不管了。于是,我妻子和嫂子为了给婆婆讨说法,要求琼湖街道办事处继续支付医疗费,不然就阻止施工。这时,沅江公安又出现了,竟然以“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两个弱女子抓到公安局进行拘留!而且出示的拘留证上并没有讲述事发起因,以“阻碍施工”的片面之词进行的拘留!上述事实,均有录音录像资料证明所发生事件的真实性!
在此,我要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明我们的观点,并提出我们老百姓的质疑:
一、政府的污水工程本是社会公益事业,我们当然是支持的。但是,党中央是重视民生的,无论什么公益事业一旦危及到老百姓的利益,不但法律上要求给予补偿,而且是党中央的明确规定!不错,中央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你污水处理工程是重要,但中央领导还有一句话,就是“要让群众有获得感”!污水处理工程毁坏群众菜地和房屋,不给予适当补偿和合理安置,“获得感”从何而来?如此不得民心,岂不是违背党中央精神?
二、上级政府要求加强工程进度,这是必须的,但政府并不可能让下面的执行者违法行政!作为基层干部,响应政府号召,要搞好工作,靠的是你们的智慧和积极的努力,严格依法办事,并不是要你们曲解上级旨意,拿鸡毛当令箭,胡作非为!
三、对沅江公安机关,我们也有话要说!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严禁公安机关参与征地拆迁等施工行为,可沅江市公安局为何不分是非,和社会闲散人员混杂一起欺侮维权的群众,丢掉政府违法的前部分,而来对弱小群众“执法”,这是谁的指令?!而且,沅江公安竟然和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来“执法”,而群众面临强权欺侮时喊来几位亲友,他们就戴上“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抓人,公理何在?请沅江公安到国家公安部去说清楚!
新春佳节,我们一家居无定所,且有人住院有人被关,惨不忍睹!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琼湖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及沅江公安机关违法行政与违法执法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维护我们菜农的合法权益!
现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缺乏民生情怀,典型的官僚主义,我们国家要加强民生情怀的教育!
曲解领导意图,自己没有本事却来欺侮菜农,这类伤害百姓的基层干部要狠狠打击!
2018年2月25日,我在湖南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上发表了《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为赶排污工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一文,披露了沅江琼湖街道办事处为赶排污工程曲解上级旨意严重损害我家利益,一不公示、告知、协商;二不顾及群众疾苦,把自己不作为受批评之气利用职权全撒到老百姓身上,毁坏菜农菜地和房屋却不合理安置补偿的事件。这本来是党和政府给老百姓发声的正常渠道,如果有半点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这个事态就不会扩大!
  然而,一个星期后,琼湖街道办事处凌云塔社区干部约我父亲王阳春去“协商”。3月1日,我父亲原以为他们诚心诚意来协商解决此事就去了。刚到社区支部书记李志强办公室,只见干部黄放鸣从外面进来,态度十分嚣张,一进门就叫: “王阳春,王老倌,你儿子王界敢在红网上发我的帖子,还点我的名!你这个家伙,你不是党员,赶快给我删除帖子!不然的话,我要整死你和你儿子!(有当时的录音为凭)!我爸见他如此不讲理,便不跟他理论,转身要走。不料,黄放鸣竟然对我65岁的老父亲动起了手,将他推倒在地!边打边威胁和辱骂,声称要挖掉我们的房屋!!我父亲见这里不是老百姓讲理的地方,为了自身安全,就忍辱负疼离开了社区。我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庆云山派出所报了案;后又去了医院进行了伤情检查,检查结果是:左手臂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见医生诊断书)。
  此事发生后,我们不禁深感困惑和愤怒:作为弱势群体的菜农,受到不负责任的基层干部不法侵害和欺压,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上网,可琼湖街道办事处和凌云塔社区不认真反思,不作深入调查,仅仅指令涉事干部黄放鸣“写回复”,这能解决问题吗?更何况,黄放鸣作为基层干部,竟然根本认识不到错误,反而嚣张之极,在欺压百姓、违法办事的邪路上越走越远!难道弱势的党员就不能给自己合法维权了吗?相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群众指出基层干部的违法行为,本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更何况我父亲还是党员,更应响应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号召,是依法维权,如果放任违法行为,那才是身为党员的失职!如果再让这样的干部嚣张下去,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只可能激化矛盾,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作为弱势菜农,我们会坚持以下几点:
  1、对于政府的污水工程,我们是拥护的,但前提是要根据党中央以民为本的宗旨,对毁坏的蔬菜给予合理补偿;
  2、对于损毁的房屋,必须作出鉴定,如果无法居住应给予合理安置,如果尚能居住也应搞好维修;
  3、对于干部黄放鸣这样的恶霸甚至涉黑行为,相关领导和部门应该给予严厉打击!
  4、必须保证我们全家人的人身安全,不能因我们的合法维权行为实施打击报复,否则我们将采取合法手段维权到底!
  5、对于沅江公安不分青红皂白的非法拘留行为,我们将保留行政复议的权利!
基层干部的素质,确实是个问题!
腐败的村干部
腐败的村干部
当地百姓对于黄放鸣都是敢怒不敢言!!!
当地百姓对于黄放鸣都是敢怒不敢言!!!
2018-02-25 1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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