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老板涉黑毁粮田 众村民含冤遭抓捕
——关于严惩涉黑者,释放含冤人的实名举报书
我们是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祥云山村徐元香、李良明、李毛春等一千多名冒死保护粮田的党员干部村民群众。为严惩涉黑砂老板,取缔砂石场,释放含冤被捕被抓或网上通辑的十五六名党员干部村民群众,还我二百余亩活命的高产粮田,还我平民百姓的人身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实名举报如下:
一、毁坏粮田采掘砂石,构成犯罪
(一)缩小规模骗取执照,打通犯罪通道。益阳市益衡砂石公司,名义上是个小公司,实际上是个毁粮田、采砂石、谋暴利的大沙场。2013年2月骗发了营业执照,2016年11月换发新证。并以极小的注册资金60万元,换发了新执照。实际上投入了两千多万元机械设备进行毁田采石。名义上是三四个小股东,实际上有公安、水务局领导等多个干股。名义上法人代表是孙海华,实际上是陈海波(祥云山裴家山人)和殷轩昂(衡龙桥镇八一村人)以及几个搭干股的领导。
(二)对抗区水务局文件,探索犯罪经验。赫山区水务局下发了益赫水函[2014]6号《关于侍郎河祥云河坝至石牛湾河段采砂作业的批复》。该文第二条规定,禁采范围:河道两岸河堤迎水堤脚30米,河坝和桥梁上下游各200米,河道内其他工程建筑物周边100米禁止采砂。实际上,该公司采砂时在桥梁处仅留85米,坝堤处仅留75米。对此群众不满,上访十九次无果。砂老板沾沾自喜,认为只要后台硬,违法冒问题。
(三)买通领导大毁粮田,必尝犯罪苦头。众所周知,土地粮田是我们农民赖以生存之本。承包责任田土,依据新的土地承包法,承包期限为永久。神圣不可侵犯。
2017年7月25日,在砂老板的盛情邀请下,区水务局邓×辉局长在酒醉烟薰饭饱之后,亲临现场圈划采砂范围,将80年前就是高产稳产的200余亩粮田(其中孙家段村100多亩,祥云山村100多亩,仅刘家湾组就有31.7亩)划给砂场毁田采砂。并美其名曰,这是甩亩,不负任何补偿责任(有录像、圈划纪录可查)。砂老板根据邓×辉局长的圈划,现已毁粮田20余亩,获暴利数千万元。
综上三点,可以说条条犯罪。我们且不说违反土地承包法和水资源保护法。就是非法占用或毁坏农用地(粮田)五亩,即触犯刑律构成刑事犯罪。就按一般荒地、林地来说,也难逃罪责。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款“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达十亩的”之规定,只要毁坏了十亩,即构成了刑事犯罪。牢狱之灾难免,恐怕最大的后台也保不了!否则,哪有王法?!
二、涉黑殴伤平民多人,铁证如山。
这个砂场是一个有雄厚经济实力,有坚硬后台支撑,有多人实施犯罪行为,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了十余次打杀的犯罪集团。仅2016年11月以来,就故意纠集镇村内外社会烂崽持刀持棍殴伤了孕妇殷四元(造成胎儿流产),村民组长徐元香(轻伤),花甲老人尹新和(轻伤、打断鼻梁骨)等十余人,并由市区公安后台出面,猪八戒吃西瓜——倒打一耙。反诬村民寻衅滋事,采取现场抓捕,网上追逃等法,先后抓捕或网上点名抓捕了徐元秀、王喜英、刘秋良、余谷清、孙再夫、王鑫、刘辉、刘庆华、龙和清(村老支书)、周国良、殷四元、孙立球、孙湘林、尹余良、李杰军等15人,弄得全村上下诚惶诚恐,民不安生。目前,还有现任治安主任、共产党员孙湘林等三人,刑拘于一看守所。真是黑天冤枉!
(一)组织黑社会,三打祝家庄。一打是:2016年6月1日组织黑社会打伤村民尹德全、孙丽球,并双双住院。3日又在村委办公室将徐元秀打成轻伤。二打是:同年12月5日,砂老板又纠集50余名村外社会烂崽,由砂场雇请的原村支书龙和清、岳再军、曾运香带队强行闯入,与保护粮田的村民对峙多时,后因报警阻止而散。三打是:2017年1月8日晚上12时许,组织20余人,雇请村干部带队,将两台大型挖土机,偷偷进入。次日,又在黑社会人员的庇护下,假借防汛拓路运沙之名,将防水小堤用掘土机降低一尺多,以致发生打斗事件。
(二)金钱来收买,不干就关押。砂老板信奉拜金主义,认为金钱可收买公安水务,不信收买不了村民!2017年7月20日,砂场派出代表晏红凡为甲方,与村民李杰军、王鑫等10人为乙方,签订劳务合同书。合同规定:一是乙方保证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甲方砂石在村境顺利通过。二是甲方付给乙方劳务费(按砂石3元/吨计算),每月一清。第三月付给乙方的资金作为押金。
此合同共实行两个月,乙方10人各得了二千六百元。后因甲方多次请村外黑社会打伤村民群众,乙方提出不干了!砂老板便采取金钱开道,以乙方诈骗甲方资财为由,请公安网上追逃乙方王鑫等10人。公安果中下怀,同年8月30日,抓捕了李杰军、尹余良,9月6日抓捕了孙湘林。先以诈骗罪,后改寻恤滋事罪刑拘,至今羁押。王鑫等7人闻讯逃之。人们不禁要问,人民公安到底是人民的公安,还是有钱罪犯的公安?!
(三)一语破天机,不干也得干!2017年8月3日上午,乌云密布,在祥云村部治安会议里,砂石公司老板陈海波财大气粗,出语惊人,一语道破天机!令在座的李杰军、王鑫等十余村民无不咋舌!!
第一,我有坚强的后盾。市区政府我有人,市区公安我有人。他们是我的坚强后盾!村民阻工,你们就刀砍,二齿子挖。砍伤砍残冒问题,只要不砍死了!我会马上电话通知公安派出所来抓他们,关他们!你们应该知道我的厉害。近年来,我不是要公安局抓了关了一些人嘛!
第二,你们不干也得干。我投入了两千多万元。上面还要用钱去打点。我与你们签订了劳务合同书,按每吨三元付劳务费给你们10人。我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你们不干也得干!如果说三元一吨少了,可以增加到四元一吨,五元一吨。如果硬不干,那我就要公安抓你们。
在会上有尹余良、孙湘林等人发了言,都说你请外地人打伤咯多村民,我们坚决不干了!尹余良还说,你调来的人还打伤我亲哥,打断他的鼻梁骨(轻伤),至今未愈,弄得亲戚都指着我鼻子骂缺德!
砂老板果真神通广大!8月30日公安果真将尹余良、李杰军、孙湘林等三人关进了看守所。还有七人也网上追逃了!人们不得不提醒市区公安个别领导。你们如果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小心砂老板咬你一口啰!勿谓言之不预矣!
(注:上述归纳有原始录音佐证,容后面呈法院或中央巡视组)。
综上所述,益衡砂石公司老板陈海波从主观上讲,是明显的主观故意,毁粮田、采砂石、谋暴利。从客观上讲,已实施了毁粮田采砂石的犯罪行为,且数额巨大,已构成了刑事犯罪。务必依法严惩。徐元香、李良明等千余名村民,保护自己的赖以生存的粮田,于法有据。尹新和、殷四元、徐元秀等因保粮田而被打成轻伤和胎儿流产,砂老板要承担刑责和民事赔偿!孙湘林、尹余良、李杰军等十名治安协调劳务者,属于胁从,并自动中止,公安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关押或网上追逃是错误的。有辱国法,有辱公安机关的崇高形象!务必无条件立即释放,务必立即撤销网上追逃。
(附1000余名村民签名于后)
1000多个村民实名举报代表:
李毛春 13487680487
徐元香 17373708081
李良明 17773719596
2017年9月12日
根据网贴反映内容,赫山区水务局、赫山公安分局进行了紧急调查,网贴反映内容失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2013年2月4日,益阳市益衡砂石有限公司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注册成立,营业期限为2013年2月4日至2033年2月3日。2016年11月18日,公司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变更公司法人为孙海华,营业期限未变。
2.网贴反映益衡公司采砂时在桥梁处仅留85米、堤坝处仅留75米,该公司试机过程实际保留距离大于网贴反映距离,但确实低于作业批复中的禁采范围,因此,在该公司试机过程中,区水务局立即予以制止,并责令其将采砂船立即驶离该区域,保障了安全距离。无论何时,区水务局始终将在保护两边河岸和基本农田不受损毁的前提下加强监管。
3.网贴反映我局某干部情况完全失实。红线放样,是基于该砂场年加工9.6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正式获批(见益环审(表)[2017]52号),表示该砂场所需行政审批全部到位,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在当地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的基础上,组织水务、地矿和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学勘察院(地勘技术单位)等几家单位进行的合理合法的正当工作。当日,在当地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后,该干部与另一名干部立即赶赴衡龙桥镇处理另一事宜(衡龙桥镇两名干部及另一事件当事人可以作证,同时留有现场照片),根本未在砂场安排的地方就餐。至于网贴反映某干部“亲临现场圈划采砂范围”,矿区由地勘部门根据地勘情况编制了详细的拐点坐标系,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编制红线图,放样完全按拐点坐标进行,不存在随意圈划。
4.红线放样后,该公司因多种原因陷入实质性停产。场内堆放约3500吨砂石大部分系试机时所采,除防汛期间紧急征调192吨外,其余砂石仍未外售。网贴反映该砂场已毁粮田20余亩系造谣,截至目前,没有任何粮田受损,更无“已毁”之说(有现场照片为证)。不论任何时候,不论任何人员,基本农田永远是无法逾越的红线,也是无人敢踏的底线。
5.“公安机关抓捕或网上通缉泉交河镇祥云山村十五六名党员干部村民群众”一事,经由赫山公安分局调查核实,事实是2017年1月9日至10日,徐元香、王喜英、 刘秋良、龙建山、周合良、孙立球、殷四元等7人,对泉交河镇祥云山村祥云河坝至石子塘防汛道路硬化项目阻工并打砸工程机械,经物价部门鉴定,造成损失10200元。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对此7人进行传唤和刑事拘留。2017年6月,因李杰军、孙再富等人长期对益衡砂石场(以下简称砂石场)非法阻工,导致砂石无法外运销售。后孙湘林、李杰军、尹余良、刘庆华、孙再富、王鑫、刘飞奇、余谷清、龙和清、孙家满伢几等10人纠集在一起,以向砂石厂收取3元/吨的费用为条件,与砂石厂签订保证该厂砂石能顺利运出的合同。在砂石厂正常经营秩序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该团伙先后向该厂强行索要各类费用共计42000余元。接到举报后,赫山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杰军、尹余良、孙湘林3人予以刑事拘留,对其余7人依法进行传唤,要求其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理过程依法依程序。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赫山区水务局
赫山公安分局
2017年9月16日
2017-09-15 10:0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