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远县国土资源局领导:
最近《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火了,服务人民就需要有李达康书记的精神,按章执法就需要有侯亮平的胆量。我们是湖南省宁远县文庙街道办肖家村村民,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政府兴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村民积极配合审批建房的相关手续和上交罚金,可是这笔高达55.2万元的费用却不翼而飞,不知落入谁的口袋,至今村民的住房权益得不到保障,还望国土局执法部门去进一步核实。
在2010年12月,宁远县国土资源局局胡林勇带队,税务人员刘彬来到肖家村审核上交了一批建房费用的罚款以及相关税金,肖家村73户村名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分别于2010年12月、2011年1月交清以上费用,总共涉及73户村民,总计金额达到552263元人民币。时间过去六年多,肖家村两委和73户村民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劲,村民去到舜陵镇国土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他们没有收到过这个费用,让联系国土局反映情况,随后便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却是这个事情过去七年,是上届领导的事情。得知此消息,2017年7月我们直接来到了国土局找到了李局长,李局长了解情况之后交代文庙街道办的国土所黄所长来落实此次本次收缴税金后的相关手续,当时黄所长很爽快就答应了,过后我们又来找到了黄所长,谁料黄所长马上翻脸不认人,对于群众的态度非常恶劣,时至今日也没给个答复。
国土局胡林勇、税务刘彬收了罚款和税金,并有收据为证,文庙街道办国土所黄所长办事不利、敷衍群众,导致村民建房所需的手续和证书迟迟没有发放,导致目前人民的权益却得不到保障。请求宁远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早日履行相关手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肖家村73户村民至此敬礼
2017年9月06日
事关55.2万的罚款,时间过去六七年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文庙街道办国土所黄所长的办事态度,实在是人人名群众不可容忍。
你们肖家真的不错了,虽然交了一点钱,房子已经建好,事情都和你们办好。我们在跳礅石村买了一块地一二年建房的时候,当时村干部要我们这些外来户,每戸交7650元才能建房,并保证我们入户到21组,今年我们小孩满6岁了,到三小读书说戸口不在本村不能在这里读,要我们到村里克开证明盖章,我们问村干部为什么还不跟我们入户,也不跟我们盖章,村干部说,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只负责收钱,更可恨的是,当时收钱肘候我们给了他们7650块,开票只开5000块,说那2000多块是给村干部用来喝酒的,5000块是支持村里面的公益事业,你们说这些苍蝇,是不是该打?收我们的钱又不跟人家办事,真是该杀。
网友"人民的名义20",你好,我是现任文庙街道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你的网帖我已仔细阅读。
你在帖中对我提出三点批评意见。即:一、对包括你在内的73名用地户在2010年左右缴纳税费,但建房用地“两证一书”至今仍无法办结一事表示不满;二、我办事不作为,三、我工作态度恶劣。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你反映的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对于你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并不知晓当时的具体情况,但根据领导批示,我及本所人员正在积极落实,并已向领导汇报,因此事涉及多个部门以及历届多个工作小组,当事人、土地性质、宗地位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需严谨核实,加之国土所职权有限,无法在短时间内为你们解决,请理解。
对于你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本人在受理信访诉求时,一直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耐心解答或落实,能解决的,尽量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答复或给予合理建议。
对于你反映的第三个问题,如果你是当时在场的群众,应该知道当时情况,不存在帖中所称的“态度恶劣”情形。但我能理解你此时的失望心情。作为国土所长,在查处包括"三家一洞"在内的违法用地,我责无旁贷,即使遇到阻力,我也将态度坚决、严格执法、不含糊,不惧硬,这是职业操守,也是法律底线。但我却从未将此复制到其他群众工作中。
你的批评和监督是我提高工作效率的动力,欢迎你随时到街道办国土所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将依法、依程序认真履职。
2017-09-06 19:2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