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湄江镇纪委对湄江镇托林村原支书吴爱华的处理意见
湄江镇纪委对吴爱华的处理意见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理结果避重就轻!请求上级重新查处原托林村村支书吴爱华利用职权,欺骗上级,大肆贪污财政、民政、林业等部门下拨村民的各项补助款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等系湄江镇托林村的群众代表,我村原支部书记吴爱华,男,汉族,1948年7月3日出生,党员,托林村农科组村民,2004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托林村支书兼村主任。吴爱华任职12年来,有10年还身兼出纳于一身,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为吴爱华的亲信、家门或心腹,唯吴爱华的意见是从,很少真心为村民考虑,所以所有开支都是吴爱华一个人说了算,吴爱华经常利用职权,欺骗上级、愚弄百姓,大肆贪污上级下拨村民的各种补助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贪污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和集体资金
1、2009年一处地名叫塘月里饮水工程就开支(招待费、红包)57295.00作为工程开支(领款人吴应楚),入账时间是2010年3月6日,同时群众200多人每人捐资40元,即8000多元集体资金,共计6万多元。
2、2010年以公路硬化,路基护砌工程等就开支(招待费、红包)41980元,(领款人吴作兵),入帐时间是2011年2月13日。
3、2013年省建设厅拨付资金2.5万元,以兴修狮形山机耕道工程款,2013年12月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入账,此工程至今未动一锄土。
此国家专项资金和集体资金总计10万多元,这本是国家对我们托林村省地两级扶贫村扶贫项目的专款,吴爱华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为了蒙混过关,欺骗上级,找不明事理的百姓签字领款,并且每个签字的百姓都会给予几十到上百元不等的好处费。这次村民上访查出此款后,湄江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帮助吴爱华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理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吴爱华的法律责任。湄江镇纪委只是说吴爱华存在违纪违规, 把国家拨下来扶贫的专项资金用于给娄底领导送红包送礼,对吴爱华贪污的数额却一字不提,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让他继续贪污挪用。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吴爱华村支书的房亲女婿肖桂生(湄江镇干部)为村里在移动公司争取到项目资金3万元,肖桂生本人就得了1.5万元,还向村里要两条烟钱400元(但没给)(领款人吴作兵),村民上访查出此款后,湄江镇纪委政府对镇干部肖桂生的贪污索贿却不做任何结论,让肖桂生继续贪污索贿。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2004年至2010年省地两级的扶贫期,村上立了个退耕还茶的油茶林基地项目300亩,第一年每亩拨经费300元,到后来验收就说只有120亩,林业部门总共拨款5万多元,2万多元退给了老百姓,可余下的3万多元却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这次村民上访查出此款后,湄江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也同样帮助吴爱华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理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吴爱华的法律责任。湄江镇纪委同样只是说吴爱华存在违纪违规, 把林业部门补助村民的专款纳入村级收入却不发给村民是不对的,对吴爱华贪污挪用专款资金却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让他继续贪污挪用。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村上在畜牧局立的一个养牛项目,一个农户能养3头母牛以上的(并产仔),政府就按每户补5000元给农户,可以连续补三年;养一条牛的政府就按补200多元/户给农户,上面拨款1万元,此款本是畜牧局补助村民的专款,可吴爱华却卡扣此款,从未发放给任何村民。湄江镇纪委却一字不提,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国家民政部门每年下拨低保五保户的生活补贴款,2010年至2013年,对于十多年长期外出不在家的吴本光、吴旺生却被莫名纳入低保五保,吴爱华冒领此款1万1千多元收入自己腰包,看到群众闹事后,就在村入帐此款7500多元,还有4000多元仍贪在他手里,把上边的救命钱变成了他的要命钱。村上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却没有能够吃上低保五保。湄江镇纪委理应将吴爱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吴爱华的法律责任。湄江镇纪委却一字不提,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政府对我村的灾情减免和理赔资金,从2008年到2016年理赔资金共计1万多元,吴爱华也就此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受灾村民没有收到一分钱。在这次村民上访查出此款后,湄江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也同样帮助吴爱华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理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吴爱华的法律责任。在调查报告中湄江镇纪委同样只是说吴爱华存在违纪违规, 对于他贪污挪用的钱,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让他继续贪污挪用。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吴爱华虚报年龄8岁入党,本是1948年出生,入党时却改为了1956年,严重违犯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乱纪问题,可见其入党动机不纯!同时严重违犯公安部“一个人有多个身份的禁令”!另外,吴爱华作为村支部书记,带头违犯国土法律法规,欺上瞒下,把水田作为荒山批建!在这次村民上访查出此事后,湄江镇纪委却说年龄错误是派出所的责任,水田作荒山批建是国土局的责任,对吴爱华一个人拥有多个身份和违犯国土法律法规却不做任何调查与结论,让他继续我行我素嚣张跋扈。我们对湄江镇纪委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服,要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综上,我们本还有很多专项资金问题想到市林业局、民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去核查,要求湄江镇政府给开个证明介绍信,可个别领导说没这个权利或者要村民主理财小组商讨决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为吴爱华的亲信、家门或心腹,本就是吴爱华的守护者和财务受益者,岂能同意他人去核查吴爱华?湄江镇纪委也是充当吴爱华的守护神,令我们老百姓问天无路问地无门!我等百姓认为湄江镇纪委每次对吴爱华是百般包庇袒护,导致此案件4个月以来一直不能让托林村老百姓解难,老百姓虽然没有权利,但吴爱华案件如果不给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还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老百姓会一直往上告!
此致
敬礼
湖南省娄底涟源市湄江镇托林村村民
2016年8月14日
相信楼主说的这些是属实,但镇纪委所做的处罚,自然也是有依据的。
2016-09-12 18: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