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7城东派出所“警察”打人事件
2017年3月27日城东派出所“警察”把我儿打伤:
1.鼻梁骨折
2.眼角破裂
3.牙齿碎裂
4.耳道出脓,现经常耳鸣,听力下降!
5.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
事发当日,我儿流了两瓶血,“警察”还不准就医!城东派出所你们是不是经常这样干?请问有没有人道?有没有人权?
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但是实践中会出现损害警察形象的情况,那就是警察打人!国家和法律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打人的权利!打人,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如果警察打人,其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权责任法解释》
第二条【侵害身体权】 侵害他人身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或采取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察不管什么原因打人都是不对的!
2017年3月27日城东派出所四名“警察”打人事件有诸多重点细节:
1、四名“警察”诱骗以装宽带为由骗被害人步入它们圈套。
2、四名“警察”所谓“执行任务”全程未出示正规警官证,未说是哪里的警察,未穿警服,未开警车,未说明来意!(如果你们不懂如何执法,请看《人民的名义》侯亮平如何执法:首先出示正规警官证,其次说明来意)
3、由于第二点所述,被害人认为是贩卖人体器官的歹徒,不愿意与四名“警察”走,你们就可以对全程未抵抗且未还手的普通百姓拳打脚踢?这是谁赋予你们的权利?
4、被害人被拖打上车后,继续被殴打!途中还威胁被害人不要乱说!
5、来到城东派出所,被害人把被四名“警察”殴打事实录入口供,一名“警察”竟然逼被害人改口供,说:不改就玩死你!
6、究竟是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胆子为所欲为?幕后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
7、事发近一年时间,被害人家属为讨回公道,各处奔走!甚至报了警也没有用!到底是有多大的黑暗保护伞?
这件事我会持续曝光更多细节!“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找一些记者
我看完了你全篇的叙述,我不得不说问你一句,你小学毕业了吗?是认识的字不多还是懂得句子不多,你觉得你发的这些发条法规前后有什么逻辑么,还是你想到了什么就直接粘贴上去了。另外,如果真的要在红网上揭发一下什么社会的肮脏,麻烦你把前因后果一起发出来,让大家就事论事的评论,不要只发一点,就跟网上发视频一样,只有一节,你参加选秀节目呢,跟这比惨求同情?我只想知道警察为什么找你儿子?你儿子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要让警察去找他?另外,求求你别活在电视剧里,电视剧里都是骗人的,警察要是都穿着警服,��着警车,响着警笛去抓人,还抓得到人吗,别在网上秀你那低劣的智商了好吗?像个人一样,说事要讲全来,别让人看你笑话。
2018-01-27 21: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