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志德是湘乡市月山镇石溪村的村民,我于1月28日(正月初一)9点出行,车上有我的岳母68岁,女儿19岁,儿子12岁和我4人。因邻居陈刚亲戚的车停在路中央,导致我出行不便就下车叫他挪车,但是他们不仅不让,反而不让我上车离开。五人对我的胸部、头部狂欧。在我迷迷糊糊之际,拉我下池塘里淹了几分钟。期间我拼命挣扎,在我挣脱上岸时,朱彬(陈刚的外甥,现已拘留)把碗在石头上砸破,在我身后砸伤我的头部,后来我女儿报警,我被送往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11点左右,月山派出所的民警才到达现场,仅简单询问拍照后就离开(当时行凶者全部在场),且村干部陈春元在现场见证。
2月6日,我在湘潭市东方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并有脑震荡。2月6日下午,我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交上鉴定书。然而派出所在2月20日才来打人现场捡取碗片。此时距离案发时已有20天。后来派出所说碗上没有朱彬的指纹,不能证明是朱彬拿碗打了我。因他家有强硬的关系狂妄至极。至今对此事没有任何说法和赔偿。检查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今我无处申冤,唯有依靠红网这个平台,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能够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监督案情的进展,还我一个公道!
受害人:陈志德
身份证号:43032219770103***9
电话:15173248319
2017年4月11日
2017年4月11日中午湘乡市育段乡朱建湘家(s311)9号桩处发生交通事故,自从s311扩建之后就常发生交通事故。去年也是10米之外的地方发生翻车。
备注:此处航拍设计是要拉直降低2.7米的,如今修完路却没降低2.7米,反而比以前更高更弯了,成了7字弯,安全隐患极大!
2017年1月28日(正月初一)9时39分,我所值班民警在去洪海村出警的路上时,又接到110转警:在月山镇石溪村竹头滩组发生纠纷打架了。值班民警立即通知石溪村村干部先行赶到现场处置,随即赶赴石溪村开展现场调查,走访。
经查:系月山镇石溪村陈某家地坪停了三辆车,陈某某驾驶自己的车辆经过陈某门口时停下,陈某某以车辆不能通行为由敲打陈某家大门进行理论,于是陈某某和陈某两人发生口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并引发打架,造成陈某某和朱某某(陈某姐夫)受伤。
1月30日,我所根据案情受理为行政案件。2月6日,陈某某将伤情鉴定意见书(损伤为轻伤)送至派出所,随后,湘乡市公安局把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月28日,伤害陈某某的嫌疑人朱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当天被湘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1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未对朱某批准批捕,同日,因检察院不予批捕,需要继续侦查,湘乡市公安局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着都是邻里之间以和为贵的原则,我所多次联合月山镇司法所、村委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所提的赔偿金额悬殊,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湘乡市公安局月山派出所
2017年4月14日
此家庭在当地是出了名的了,特别是陈志德的父亲,最喜欢煽风点火。大年初一,上别人家寻衅滋事,你还有理了?
今天无意中听说,春节过后,陈刚他们为了家庭生计在外地务工,只有父母在家,陈志德父亲于正月初就开始赖在陈刚他们家一个月,家里让他弄得乌烟瘴气,陈刚父母实在忍无可忍后离家。
听说陈刚母亲现在重病在身,父亲70多了,为了躲避陈志德家人的骚扰与恐吓,至今不敢回家。
当今社会,居然还有如此嚣张跋扈的家庭,当地村委、派出所就不能把此事解决好吗?
2017-04-11 11:5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