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弟弟因腹泻在医院打点滴导致死亡,医院却推卸责任并对家属大打出手】 在弟弟出现紧急状况的时候,主治医生第一时间不是抢救生命,而是抢夺药水修改病历,销毁证据,以求自保。现已逃之夭夭。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家住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镇。我有一个九岁的妹妹和一个两岁的可爱弟弟,是个非常幸福的姐姐。
却不知天降人祸打破这原有的幸福生活。 2016年10月12日上午,弟弟因有点腹泻,在祁东县归阳镇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少儿科就诊,主治医生欧艳对我弟弟进行了化验血和大便等常规检查,诊断结果为肠炎,需打针治疗,打完针后,病情有所好转,医生嘱咐明天还需继续治疗。 2016年10月13日上午9点半,弟弟还前去医院商店买东西。但打吊针十几分钟后,弟弟就出现了强烈的呕吐和眼睛上翻的情况,妈妈见此情况,立马抱着我弟去主治医生殴艳那儿反映情况,要求医生拔针打解针,但主治医生欧艳却坚定地说,吐了就会好了,没关系。
我妈妈只好将我弟抱回病床继续打点滴,不出几分钟,我弟脸色发青,我妈急的四处找医生急救,医生却在二十分钟后才来,主治医生欧艳却没有出现,其他医生坚决要求说需家属到场后才能抢实施救。当我爸爸赶到现场的时候,弟弟的身体还是热的,但此时却没有一个医生在场,也找不着医生,但是打点滴的药水已被收走。 她们逃走后,我弟在十一时二十分停止了呼吸。爸爸问医生要药水,但是医生就是不给,父母和家人因为此事伤心欲绝,事发后领导没有到场,只有一个主任处理该问题。 弟弟已死亡多日,医院医生护士已经逃跑,医院负责人处理过程中出尔反尔,不给答复,把我们家属当猴耍。 家人前往医院办公室处理此事,交谈过程中,办公室人员竟在一旁玩电脑游戏,并叫来了医院的工作人员,对我奶奶和家人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并扬言打死我外公和大姨。 医院因怕承担责任和背负骂名,医院人员扭曲事实大肆宣传我弟是因有心脏病去世的。
普通老百姓难道就如此遭人欺负? 原本活蹦乱跳,健健康康的小孩,却遭到你们这样残忍的对待?我妈因是高龄产妇,42岁冒着生命危险,才有的我弟。同样是是为人父母,有父母的人,不觉得你们很狠心吗? 普通老百姓都会心酸,更何况你们是作为一名悬壶济世的医生呢?老百姓都敬重你们,可是现在所谓的仁心仁术去哪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去哪了? 父母老实本分,院方却无情打压,恃强凌弱。现求求领导,让医院与医生履行自身的职责,承担法律责任,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为我弟鸣不平!为我的家人讨一个公道!为我两岁弟弟申冤!
同情,相信上级领导一定会处理好的。
可怜这孩子了!
现在是向钱,医生没医德。
关于湖南红网群众来文“两岁孩子在祁东县归阳镇的三人民医院打点滴导致死亡”的回复
湖南红网网站《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栏目组寄来《湖南红网调查函》(红调字【2016】0940)收悉,下面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患儿因呕吐、腹泻5天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在我院门诊就诊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次日继续在门诊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呕吐,患儿家属向主治医生反映情况,主治医生查看患儿面色红润(事后其母诉亦如是),20多分钟后患儿病情突发变化,医院立即组织人员(业务领导、医务科主任、内二科主任、门诊部主任、护士长及科室医务人员等)全力抢救,后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患儿家属到医院集聚,讨要说法。医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汇报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和患儿家属进行沟通,告知其家属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和途径,并请当地政府、司法机构及家属所在村领导进行协调。在沟通和协调过程中,患儿家属砸坏我院门诊儿科诊室内设施及围堵办公室。后在当地政府协调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委托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明确死因和责任,并于2016年10月18日将尸体送至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医院垫付),鉴定结论在30个工作日作出,双方无异议。尸解后患儿家属未对尸体进行处理,仍将尸体放置于医院太平间,并在门诊部占用一间病房,不让医务人员及其他病人进入,医院病房原本就紧张,以致给其他病人带来不便。患儿家属在鉴定结果未出之前通过部分网站及微信等网络平台大量诋毁我院形象,使我院信誉下降。并在我院门诊大厅焚烧纸钱,辱骂、恐吓医护人员,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后在当地派出所干预下才平息。至今患儿家属仍占用医院病房一间及将尸体放置于医院太平间。
我院本着实事求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配合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澄清事实,明确死因和责任,依法依规解决此医疗纠纷。
祁东县唉,世道真的好黑暗,医院居然推卸责任给家属,肯定还有黑幕,帮顶,愿幼童在另外一个世界过的美好。
看了以上医院的回复,作为个人来讲,感觉漏洞还是挺多的。导致幼童死亡的原因却仅用主治医生查看患儿面色红润略盖过,难道医生为病人治病,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呕吐,就凭面色红润断定其没有不适过程呢?在回复中医院不仅没有承认其医院的责任,幼童为什么会在医院导致死亡,只字未提。反而长篇大论幼童家属医闹的过错。家属在网络上控诉其罪行,反而却成了诋毁医院形象?医院如果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哪来的损害形象之说?如果老百姓没有红网等类似的网络呼声平台,那他们该去哪里申冤呢?希望国家的制度能够保护一下受害的平民老百姓。
2016-10-18 10:5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