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茶陵桃坑为县辖区的一个偏远乡下,乡里祖祖辈辈生活着客家人,是个客家文化极为丰富的乡镇。近年来,因修建水库,为了保护库区的生态环境,所以开始封山育林,话说靠山吃山,因山里人民没有了收入,导致人们人心惶惶!不得不背井离乡在外谋生!留下年老体弱的在家留守!如此,客家文化衰败现象日益严重!
山没了,不怕!乡下自古以来都有农民用以自给自足的农田耕种。虽不能富足,但朴实的农民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也不至于饿肚子,得过且过吧!
但今年9月份,桃坑人民,朴实的农民们被一则文件给激怒了。文件大概内容为将有人成立黄桃种植合作社。将征用各农户的良田改种黄桃,合同期为30年,每年每亩补助158元。呵呵!看着这数字,是可笑还是该替可怜的农民感到可悲?或是该替农民们这30年终于可以为了这每年每亩158元的补贴而摆脱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模式?现在村干部已经开始家家户户去作思想工作了。貌似有种强硬的态度!我想知道:农民离开了山失去了田地,仅凭158元每亩的补贴能生活下去?每户的田地也就寥寥几亩而已。
话说回来,土地良田都是国家所有,国家若是有政策征用,按征收补偿条款来,谁有二话?但现在这情况无疑是逼该地农民走上绝路!
谁来帮帮可怜的他们??
现在的田地只要种了国家都有补贴的,如果国家的那份补贴你们也能拿到手那还是可以的
这征用补贴实在太低,即使有国家的农补,也没有多少,农民其实自己种植农作物的收入还比这高一些
桃坑乡政府都是不作为、乱作为我们晓枫村以扶贫的政策而毁坏山尾细十多亩田至今未解决,而幕后黑手还指使黑社会人渣,打伤维权村民,希望市省政府有人管
网友“提笔写忧伤”,您好!
因水库建设移民、封山育林、外出务工等因素,近年来,桃坑乡劳动力大量外流,乡内常驻人口锐减,田土大量抛荒、村庄房屋近半空巢。为发展乡内经济,推动人民致富增收,开发利用好桃坑的旅游资源,经多方牵头联络,上坪村与我县从事苗木花卉、水果种植的龙头企业——湖南万樟园林有限公司商议,计划利用上坪村海拔较高,适合黄桃生长的优势,进行土地流转开展黄桃种植,以改善桃坑的产业结构,依托东阳湖旅游资源,通过“赏桃花、摘黄桃”带动桃坑乡内的乡村旅游,让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弘扬好客家文化,增加乡内的人气,推动农民致富增收。
考虑黄桃种植的运输成本、交通状况和大量田土抛荒的现状,经听取农户代表意见,村组与万樟园林公司多次商议,综合物价上涨因素,确定土地流转的平均年租金为水田158元/亩/年、荒土56元/亩/年,租期30年,租金为一年一缴。租期界满后,将由万樟园林公司负责恢复田土,由村民耕作。目前,签字同意将土地按此价格和方式进行流转的农户达98%以上。
对群众担心的收入增加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增加农民的收入:(1)让当地农民参加黄桃种植、管理等务工;(2)鼓励农户发展林下养殖产业;(3)开展好桃坑的乡村旅游游客接待,增加群众的收入。
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4日
请问,土地都已经流转了哪里来的林下养殖,到时候连话语权都没有了,这个流转合同太霸王条款。
我们家是前两天桃坑乡上坪村前一任村委书记陈书记打电话过来才得知桃坑乡上坪村要种黄桃一事,陈书记说要我们家把农田全部包出去种植黄桃,每年158块钱一亩的租金,必需签订30年的合同,而且自己不能留有农田,要全部包出去。我问陈书记能否不把农田租给他们,由政府引导农民自己种植,而政府就组织商业公司来集中收购黄桃就可以,陈书记说成不了规模,行不通。
我们家世代都是农民,都是靠农田山地生活,山地已开始封山育林,如果自家连半亩农田都不能留,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靠什么生活呀?难道我们老百姓自家有田不种每年就拿着那158元每亩田的租金走到十公里外的邺坑街上去买米吃?我们每户农家也才几亩田而已呀,您觉得够吗?
当今的年轻人是可以在外面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但是现在的城镇房价、生活成本那么高,又有多少农村的老百姓是买得起城镇的房子?又有多少农村的老百姓是有能力长期居住在城镇?据我了解大部分是没有的,我们家更没有这个能力。
所以我们家商量,既然是政府支持的项目,肯定要支持一下,就拿一些农田出来支持茶陵县桃坑乡政府种植黄桃的项目,自己家也留一些农田,因为农民如果连赖以生存的农田都没有了,那就真的要绝忘了。结果陈书记却跟我们说自己要留是不可以的,要就全部包出去。无奈之下,这种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霸王合同,我们家就不太想签。
桃坑属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现在70%的村民迁往县城或外出务工、水田80%被抛荒,有不少组人口稀少,基本如今已成为空心组。古话说,穷则思变。不发展产业,不引进老板来开发,只能是越来越穷,越来越落后。
政府因地制宜引进种黄桃项目,带领村民致富本是好事,隔壁县炎陵县就有成功案例,桃坑乡政府借鉴此经验进行推广,应该说成功的机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当兼顾投资商与农户的利益,一是租金标准。“水田158元/亩/年、荒土56元/亩/年”,此标准是依据哪些因素定出来的?是市场行情,还是农户种田收益,还是参考相邻县、乡镇种植项目租金标准,还是投资商拍脑袋定出来,还是其它,这里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炎陵县黄桃项目田地租金标准,应该有不少人都打听过了,也知道了,比这个标准高出应该不止一点点吧。二是租期。“租期30年”这么长的租期,估计也是投资商为了自身利益相当然定的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合同租期在10年以内较为合适,另外,这种租期较长的租赁合同在约定租金时不能一直不变,应该是按一些比例逐年递增,至少10-20%。以现在价格标准,一二十年不变,明显有失公平。
2015年来,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湖南省万樟园林集团公司在上坪大汾村发展黄桃种植项目。经过公司实地考察,2016年党员组长到万樟园林公司实地参观,户代表签订土地流转意向书达432户,多次多方协商《土地承包协议书》内容,目前,已进入土地流转协议书正式签订阶段。无产业不兴,无产业不富。产业发展是加快我上坪大汾山区村发展的唯一途径。当前,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土地承包金不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采取承包30年固定的平均综合价格,即水田每年每亩200元包干(国家规定的种粮补贴仍归农户所有)。承包金采取“一年一交,先交后用”的原则支付。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和村民的利益,万樟园林公司在合同履行的10楼的这位领导,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谁?万樟园林集团公司是“承包”还是“租赁”村民的土地?希望你好好搞清楚,不要误导村民。耕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最长是30年,这是归村民的。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20年。农民不懂法可以理解,你也不懂就说不过去了吧!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索引号:430s00401/2009-00568
文号:湘办发[2009]15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发文日期:2009-04-28
所属主题:农业、畜牧业、渔业
主题词:农业 土地使用 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
所属机构: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 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湘发〔2008〕1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湘发〔2009〕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核心,以稳定并长久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为基础,以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一步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2.基本原则。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
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湘办〔2013〕52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健康有序。但少数地方也出现了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进行商业开发;土地流转规模过大,经营管理不善,形成经营风险;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迫流转,损害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低位固化,与民争利;流转合同不规范,指导服务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将会冲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将土地确权到户、到地块,并颁发证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农户承包地。
二、鼓励多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从千家万户分散经营逐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各地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集中。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互换、出租、转包、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探索土地信托、托管、股田制等新的流转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发展股份合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股权,形成企业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获得长期可靠的收益。要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结合起来,加快种粮大户、造林大户、家庭农(林)场、联户林场、股份合作农(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带动农村土地流转。要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在财政扶持、项目安排、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农村土地流转大户予以倾斜。
三、防范农村土地流转风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土地流出方与流入方签订全省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办事。农村土地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备案。加强对土地流入方的资格审查,在签订流转合同前,要全面了解土地流入方的资金实力、产业规划、经营能力、诚信度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土地流转风险评估,把好“进入关”。要准确把握土地流转的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的规模要与土地流入方从事的产业、经营能力等相匹配。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引导流转大户积极参保投保,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
各地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确保耕地用途不改变。既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又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坚决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农村土地流转规避土地管理审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以资本下乡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为名,流转农户承包地,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坚决制止。“以租代征”、非法强占“四荒地”等以掠夺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的行为。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土地流转面积较大,确因产业发展需要配套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的,依法依政策按农用地管理;对以农业为依托的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确需建设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各级纠风、国土资源、减负、林业、农经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流转后土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各地要对近年来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进行商业开发的,要从严查处。
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各地要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县有市场、乡有服务站、村有信息员”的总体要求,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开展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对于租期较长的,引导采取实物计价或租金逐年浮动比例的办法支付租金。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流转农户土地“一口价”“一锤子买卖”的行为,确保农民流转土地全程收益。各级农经、林业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程。各县市区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和“一庭三室”(仲裁庭、受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的建设,落实人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好土地承包经营、林权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5日
请父母官们好好学习一下以上两份省政府办公厅发的文件精神,特别是以下几条:
2.基本原则。我认为上坪大汾要改变面貌还是要靠产业。我们不能看到城市条件,现在城市在变化,有好多农村也在发展,变换面貌。我们上坪大汾现在也到了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我们不要过分只看到200元每亩的租金,还多一点还是有人嫌少的,没有牺牲就没有回报。我希望同龄人,还是要跟上形势,关心家乡的发展。虽然上坪大汾有金山银山,我们的靠山,现在没利用,好多好多的田荒了,我们山区的田交通不便,机械化难度太大了。我们不能要求我们的父辈一直辛苦劳作,我们要让他们看到我们的家乡越来越好,实现落叶归根的梦。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让产业改变家乡的基础设施,让家乡条件变得更好,让住在家乡的老人享享福。目前,上坪大汾有几个组已经��无一人。上坪大汾村!
上坪大汾现在也到了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我们不要过分只看到200元每亩的租金,还多一点还是有人嫌少的。没有牺牲就没有回报。
上坪大汾现在也到了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我们不要过分只看到200元每亩的租金,还多一点还是有人嫌少的。没有牺牲就没有回报。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对于租期较长的,引导采取实物计价或租金逐年浮动比例的办法支付租金。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流转农户土地“一口价”“一锤子买卖”的行为,确保农民流转土地全程收益。
茶陵县万樟园林黄桃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核准日期:2015年12月4日 法定代表人:刘祖治 自然人股东:刘祖光,李刚,蒋从生,蒋晚生... 住所:茶陵县桃坑乡上坪村委会办公楼
请问这个公司把注册地址放在上坪村委会办楼,那么一年交多少租金给上坪村委会呢?这些租金又用于什么用途了呢?还是免费给他们用?虽然说上坪村这些当官的基本上都在茶陵县城买了洋房,长期居住在县城里面,但村委会的办公楼也偶尔要用一下吧?
提笔写忧伤你好!这个项目招商来之不易,一个老板能投资进来,必定有他要得到的利益,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他能收到多少利益,那不是我们能力范围内的事,我们只要看到发展起来后我们能得到什么就行。在我们自己还没有能力来开发本村的同时,我很赞成由别人来给我们改变现状,我们是流转土地给他,不是卖给他,流给他们也许眼前只有每亩每年200元,但它可以改变我们以后的生话环境,我们那里也许可以有更多的外人来人口,我们也可以不用再往县城里挤,我们在家就能生活的更好(这是我的梦想)。如果大家都只想社会黑暗的一面,那就什么事都别干,出去打工那就是我们子孙后代唯一的选择。出租土地不是出卖土地,我们是在给我们的后代做一次选择(也许��赌的成份,我个人更愿意去尝试)。大家抗拒这个项目,我们不损失什么,也不会改变什么,10至20年后,我们那里还是现在的样子,子孙打工回来还是一样会埋厌我们今天的选择。
2016-10-10 22:0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