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月山镇黄土墈村支书彭端生不坚持原则。置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于不顾,为了拉山头搞团团伙伙,把一名党纪党规明确规定不能入党的人,拉入党内。公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明文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成党员。
对直接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可是早在2016年就有人向湘乡市纪委反映此事,至今不见答复。不知这样严重的违纪问题,应不应该追究直接负责人村支书彭端生的责任。
这样的贪官还适然当村官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查:镇党委、云南村党总支和黄土墈党支部于2016年下半年连续接到部分党员和群众对该村某同志的举报,举报该同志作为党员,怎么能从事道教活动的问题。根据这一问题,镇纪委组织云南村党总支和黄土墈党支部负责人走访了在村党员及部分群众,同时找入党者本人了解情况,且该同志也认识到了错误。
镇纪委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于2017年1月4日组织召开了座谈,与会人员由纪委书记刘正茂、组织委员周城钢、副镇长和农业片新桥片片长李小红、组织干事何广明、黄土墈党支部书记彭端生和当事人等6名同志组成,会上,纪委书记刘正茂、组织委员周城钢和副镇长李小红同志对入党的这名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对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责令黄土墈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去操作处理。
黄土墈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并邀请了云南村党总支书记李中生同志参加,大会上入党的这名同志首先作表态发言,对从事道教活动错误作了深刻检讨,承诺今后将认真学习党章,做一个合格党员,以后不再从事道教活动,同时也欢迎全体党员和村民对他进行监督。与会党员听了该同志的表态发言后,一致认为该同志检讨诚恳,表态坚决,同意保留党籍,支部最后做出决定,如果该同志再从事道教活动,将从严从重处理。镇党委获悉上述情况后,原则上同意支部所作决定,如该同志再从事道教活动或接到有人举报该同志,立即启用镇纪委对该同志进行立案查处并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月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2017-03-23 16:1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