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工作变动汝城县生育保险站以医保异动为由不给报销产前检查等相关费用,违背社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
如荷在水网友:
你2016年2月28日反映的“因为工作变动汝城县生育保险站以医保异动为由不给报销产前检查等相关费用,违背社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信件已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单位并没有违反《社会保险法》。你2015年7月19日生小孩的生育费用,根据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于2015年7月23日按政策规定已报销。
二、关于你未报账的产前检查费用和自然分娩医疗补助金,由于你所在参保单位2015年10月15日到我中心办理了停保手续。而你是2015年10月29日提供配偶单位的参保证明后才到我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但业务系统不支持停保人员报帐,导致产前检查费用和自然分娩医疗补助金不能报销。
三、关于处理的办法:因你现处于停保状态,所以如要报帐,需由你所在的单位恢复你的参保身份,办理续保手续,方可领取产前检查费用和自然分娩医疗补助。
最后感谢你对生育保险工作的关注,也请你理解我们的工作是按政策办事的。
汝城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2016年3月4日
2016-02-28 21:5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