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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基层干部贪污严重,百姓状告无门

2018-11-13 3:11:15发布7次查看
我名李永和,湖南省东安县新圩江镇双江村村民,电活18874691420,本人因多次向上级举报村干部贪污得不到处理,今特进湖南红网呼吁:村支书文声付,2013年村里修桥,国家拨款160000元,村民集资31500,共计191500元,付出123000,贪污68500元。村代支书李金林(国家公务员)2015年扩建村活动中心,国家拨款130000元,付出82047元,贪污47953元(第一笔贪款)。2016年修村一组道路,国家拨款280000元,付出244265元,贪污35735元(第二笔贪污),两项工程共贪83688元。从湖南互联网十监督查到2017年到2018年一季度国家拨给双江村818515元,这两年村里没做出什么事来,这多钱哪去了?他们在互联网十监这么一个重要平台上做假帐、做重复帐,还在支出凭证上偷盖村监督小组人员的私章和小组公章。把监督平台当儿戏,损坏政府形象,愚弄老百姓。2018年4月25日,我向湖南省第六巡查组做了举报,不知巡查组何时将材料转到了东安纪委。基层几级干部有利益链,他们不会自己左手打右手,估计又是泥牛入海无消息。上述事实只是冰山一角,如果反贪是真的,上级可来调查。
李永和:
你好!你在红网发帖,反映双江村原支书文兴付、原村代支书李金林的有关问题。根据领导的批示,我镇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的问题一:文声付贪污2013年修桥款68500元。经调查,双江村在2012年至2013年修了一、二组公路桥。一组公路桥是“一事一议”项目,一组农户自筹一万元,财政奖补资金8万元,工程由一组直接承包给易代平建设。二组公路桥是“一事一议”项目,农户自筹资金3万元由承包人纪天明先行垫付,财政奖补7万元,工程承包费为8万元。后二组村民集资2万元,主要用于水沟维修,填路等支出,完工后,当时组里已结算。经核实,此问题反映不属实。
反映的问题二:李金林贪污2015年扩建村活动中心款47953元。经调查,老双江小学作为村活动中心,为迎接党建检查,村级活动场所清零,经党员会议研究,决定对村活动中心进行装修,进行了公开招标,争取上级资金分别为卫生系统5万元,组织部门1.1万元,全部用于村活动室装修。经核实,此问题反映不属实。
反映的问题三:李金林贪污2016年修村一组道路款35735元。经调查,县扶贫办拨付了12万元用于修建1组至站口和大浪路12万元,从招投标到验收直至拨款全部由县扶贫办负责,款项并未经过村干部手中。经核实,所反映的贪污修村道款不属实。
反映的问题四:从湖南互联网十监督查到2017年到2018年一季度国家拨给双江村818515元,村内并未做出什么事来,这多钱哪去了?经调查,所反映的国家拨款81万余元,包括扶贫项目资金、村级运转经费等资金,县扶贫办共拨付36万元用于村道建设,分别是2015年双江村1组门前路资金4万元、2016年双江村3组至大姨塘修路8万元、2016年双江村1组至站口和大浪路12万元、2017年双江老学校至双江4组路12万元。经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新圩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人家举报的是2018年度国家拨付到村的八十一万多,怎么又穿越到了2015年呢!还有人家还举报的伪造公私章的回题怎么没下文了哦!刚百度了一下伪造私章罪,好严重哦!真想不明白政府部门敢冒如此风险来弄虚作假,到底是想掩盖什么呢?由此可见新圩江镇政府如此回复正好印证了举报信的标题!
2018-06-09 1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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