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湖南省纪委各领导:
您好!本人为宁乡县黄材镇石狮庵村的一名普通农民,今年3月份,黄材镇人民政府联合外地某开发公司,宁乡炭河里景区,以建设绿色文化园为由要征收本地石狮庵村胜溪学校后面的田地。但是合同上写着是以400斤/亩,约500元1年,强制性的“租赁”30年,农民无权干涉。因考虑合同时间过长,涉及的不可控因素很多,当时并未签署该合同,很多农田户主也因此合同的不公平性,时间过长未签署。因担心举报会被政府压下来,所以一直吃哑巴亏,有的没办法只能被迫签了。此举严重涉及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石狮庵村村委干部等人,黄材镇政府官员姜斌领导前后多次来过本人家里来谈签署合同事项,但本人因仅向他说出“如果是你姜斌领导自己要种地,我完全可以允许你种,因为你来我家多次也辛苦了,但是该合同我不能签”,这句话仅是念及人情,但并未对合同进行妥协,随后于2018年6月13日,我就看到推土机等器械侵入我田土,推平后并被强制性种植了大树。见此况,本人立即赶到本人田土所在地,跟工人商量,但仍未成功阻止,这是本人耕种了30多年的田地,就被推平成墟。后来致电黄材镇政府,反映当时情况,得到的便是“你签不签我都要推平,我都要种树,我管你那么多!”还威胁并恐吓本人:“你最好不要闹事,小心把你带到派出所关上你十天半个月,你儿子的前途也会受到牵连影响的!”听到这些话,我立即打电话给儿子说明事由。但儿子后续打电话给政府的13787167208该号码,他的上司接了电话,用强硬的语气回答的确是“我就是要推平你们的,我就是要种树,怎么地!你最好不要管这么多,这就是我们政府的规定”,当儿子问道有没有政府性的红头文件批准时,他们的回答是“你自己回来看!但是我不发给你!要告你去告,我看你怎么告得赢!”这对本人及村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心理伤害。
现在想请省纪委对黄材镇政府,石狮庵村村委予以监督和调查,1,是否真的有国家或省级强制性的文件规定,不管签不签合同,都可以侵占农民田地,并达到商用,旅游租赁土地的目的?;2,黄材镇政府与某旅游开发公司在对该项目协议时,是否有不正当的利益交际,中间是否有可能收受旅游公司给予的福利?;3,黄材镇政府此举动是否涉及到以损害当地农民利益而谋获自身利益,在予以回复时可否不用那么恶劣?4,协议上明明写着平等、自愿、有偿,为何在没有签署的情况下强制性的侵占?
网友“yxxyde2018”: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就网友“yyxyde2018”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长沙市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长政办函〔2018〕30号)、《宁乡市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宁政办函〔2018〕15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两个禁止”(禁止镉含量超标大米进入口粮市场,禁止严格管控区种植食用水稻)的要求,黄材镇按上级要求实行结构调整片区整体推进,其中,“黄材镇炭河里景区为中心的万亩观光旅游水果蔬菜花卉种植片”是宁乡3个万亩特色种植片之一,网友“yyxyde2018”所在的石狮庵村黄家组在该片范围之内。
2、石狮庵村“西周源生态田园”项目是黄材镇深入推进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旅游兴镇”战略,打造的集旅游观光、农业体验、科普教育、运动休闲、文化传承、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项目。石狮庵村“西周源生态田园”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是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镇、村多次民主协商,达成共识。2018年4月13日在黄材镇政府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了动员大会,石狮、胜溪等10个组村民参加,会上经村民表决同意成立了石狮庵村土地流转合作社。2018年4月29日,石狮庵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黄材镇政府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土地流转户主项目推进会。截止到目前,西周源田园建设项目应流转土地425户,已签定流转协议415户。
3、经调查了解,网友“yyxyde2018”家水田由于暂未同意签订土地流转协议,项目方至今未进行任何施工作业。镇、村项目负责人多次上门至其家中宣传、讲解项目政策、意义。帖文中反映的“推土机等器械侵入我田土推平后,并强制性种植了大树”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4、关于网友“yyxyde2018”在帖文中反映的政府姜斌等人在与其协商土地流转协议时,对工作人员言语不满。经调查,黄材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其家属进行土地流转协商,并无过激言论。后段,镇、村将继续加强交流沟通,做好群众工作。
宁乡市黄材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2018-06-19 10:4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