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敲诈勒索
平民百姓无处伸冤
我今天状告国家干部呼洁敏及其父亲呼小红,告他们胡作非为,告他们敲诈勒索,告他们强权欺人,呼小红是国税局副局长。
我叫候富明,是坦坪岭头村的村民,我请求县委政府为民作主,请求嘉禾百姓为我伸冤,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呼小红、呼洁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儿子候宝峰于2016年4月7日早上骑摩托车途径县委门口,呼洁敏不看情况,边吃包子边横穿马路。我儿子为了让他,紧急刹车,恰逢雨天,后面一辆摩托追尾而来,我儿子的摩托被追尾的摩托带动将呼洁敏擦伤。后来的医院检查结论为:其它结论正常,脸部擦伤。
呼洁敏被摩托擦伤后,呼小红马上对我儿子拳打脚踢,幸亏在县委门口,被其它干部阻止,方没有酿成大祸。在此期间,我儿子积极联系人民医院,并将其送到人民医院治疗。
我夫妻俩听到消息后,东拼西凑,主动为呼洁敏交纳检查费2000元,还提水果到病房看望呼洁敏。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而轻微的交通事故,但对于国家干部呼小红、呼洁敏父女来讲,却是一次诈钱骗钱的良好机会,首先是呼洁敏、呼小红、呼小军串通交警队扣人,然后呼小红、呼小军要求我家赔偿美容费、住院费等等项目,共计十万元。
大家想想,我儿子既不逃跑,又主动联系医院,我夫妻主动为其缴费,就一点脸部擦伤,有必要兴师动众,将我儿子扣押七天吗?还有,他那是金子脸吗?开口就赔偿十万元。旁人告诉我说,呼小红的母亲就是个老上访户,专靠住院诈钱,这次呼洁敏只是继承祖业。
对于我的家庭来讲,这十万元就是个天文数字,我们不偷不抢,不贪不赌,就是全部身家加起来都没有十万元。这国家干部呼洁敏的一点擦伤就值我的全部家当,国家干部的脸就这么值钱吗?
就出事的当天,交警队的干部告诉我们,检查结果出来后,如果没有问题,就及时放我儿子。但我将检查结果交给交警队后,交警队的干部又说,我们的压力很大,有领导打了招呼,不能放人,你要放了,就要交五万元的保证金,还要交1200元罚款。否则不能放人。后来听说是电力公司的呼小军给交警队打了招呼。
我儿子被交警队关押七天后,4月12日,交警队召集双方调解,呼小红、呼小军、呼洁敏说,赔偿十万元,一分都不能少,否则长期住院。呼洁敏说:我反正有工资,不怕住院,不怕你家不出钱,我要治到你家倾家荡产为止。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先在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住院,再到骨科治疗,被我们发现是治疗结石病后,又转回五官科治疗,再后来,直接到郴州市某医院治疗,光康复费就多达六万元。
这起轻微的交通事故,交警队大胆设想,创新思维,不按常规,对我儿子先拘留,后罚款,这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还是有其它企图?难道仅仅是因为呼小红是国税局副局长,呼小军是供电公司总书记,就可以无法无天,可想而知。
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是一边倒,我儿子负全部责任。我们不服,要求交警队查看当天的摄像记录,交警队的干部却拒绝我的合理要求。一口咬定那个路段没有监控录像,我和我儿子看到过交警队的记录。记录上是这样写的: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有无摄像头,结论为“有”。
时隔五个月了,这案子难道这样就不了了之?我再次请求政府和纪检部门为民做主:
1、严肃查处呼小红、呼小军、呼洁敏以权谋私,联合交警队某些干部非法拘留我儿子的违法行为。
2、严肃查处交警队的某些干部毁灭证据的违法行为。
报告人:候富明
2016年4月15日
请求追究嘉禾县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呼小红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报告兼控告状
尊敬的领导:
我叫候富朋,男,汉族,湖南省嘉禾县坦坪镇岭头村94号人,电话:13873593363,现实名举报嘉禾县国税局办公室呼小红的违法犯罪事实,请求及时查处。
呼小红一家三口,其妻谢常芳一直无职无业个人无任何经济来源;其女呼洁敏系参加工作不久,读书、就业花了10多万元;呼小红拥有房产三套(分别在丙穴市场、嘉禾县禾仓路、国税局)价值150多万元;一部车价值20多万元;在龙潭镇放高利贷数十万元;在龙潭镇木岭村投资林木10多万元。呼小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工资不过约6万元,工作20年的积蓄不吃不喝累计大约不到100万元,凭什么能够养活3口人后,还开豪车、坐拥数套房产,存款积蓄100多万元,据了解该人阴险奸诈,长期勾结单位职权领导大肆侵吞国家财产。
为了纯洁查处党员队伍,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特具文请求及时查处!
具状人:候富朋
2016年9月21日
联营协议书
嘉禾县龙潭镇木岭村委会七组村民李三军于2005年10月承包龙潭镇木岭村委会上坐石岭、下坐石岭两个自然村(即木岭村委一、二、三、七组)位于大山岭、月头岭、凹头岭等弃耕旱土300亩,现已种植马尾松(200亩)、国外松及其他树木(100亩)约5万株,为切实加强旱土育林经营,早日得到回报,李三军决定引资联合经营。
甲方:李三军 身份证号:432826196601142***
乙方:谢常芳 身份证号:432826196803223***
为了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注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00)作为甲、乙双方联营之育林、护林等资金,甲方负责育林、护林等直接管理,乙方不参与直接管理。
二、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预交现金伍仟元整(¥5000.00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从银行转帐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到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余额肆万元整(¥4000.00元)于七个月内一次性从银行转帐付清给甲方。
三、联营期限:从2010年10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四、联营期限,在2011年到2020年止,共12年当中,甲方每年于12月31日之前必须给付乙方一万元整(¥10000.00)。
五、联营期限,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承担甲方在育林、补种、护林等所有经营活动中的任何支出。
六、联营期限,经营的林木成材后,甲方必须保证优先提供壹万伍仟棵松树供乙方销售,要求每棵树干直径不小于15厘米,并且树干以上高度不低于8米。上述林木销售所得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余收入乙方不再享受,概由甲方自理;尖归农户所得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若甲方在联营期限内不能足量提供壹万伍仟棵成材松树,则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作出赔偿,按每少一棵赔偿肆拾元(¥40.00)计算。
七、联营期限,严禁单方对松树抽松脂。经双方同意对外销售松脂时,所得收入由甲乙双方平分。
八、联营到期之日所留下的树蔸,甲方在销售时所得收入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者承担对方一切损失。
十、联营期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需退还乙方联营注资本金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并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由甲方给付乙方,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之日止,每日处贰佰元整(¥200.00)。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不能按时注资,则处违约金,按每日壹仟元(¥1000.00)计算给付甲方。
十二、甲方保证原与农户所签《开发转包合同书》和村民《决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正常履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付。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李三军 乙方签字:谢常芳
见证人签字:雷衍斌、胡平胜
签订日期:2010年10月10日
脸部擦伤要看是什么程度,如果真的会毁容的话,就有点难办。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吧
楼主还真是为了逃避支付医药费不择手段啊,据我所知人家一个好好的未婚姑娘被撞之后至今快半年膝关节还不能正常走路和活动,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你不赔偿就算了还避重就轻,恶意诽谤,真是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和人性
这位侯先生要是真的有理就通过法律解决吧,撞了人不出医药费已经说不过去了,对方也在走司法程序,你还在这里搞这些。。。
还好我知道这事情,不然真是被候富明误导了,现在的社会真是可怕,撞了人还如此嚣张,仗着自己家里有亲戚在公安和司法等部门,不支付医药费就草草结案,被撞的人伤残了还要被诬告,被撞的那一家也真真是可怜啊
候家在医院的亲戚为了帮忙逃避医药费违规偷偷复印伤者的病例出去进行恶意诽谤被处分了,我们医院很多人都知道啊,现在这又是唱哪一出啊?
你儿子摩托车有牌照吗。有摩托车驾驶证吗。现在是法律社会。
现在
一个干部轻微擦伤,敲诈老百姓的钱,太可耻了。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也挣不到那么多钱,他当干部的脸就那么的值钱吗?不是轻微擦伤人家会告你吗?
这些人真能编啊,都想巴结这些当官的,只能说明你们这些哈巴狗帮助当官的欺压老百姓。幸亏现在这个社会是保护老百姓的,家里有贪官真幸福,做什么都有狗保护
法律法院自会判的,一切交给法院,公务员用权谋私,贪污腐败也请省纪委查办
请求追究嘉禾县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呼小红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报告兼控告状
小小的一点擦伤就要十多万,她那脸太值钱了,有当官的爸就是好。当了局长就有豪宅名车,拥有山林,用来洗黑钱,这样的干部要严肃查处。
建议走法律程序,双方嘴仗没有意义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别人当个九品芝麻官都能有这么好思想,你当国税局局长你能胜任嘛?一点小伤仗着你当局长欺压百姓。别人都是辛苦钱能养家糊口就不错了,10几万你自己拿工资都半辈子了,官官相卫。有当当官的爹就是牛逼。就是还是那句名言:我爸是李刚!
建议走司法程序,一事归一事。各自拿出证据!
我也是农村人,没那么矫情,干部命就是值钱,碰一下还全身检查,嘉禾还有王法么?这样敲诈没人管么?嘉禾人的脸都被你们这里腐败的官员丢尽了。
不知道这些贪官什么时候被处理,那么好的证据都是垃圾。当官的靠老婆去搞投资,在拉关系骗取国家补贴款,林业局有大树撑腰牛逼啊。把贪污腐败的钱通过没工作的老婆花出去,居然没有纪委去查,证明你这个贪官关系杠杠滴!
现在的官员比老百姓的命贵。刮咯一点眼皮就要别人几十万,这样发财快多咯。就像那啊个我爸叫《李刚》那样嚣张。有做官的父亲就是腐败。
还拘留咯人,还说别人不交钱,刮咯点皮不到1厘米一个创口贴的钱。老百姓都赔咯几千咯,还要别人赔几十万。
看了很心酸,农村人用血泪换来的钱也忍心这样坑,太没天良了,为官不为民,官官相护,老百姓真是太苦了,下辈子就投胎到当官的家庭好了,杀人都能无罪。我爸是李刚,居然发生在了自己县城,太他妈腐败了。祝福那个孩子,一切都会好的
2016-09-26 11:1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