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院医保办公室墙上贴的文件和通知文件上,惊现手写增加项目,
通知文件中手写项目大致内容:通知中第4项,报销公式,(门诊发票总费用 - 起付线10元)÷2,水芯笔手写"注射费";
第5项,全手写内容:单纯购药30元包干(包括中药费)。这个通知上日期是2016年11月29日。
当我询问该院医保办工作人员,你们这第5项为什么是手写上去的,该工作人员说这是新政策,之前来报销的门诊发票都可以报销,但现在只报销注射费用。真是可笑,2016年医保缴费120元每人,本来可报销最高到295元每人,你们只给30元包干,难道我们“之前”(不知是何时起)没来报销,“之后”才来报销就只能吃哑吧亏?
你们的新政策何时颁布的?为什么我们就在二医院附近的社区居民都不知道?(为什么未见居委会公示所谓的文件?)
那么问题来了,继所谓的新政策(未见有文件张贴)出来之后,“之前”的门诊各种检查费发票与药费发票就不再是门诊发票了吗?医院的药那么贵,你只给报销30元,你却把药费发票全收去?报销时还要患者去找主治医生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和处方(处方及诊断证明书上有主治医生签名及用药清单),难道这些被收去的药费发票是二医院医保办给医生回扣的核算清单?
为什么二医院报销需要1医保册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门诊发票、4门诊处方、5门诊诊断证明书,而水局职工医院却只要1、2、3三样。
此贴竟无人问津,难道本地只被报销30元的人还少了?
关于常宁市水口山镇二医院医保办惊现手写增加项目的回复
1.我院城镇居民门诊报销所执行的政策是由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单位常宁市医疗保险局)制定的。
2.医院没有把发票全收,部分是病人报销后剩余发票自动丢弃的。
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30日
2016-12-28 00:3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