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湖南株洲云龙新城人,是新华联二期项目拆迁户。我家于2015年11月拆迁,拆迁前村镇领导给我们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并承诺和前面拆迁户一样公平、公证!我们也就签了拆迁协议。2016年10月我去村部要安置过度费(安置房没有砌!也不知何年何月能完工!)却被告知我和另外2户已没有安置费!镇领导拿出一张2015年9月的文件,说已取消过度费,当时征收鉴协议时我们并没有见到该文件,镇领导也没有和我们说明!我们的过度费说没有就没有了!试问这样的政府还能不能相信!政府欺骗农民,农民找谁去!
要看这份文件是镇里出的还是县里出的,要是县里出的可能是真的取消了。
您好,对于您提到的您和另外2户没有过渡费的问题,根据调查了解后,现作出以下答复:
株洲云龙示范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9月14日下发了《关于明确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有以下四点规定:
1、引导货币安置方式,妥善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自购商品房)安置的,按2800元/平米*45平米/人的标准给与补助。
2、规范安置房销售价格,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安置的,安置房销售价格按照建设综合成本价核定。
3、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安置方式的,按安置人员只支付十二个月过渡费。
4、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由于您和另外2户都是属于2015年11月新华联二期项目的征拆户,是在《关于明确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后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那么也就需要遵循该文件的 房屋拆迁安置采取自购商品房安置和安置房安置。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1〕2号)文件为什么9月份同时签的有10多家比我们拆后的都有过渡费,而我们3家没有!而且我们3家是签1年合同,他们都是签半年!今年3月签的一家都是签半年!一个政府两个方案对待农民,教农民如何相信!!!
同时共产党领导,却不同等对待,太不公平了!
2016-11-24 08:2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