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又现黑社会:官桥冯家村支部书记组织一帮所谓兄弟,大肆干预、干扰宁远县异地扶贫(富民小区)安置项目,群欧施工人员,把施工人员欧打至重伤后将其强行押往洪家村关押,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关于《宁远县官桥冯家村支部书记干扰异地扶贫(富民小区)安置项目》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街道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富民小区)指挥部、南部生态新城指挥部、舜陵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简要经过
2017年12月1日中午,冯家村冯x波(挖机师傅)与冯x万(挖机学徒)中午酒后去工地上班。经过富民小区排洪沟施工工地时,因排洪沟工程施工人员原是自己而中途变更给他人施工心存不满,趁着酒劲随口发泄骂了几句粗话,当时正在施工的李某、黄某、李某听见后,便前去质问,随即双方发生冲突,并一路追赶着追出富民小区来到水市南路马路上,双方相持不下。
冯家村支部书记接到信息,马上赶到现场,见现场人围得越来越多,很多人都站在马路上面,堵塞了交通。提议双方人员到村委会办公室解决,双方人员都没有发表任何异议。李某、黄某搭冯家面包车去村委会。村支部书记叫围观群众各回各的工作岗位,马上散开,不要在公路上面停留。
到了村委会,支部书记让李某和黄某自己打电话给他们的老板,他俩说老板在长沙,冯书记要了他们老板(姓李)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冯书记说你(老板)在长沙,一下也说不清,那你先叫你的员工先去工作,等你晚上回来,碰个头,再商量看这个事情双方怎么解决。挂电话后冯书记叫李某和黄某去工地了。从李某和黄某到达办公室到离开办公室总共时间不超过5分钟。李某、黄某到工地后,派出所人员已到现场,后双方当事人到舜陵派出所接受调查。
二、处理情况
1、当事人冯x波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
2、当事人李某轻微伤住院治疗4000余元医疗费,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处。
宁远县人民政府舜陵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9日
2017-12-04 08:5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