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仁县水利局长达8年不履行法定职责,却采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刁难湘湾村村民组织生产自救,被迫停工近半年没有处理。为恢复粮田种植,修建河堤的垫资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安仁县人民政府有错不纠,无理驳回复议申请,申请人被迫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于今天已收诉状,但未立案)……可见老百姓为了生存维权有多难!盼望红网和关注民生的政界人士为民鼓与呼!
附:
行政起诉状
原告:扶照军,男,47岁,汉族,农民,家住安仁县豪山乡湘湾村在下组。电话:15096199688。
被告:安仁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凡木兰,职务:局长。
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
原告因对安仁县水电局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的水责停字(2015)09号《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安仁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的安政行复决字【2015】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事项:1、请求查明本案“非法采沙”行为的事实真相,确认原告垫资为墩上组修建被洪水冲毁一千多米长的河堤是合理合法的行为。确认被告安仁县水利局作出的《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无效。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个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本案是一件因地方政府行政机关长期(8年)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却想方设法无理阻挠村民集体组织生产自治自救的行政诉讼案件。
革命老区豪山乡谭湾村墩上组位于安仁县和炎陵县的交界处。一条名叫谭湾河的小溪流沿两边的高山经墩上组有一千多米长的河段。全组现有人口106个共25户,村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一百多亩粮田就处在这条狭窄的小山河两岸边。
由于河道中有不少巨石挡道,造成河床被淤积升高,致使河岸边的粮田经常发生水患。特别是在2007年的特大洪灾时,该组范围内的一千多米长的河堤全部被冲毁了,靠河边的50多亩粮田变成土堆沙洲,因引水排水不畅的问题,造成全组一百多亩的粮田无法种植而荒废了多年。
村民们为了恢复粮田解决吃饭的问题,认为要彻底解决水患的问题,就得用石块水泥将河堤硬化,将河道中的大石头和淤泥予以清除,将堆积在粮田上的淤泥沙石搬走,经预算需要投资一百多万元。由于贫困的原因难以承受,经多次写报告请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但一直没有回音,村民们在企盼无望的情况下,决定利用这条小河道的资源组织生产自救,以堆放在粮田上和小河道中的废土沙石采挖作为该工程的部分经费补偿,再争取政府部门扶助部分资金的方式,采取对外招商引资来解决该项工程的经费问题。于2014年8月14日,墩上组(甲方)和原告(乙方)签订了《墩上组修河堤协议》(全组村民签名)。工程分三项预算:1、全部用水泥石块硬化河堤需90多万元。2、河道中的清淤排石需5万元。3、平整粮田需5万元。三项工程由原告全额垫资承建(甲方配合争取国家的扶助款归乙方)。要求工程在2015年冬全部竣工,让甲方在2016年春恢复粮田种植。
原告于2014年10月19日按《协议》开始施工,至2015年8月31日被安仁县水利局责令停工时,第一项修河堤的工程正好全部竣工了,共使用水泥石料达2780立方,按每立方340元计算,原告已垫资达90万多元。由于县水利局认为该工程是“非法采沙行为”以“保护河堤”为由被责令停工的期间,县国土局又以“破田挖沙”“保护矿产资源”为名责令停工。现在一千多米的河堤虽然初步建成,但由于粮田平整和河道清淤的扫尾工程无法进行。如不及时解决的话,新修的河堤将面临春天洪水冲毁的危险,村民要求恢复粮田种植的愿望不知又要等到何年何月?因此,原告依法于2015年10月25日将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的行政行为向安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于2015年11月10日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以两个被告单位要分开起诉,要求原告即日将复议申请书分开重新打印(县国土局经查实后承认错误,原告依法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却以超过复议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原告不服的理由如下:
一、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在《决定书》上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为下级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做保护伞。事实是:山洪暴发为墩上组的全体村民带来了巨大灾害,造成100多亩粮田荒废了8年时间。作为时刻要关注民生的被告安仁县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上却错误地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残土废渣认为是“河道中的沙石属于国家所有,墩上组无权进行处分”的国有资源财富?将依法应该受理的复议案件毫无理由地驳回,还故意横蛮地将原告于2015年10月25日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推迟了十五天,认定原告是2015年11月10日提交申请超过复议时效的。而被告安仁县水利局于2015年11月11日就作出了《行政复议答复书》,由此可见《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完全错误,导致决定错误。
二、被告安仁县水利局的《通知书》上认定的事实错误,是为自己的失职找借口。墩上组的河堤和粮田被洪水冲毁达8年之久,一百多个村民因此在失去了生存的保障中度过了8年,没有得到任何保护。被告作为“保护河道河堤安全”、“保护国土粮田和矿产资源安全”的行政机关,在这8年中是否履行了自已的法定职责呢?现在村民采用自治自救将河堤建成了,被告却以要保护这些残沙废土的所谓矿产资源来继续危害村民的利益,能心安理得吗?老百姓连恢复粮田种植的经济实力都没有,哪里有钱去办理无砂可采的采砂证呢?
三、本案工程施工的目的是修建河堤,恢复粮田种植,应该要得到政府机关的支持。原告按照所签订的《协议》进行施工的目的和行为,完全是为了河堤和粮田永久性安全的保护行为,原告因施工的需要将挖河堤基脚的泥沙和将堆放在河道中粮田上的沙石杂物废土搬运到自家的场地,进行冲洗加工所获得的一点河沙,可以说是花血本变废为“宝”的环保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和墩上组为恢复被洪水冲毁的粮田种植和修建河堤、清理河道的工程施工行为应当不属于非法行为的性质,是村民要求彻底根治自然灾害的民心工程。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应当要积极支持和引导村民走生产自救的发展道路。因此,原告认为两个被告以“保护两岸河堤”、“保护粮田和矿产资源”为名责令停止施工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欠妥,所认定的事实完全不符合实际,显失公平正义,为原告和墩上组一百多名村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尽量减少遭受水患灾害村民的经济损失,让墩上组的一百多亩粮田早日恢复种植。根据以上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特具状向安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盼早日依法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以体现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此致!
安仁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扶照军
2016年元月7日
当官不为民还害民真是小見
豪山村民的生产自救行为纯属一种义举,理应得到政府支持和扶助。可悲的是,在当今社会里,某些政府官员根本没有一点一滴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完全养成了一种“雁过拔毛”的陈规陋习,把权力当作敲榨钱财的工具,名为“执法”,实则勒索,作恶多端的事太多了,实在令人揪心!令人厌恶!令人反感!要懂得,你们的一言一行在老百姓心目中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呀!更要知道,老百姓生存有多难?对贪官污吏有多恨?对政府有多怨吗?
看到网民投诉县水利局乱作为的帖,我心中也燃起了一股无名火,2013年的旱灾使我记意犹新。正当老百姓的水稻遭受干旱,火急要水,而水利局不作为,致使平背乡黄田村百余亩杂交水稻制种抽白穗,损失惨重。尔后,不但不承担责任,还要老百姓补交水费,这样伤天害理的事都干得岀来,令人气愤不气愤?这样的政府部门,这样的政府官员,还有半点为人民服务意识?现在还在官位上!
支持豪山乡民诉求
安仁水利局自己的不作为。让潭湾村粮田荒废8年之久,玩在老百姓组织生产自救。你们又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刁难.欺压。
政府有错不纠,黑.白不分,视民如草木任意贱踏,不管村民的死活,请问那要政府有何用?
这样顺民意,得民心的工程有关部门说是“违法行为”无非是想留着这烂尾楼的工程好搞上面的救灾扶贫款充鼓自己的腰包。
河堤冲毁长达8年,政府主管部门到哪去了?救灾资金到哪去了?保护水利资源的行动实行了没有?有这样的好老板为民办了这样一件太好事你们主管部门不但不支持鼓励还说违法,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喊着高调的口号救民如水火,为什么8年之久政府一点动静都没有,现在村民企盼无望的情况下自救都有错,真不知道你们居心何在,良心何安?
政府不管村民的死活,谭湾的父老乡亲熬了8年不容易。我们盼到了好心的老板为我们以后有田可种有饭可吃,再不到外面过着流离的生活。现在主管部门水利局这样搞一下,我们的希望不知又要何年何月才能实现?
为百姓办好事,受政府的欺压。把荒州变良田也犯了法天理何在?
政府主管部门8年都没有整治。现在有好心人把这约1000米的河堤修好还说“非法采沙”请政府调查一下这是否有沙可采,是否在开采范围内。
好心办好事,不慎还犯了法要抓就把我们这些村民全抓去好了。请上级调查这项工程是对百姓有利,还是有害。这法犯了我们也愿意。
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和责任,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机构。安仁县水利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对老百姓的利益要时刻挂在心上,多做实事。治理河道水患本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村民多次写报告请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但一直没有回音,村民们在企盼无望的情况下,决定利用这条小河道的资源组织生产自救还要处罚?老百姓实在想不通,更看不懂政府及部门官员的法在保护谁?在为谁服务?难道还要......
只要对老百姓有利,有好处的事,而且还能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就不会错.扶老板你不要走打官司这条劳民伤财\费时耗神的死路,现在社会腐败,官官相护,哪有这么多工跟这些不务正业的闲官纠缠.如地方政府不处理,就带领村民进京上访喴冤,去告这样不作为和乱作的官僚坑害农民!
1、 农民可以享受最占便利的养老、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交个二、三十块钱,就可以享受70%的医疗报销和到年龄领到最划算的养老金且非常方便。爽!
2、农民无拘无束,清闲自由,不仅不交税、费还可以不劳而获的得到粮食、林业等等莫名其妙补贴,且不用看谁的脸色做事;现在耕种田、土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就可以省出更多的时间,没事打打牌,喝喝酒,神仙般的日子。最重要的是拥有最有保障的田、土、林地,只要自己不懒就会有收获,如果实在太懒了或者不想做,也可以把田、土、林地出租坐收租金。爽!
3、农民不用担心城市里发疯似的上涨房价,花个十来万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别墅且不用交物业管理费。更重要的是,农村建房子的产权是无限期的,只要宅基地是你的房子就是你的。让城里人继续当那个永远没有头儿的房奴吧!!爽!
4、农民不用去买价格不断上涨,质量却一再下降的劣质食物。有了自己的土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想吃什么种什么,省钱,绿色环保,自给自足。爽!
5、农民可能得到一大笔补偿金。在所在村被征地、拆迁时,可以得到丰厚的补偿金!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而且在我国人多地少、城市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土地资源将越来越紧缺,所以现在很多大学生打破脑袋想将自己的非农业户口转化成农业户口!爽!
6、农民可以要两个甚至更多的孩子。很多城市人想要两个孩子却政策不允许且很多城里人也养不起。爽!爽!爽!
最最最尊敬的领导们!!!!!!您们可考虑了最最最可怜的下岗工人吗?他(她)们可是上无一块瓦,下无一寸地。
2016-01-07 21:5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