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是湘乡市壶天镇涧山村民李清莲,今年65岁,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一辈子老实本分。但是今年5月21上午,因在反映修益娄高速影响自家农田灌溉一事,希望得到政府解决时,遭到壶天镇水利站副站长邓文姣毫无人性的毒打。给我个人及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经过汇报如下:
5月21,承包益娄高速工程施工的金老板说,上午有镇上干部过来,有受到修路影响的话,可以向政府反映,由政府人员进行解决。上午10点左右,当壶天镇水利站副站长邓文姣、文化广电体育站长彭湘桥、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付冬华三人到来时,我独自一人过去就修路影响自家农田灌溉一事向他们反映,但这三人不理不睬,不管不问;因担心他们不解决问题便离开就坐到他们的车上,但是水利站副站长邓文姣以轿车是他个人的为由(既然过来工作,何来私车一说?),将我拖离车20余米,我拉住不让他们走,便受到邓文姣惨无人道,毫无人性的殴打,并说“打了又怎么样?”、“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的话”,现场有好多群众要他停止行凶,但都劝阻无效,当时还下着雨,邓文姣骑在我身上进行毒打,整个过程持续一个小时多小时!另外两名“国家干部”彭湘桥,付冬华一直在场,但无任何的口头及实际制止举动!!!
事情发生后,我在镇医院进行治疗,家人多次找壶天镇政府及派出所反映情况,但到目前为止,行凶者未露面,镇政府干部负责人只见到过一次,也未到医院看望过,至今未得到处理。
“为人民服务”是干部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老百姓遇到问题,尤其是遇到依自己的力量解决不了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找父母官,把政府以及政府里的领导当天当地当依靠,真要当成肩膀时,不仅不让靠,却翻脸不认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会被政府人员进行殴打!!!
邓文姣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在群众围观的情况下仍然态度极其恶劣,道德败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殴打65岁的老人,给国家干部队伍的形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样的人还配是国家干部?其他两人进行围观,不予以制止,我们的国家干部就是这样对待普通老百姓?难道非要打死人政府才处理?这么简单的小事情是政府处理不了还是我们的干部不作为?正义得不到维护这让我们老百姓怎样相信政府?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恳请各级领导将事实调查清楚,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此事。
现场有人证,有行凶照片,以证明事实。
请求人:李清莲
严惩行凶者 还民众一个公道!
为人父母官,不为民办事,反其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不予理会,甚至灭绝人性的殴打,这种行为令人发耻,请大家相互评论起来,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也希望更高级别的官员能够站出来,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切莫官官相互。
壶天镇镇府官员无故殴打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太 其行为非常可耻 简直是丧尽天良 惨无人道 难道这样的官员也配做我们的父母官吗 希望政府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严惩不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壶天派出所已受理,现正在积极调查当中,请目击知情者积极向壶天派出所反映情况。
壶天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政府官员殴打手无寸铁的老人,还是老太太,简直丧失了人性,这种人还能呆在干部岗位?政府能容忍?也希望壶天政府不光是回复一下而已,尽快解决,给民众一个交代。
2017-05-24 12:1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