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2日,株洲某频道对“满江红农贸市场发生火灾,热心市民奋不顾身发动群众一起救火”进行了报道。
在此之前,热心市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满江红农贸市场没有消防许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芦淞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也亲临现场查看情况,当天正好碰到满江红公司负责人郭诺浩,碰见此情况,郭诺浩却说,这不关他什么事,你们查出问题了再说。说完郭诺浩开车就走,要不是当时该市民反应快,差一点就被他开车撞倒。
2016年8月27日下午,株洲市芦淞区江南商城银滨楼一楼物业公司的陈经理到满江红农贸市场公司去,打算跟他们公司负责人说说这次火灾的过程,还未等陈经理说完,满江红公司负责人郭诺浩却喊来社会上的混混把陈经理轰出满江红公司。满江红公司负责人郭诺浩对他是这样讲的“你们救火是没错,但是你们不该打119报警电话,不该把这个事情告知有关部门。所以,至于你们救火过程中的事情,不要跟我讲,你们丢了手机也好,人员受伤也罢,跟我无关,反正不要找我,你们找政府去。”。此情此景,对于陈经理的遭遇,心里为小陈(陈经理)他们报不平。帮他们灭了火,不感谢也就算了,居然还说出如此良心泯灭的话来。真的让人气愤不已。难道这样的行为就任由他嚣张下去吗?
“安全隐患大,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所幸的是这两起火情发现的早,及时得以控制,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满江红农贸市场发生火灾的现场与银滨楼相隔不到10米远,银滨楼一楼全部都是布匹仓库,另一边就是粮油市场,满江红的负一楼也是布匹仓库,满江红农贸市场楼上和银滨楼楼上都是住宅区,最严重的就是,火灾现场不到2米远还放置着3、4个2米长一个的氧气罐。
一个月内同一农贸市场发生两起火灾事件,“8.12火灾事件”从发生火灾到结束,整个过程中,满江红农贸市场的值班人员居然没有一个人出现在火灾现场。同时,也未看到旁边有任何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9.9火灾事件”发生时,商户们自发提水灭火,也均未看到满江红公司的应急措施。这其中的好多现象不得不让沉思。监管部门哪里去了?满江红农贸市场的消防工作形同虚设?相关责任人不应当站出来对这两起火灾事件进行正面回应吗?
一月两起火灾,这公司还开得下去吗?
关于湖南红网调查函的回复
湖南红网:
接到贵单位关于株洲满江红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调查函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消防安全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举报人多次举报满江红市场无消防证许可情况:
经核查,满江红农贸市场于2009年10月25日办理了株公消安检许字[2009]第050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2010年9月13日办理了满江红农贸市场二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编号为:株芦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031号,2010年12月24日办理了满江红农贸市场二期c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编号为株芦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049号。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8月16日、9月12日举报人两次举报满江红消防设施缺乏情况:
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16年8月17日和2016年9月13日两次对现场进行核查,该市场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完好有效。对发现市场存在少部分灭火器罐体锈蚀和占道经营的火灾隐患现场提出整改后,该单位均当场整改到位。
三、满江红市场两次火灾情况:
2016年8月12日晚约11时,满江红农贸市场外围(早市后坪独栋的一间海鲜门店后墙外)制冷机处发生火灾。着火点与四周建筑以道路相隔,距西海仓库约20米,以北距银宾楼仓库约18米,以西约7米为垃圾转运点。相邻银宾楼员工通过监控发现起火后携带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海鲜店老板及员工赶到后共同将火扑灭。满江红市场值班人员在火势被扑灭后得知市场外发生火情,当即进入现场予以处置。起火事故发生后,我单位迅速派出执法人员会同辖区负责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的建宁派出所察看了火灾事故现场,询问了相关知情人,调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因本次起火事故损失轻微,受损三方同意各自承担损失,当事人愿意放弃火灾原因调查后三方签订协议书。执法人员要求起火涉及的三方吸取教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对各自门面内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电源线路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不要随意停放车辆。责令市场管理方市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一次消防器材装备和电器线路的全面清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维保,对电器线路的敷设,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细致清理;加强市场的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每两小时一次的巡查人员和值班制度落实,选派人员参加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将市场监管范围全部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不留盲点,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016年9月9日清晨约4:10时,新奥燃气公司的专供西海龙苑小区居民的天燃气管道地下部分(位于市场北墙外侧,内侧为海鲜买卖区,外则业主私自搭建简易棚进行经营。)长期受水和海盐渗腐蚀,导致天然气泄露,引发爆燃。事发后,市场值班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扑救行动,消防队员赶到时,未见明火。随后,市新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泄漏点排查工作。我单位联合芦淞区安监局、建宁办事处和建宁派出所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察看,了解相关情况,要求相关方继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在事故现场外围设置警戒线和围档,并派人值守,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目前,西海龙苑小区居民的天燃气管已修复,市场周边违章搭建的简易棚全部拆除。
四、关于市场氧气罐的情况:
我队已将情况反映至安监部门、派出所,计划采取集中供氧的形式取代气瓶供氧,并督促市场规范使用。
株洲市芦淞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9月27日
2016-09-14 12: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