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本人叫胡奖金,性别男,1965年5月5号出生,汉族.现居住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办事处茂林四组,报告人胡奖金与妻子王佩群于2003年6月份通过南县政府招商引资,本人收购县城主要地段南县鑫源纺织厂(面积76.7亩)。并注册为南县兴利泰纺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奖金,于2007年12月8号,南县政府非法处置本人公司棉花880吨,被迫于2008年破产,本人和妻子因此事获刑入狱。(两年零十个月)在押期间,南县政府将兴利泰公司资产1280万处置给王维金,通过本人进京上访后,南县政府又将兴利泰公司的资产处置给王维金的收回。以(棉毯厂的名义卖给湖南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成交价一亿八千陆佰万元整)兴利泰纺织有限公司与鑫源纺织厂签订合同时,棉毯厂已经不存在。
(棉毯厂已经不存在了,南县政府收回的土地就是兴利泰纺织有限公司的。)
2011年兴利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终结,南县政府至今不提供兴利泰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终结的报告书,南县政府法治社会不依法。以权压民,他们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南县政府恢复我兴利泰纺织有限公司破产前后的真实面貌。
报告人:胡奖金
政府应该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018-06-23 16:0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