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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幼儿园“藏身”金穗苑商住楼,安全隐患何日休

2018-11-11 20:48:34发布4次查看
幼儿园“藏身”金穗苑商住楼 强奸民意安全隐患何日休
近日,据一些家长反映,民安镇兰精灵幼儿园将联合天一公司杨副总经理,合作开发搬迁幼儿园至龙山县原种子公司院内金穗苑小区。同时,这家教育机构对外宣传称:比公办学校提前一个月招生,今年8月正式开学,将与思源实验学校合作,保证所有学前班孩子100%进入该校一年级实验班(重点班)。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举办民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场地和办园设施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幼儿园的总面积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户外独立活动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幼儿园要配有游戏活动室、保健室等。园舍应设在非商业性3楼(含3楼)以下的安全区域内,严禁在商业住宅区和工业污染危险区内开办幼儿园。
在匿名询问龙山县原种子公司院内金穗苑小区业主100名后,仅有1人听说过此事,99%业主表示了个人的愤怒,对幼儿园“藏身”商住楼提出了严重的抗议,广播系统噪音污染、食堂锅炉安全隐患、接受幼儿上、放学的人流……都将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与休息。
据此,金穗苑小区业主表示,如果无良开发商强奸民意,让商住楼开办幼儿园,我们将进行集体抗议,同时向上级房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切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
那个勾结,业主就要找他麻烦
一定要和平解决 比如打横幅 挂标语 堵大门 物业墙上喷红字 红网投诉 天涯论坛发帖 这些建议莫搞
小区开设幼儿园、商店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同意才能开办。《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宅楼不能改变性质用作他用,不能开办幼儿园。找城建局去。另外,看看幼儿园是否有办学资格,如果没有,向教育局举报。
坚决支持楼主,我也是其中一名业主。按国家幼儿园建舍的相关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同时,国家教育部和住建部有关托儿所、幼儿园园舍建立的相关政策的强制性规范,园舍建立不得超过3层。何况这里还是成千的密集居民居住区,本来就足够拥挤。不过,深信天一公司的向总和彭总凭在龙山开发商中的好口碑,定会三思而后行。但愿:找到天一找到家,而不是“糟到佳”。
原来还以为他是龙山唯一还有点良心的开发商,现在看来,呵呵,真的是无商不奸。这个幼儿园要是能开学,哪真是龙山的一大笑话了,可能也是中国首创了!
我先前就纳闷一楼架空层干什么的?原来是用来做生意赚钱的。不妥呃!至于何用途,应该要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向,彭在龙山开发商中有好口碑?都是奸商而已
极力支持楼主的意见。我们几个亲戚都是在这里买的房子,开发商当初的承诺和实际相差太大,如外墙没有贴瓷砖而是刷的墙漆估计过不了几年就会悔色脱皮,当时卖房子的时候表态要装德国合资的品牌电梯,现在却是什么成套设备公司的杂牌电梯,我亲身体念过几次电梯从十几楼掉下来的惊魂险情,好多业主都讲有过类似的吓掉命的经历都不敢坐电梯了,这样迟早会出大问题的。还有房子建筑质量细节毛躁,楼栋之间距离过近等等问题,莫讲了,在这里买房子真的后悔死了。
龙山红网反映的此小区楼盘的问题确实如此,给100个赞
8楼反应的问题属实,我也有同感,特别是我们那栋楼的电梯响声好大,又摇摇晃晃的,好像要散架的感觉,太可怕了
我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各位反应的情况属实,我也补充几点,这里的杂牌烂电梯真的是差得日王混,还有小区的绿化也不达标准,公共设施配套也不到位,还讲什么高档小区,都是敷衍业主,唯利是图
2015-01-24 18: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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