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阳春,男,中共党员,退伍老兵,身份证号码: 432302195310250***, 联系电话:18711731380,本人系沅江市琼湖办事处白泥湖村菜队一组村民,现实名举报湖南省沅江市琼湖办事处于2017年7月29日上午10时许在沅江市琼湖办事处白泥湖村菜队一组强行(在我不知情,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用挖机挖了我及其他村民的土地,准备他们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后了解我们这边的土地根本不在污水处理厂的项目用地之内。
在村民的极力阻止下,施工方态度强硬,说工程得到了村委,办事处的批示,让我们不要“无理取闹”甚至对据理力争的村民扬言:你到时不知道怎么死!态度之嚣张,令人发指!事情发生后村委,办事处没有一个出来应对。愤怒无助的我们只好拨打了益阳市政府的投诉热线,答复是要拨打沅江市政府电话,打到沅江市政府又被告知要先打琼湖办事处的。
最后打到办事处,由于我们担心无人理睬,加了句:你们要尽快来处理哦,不然我们就要向上级甚至中央反映啦,谁知这句话就若恼了接电话的人,完全无视事情的紧急,竟然态度恶劣的在电话里和我们争吵起来,并说不要拿中央来吓我们!
我们气愤得浑身发抖,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们的权益被侵害了,他们没有一个说法,只因为听了让他们不爽的话就这样对待我们这种弱势群体,完全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眼里。这些电话打完了,等到快十二点也没有人来和我们联系,我们只好到处找到了村里的领导,几经协商才同意下午他去请办事处的领导来和我们谈。
我们克制的等到了下午四点多,才看见村支书,队长和一位办事处拆迁办的负责人袁主任姗姗来迟,进门后根本没有就他们挖机强行进地挖掘的事做个道歉而且是毫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违法的。
特别是那个袁主任,一副官僚作风,我们询问他为什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挖机挖地,他傲慢的回答,这是市政府的项目,要求村民无条件服从,在双方争执中由于理亏怒斥我们有什么资格质问他,我们解释没有质问,只是询问,并问他作为领导为何对待村民态度这么恶劣,他竟然说他天生嗓门大,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看到这些情形,我们深深感到他们根本不是来协商解决问题的,而是想强制我们按他们的意愿解决他们的问题的。
果不其然,他们接下来就“苦口婆心”的劝我们趁这个机会发笔财去城里生活,我们说可以服从市政府的安排,前提是要把这次征收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格证等让我们看看。得到的回答是这是政府的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你们只管签字拿钱,其他不用我们管的。我们反复要求,还是回答说他们也没有看见过,只是上面的领导只要求他们做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而在这期间那个所谓的办事处的领导袁主任早就不知去哪里看风景去了。剩下的村支书和队长反复强调我们最好签字走人,不然就在我们门前的村级公路加宽3米作为以后施工项目的主要通道。我们说修这条路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村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他们说所以你们还是早点签字搬走咯!
对于以上和他们打交道的过程,作为一个农民我们深感愤怒,对于地方政府我们又无可奈何,但还是相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会为我们做主的。所以我今天实名举报,敬请各级相关职能部门介 入调查取证,中止其违法拆迁行为,查处相关责任人员,还我们一个和谐、法制的社会!
污水处理二厂征拆工作街道采取干部包干到户,一一上门对拆迁户进行政策宣传,在拆迁户同意签字后,才开始拆迁工作,不存在强拆的现象。
琼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日
感谢红网这个平台,让群众的诉求终于得到了办事处的关注,虽然回复是坐在办公室想出来的。事情发生已经几天了,我们当时就打过电话求助办事处领导下来村里看现场,作处理,遗憾的是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处理!我们有视频、图片以及村民作证,挖机挖到了没有办理任何同意土地征收手续的村民土里。
即便是干部包干到户,难道你们就连正常的监管都不需要做了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前天我人在外地有点事,街道办的人打电话说要先用挖机动用我家的地,我说等我回来再谈。他们说没办法,现在要先应付上面领导的检查。一个工程是一天两天能谈下来的吗?现在上面领导要要检查了,火烧眉毛的要动我们的耕地。连谈的问题都被拆了一要放在后面。还承诺说会给我们高价赔偿(而绝不是青苗补偿)。等到上面领导检查完了,他们的乌纱帽保住了,所谓的高价赔偿承诺也变了了一句屁话。耕地被毁了,房子也被拆了一部分。满塘的莲蓬也没得了。我们是靠这些耕地养家糊口的地地道道的农民啊。请问谁来替我们做做主?昨天我们组的组长通知我们,就这两天街道办的人就要来强动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街道办的回复真是很精彩,说什么“污水处理二厂征拆工作街道采取干部包干到户,一一上门对拆迁户进行政策宣传,在拆迁户同意签字后,才开始拆迁工作,不存在强拆的现象。”那现在街道办的这些所作所为又算什么?政府部门说话不应该板上定钉的吗?不应该是一诺千金的吗?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起来,来实地考察考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希望街道办的领导们兑现你们的承诺,不要失去了民心。
2017-07-30 11:4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