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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雇请北京绑架押返1名湖南访民仅15000元

2018-11-11 19:32:17发布10次查看
花垣县雇请北京绑架押返1名湖南访民仅15000元
我因花垣县法院故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汽车修理厂)三次重复查封后非法变卖给第三人,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听信法院汇假报、作伪证,对本人多年来的申诉不引起重视,对花垣县的法院违法行为一直姑息,导致本人十多年来多次重复上访北京未果!两次被拘留(地方政府不给拘留证)。所经营的二级汽车修理厂被迫停业13年之久,已卖房.卖地.倾家荡产,一家人流离失所、无职无业、无家可归,债台高筑,生活无以为继!
2013年7月10日,花垣县委书记大接访,本人根据信访条例多次向县委各级部门提出要求答书面复,并提起书面申请报告,至今没有任何答复;今年3月的两会我再次去北京上访,县政法委书记电话对我说:“你回来这两天研究把你的案子做出处理”把我从吉首火车站接回至今也没有给当事人我任何结果!9月27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访政法委书记电话叫我回来说把我的案子做出处理,至今还是没有结果。地方领导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我该怎么办?
2014年10月19号下午2点,我从花垣县出发坐火车去北京,于10月20号下午1点30分到达北京西站,刚下火车走入出站口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歹徒逮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情节的,从重处罚“。我要他们出示证件被他们拒绝。我跑出出站口自动电梯上被人追赶,掉头回来又跑入另外一个自动上升的电梯上又被围追堵截,叫他们出示证件他们都一直拒接,后来我才发现我们县里面几个截访干部却站在旁边(我不知道这帮抓我的人是受谁的指使,他们为什么要抓我?他们没有出示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的规定)。
县截访干部说:“老张你还是回家,我们无权跟你解决问题,只是奉命劝你回家而已”,我说:“你们不能给我解决问题我就不能回去”,我在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我相信有朝一日我在京见到习主席时我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的”,后来被他们这伙人强行把我扭送到一辆东风日产车牌为:京g.m5399,车主为刘老板。当时我要报警,被他们强行抢走了我的手机,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另外还有三人都是在车站门口强行抓我的同伙,他们说:“你是花垣县危险人物,我们是你们花垣县政府花15000元雇请我们和车把你逮住送回花垣县的,他们叫我们打你我们就打你,你最好配合我们,不要和我们过不去,只要把你送回家,我们跟你们花垣政府这笔生意就算做成功了”.
10月21号中午12点钟,我被他们强行送到了花垣县信访局,而后被花垣县三角岩派出所民警用车把我押回派出所楼下审讯室进行笔录。
《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明文规定:“各地方没有北京市案发地派出所移交地方处罚的移交手续,各地方就无权进行处罚处理。训诫书本身就属于警告类轻微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不管进行什么样处罚之前都必需要有询问笔录,且只有案件发生地当场执法警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别人无权进行执法训诫”。“驻京办无权开具假训诫书对本人进行训诫,属于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无执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和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有关人员乱用职权、渎职犯罪、违法乱纪、私设公堂、强加罪名、侵犯人权、限制人身自由,公然违反党纪国法的胡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予以开除公职。
张正美 电话:15274331058
2014年10月22日
国之耻辱啊。习主席啊,冤民在等你做主,老虎多,苍蝇更多,没了苍蝇就饿死老虎!
说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倒不如说是有势力的产业联:什么拦访、截访、看访、卖访、拘留、法教班等等。不知花多少费用就是不解决问题,这叫法制社会吗?真有特色…这些弱势访民说实话真是看不到—丝的光明 ,看不到地方党的伟大在何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何时能够在地方贯彻落实到位?!
中央.中纪委反腐近两年了.都沒镇住.王岐山书记讲得好''变本加利''.但是一定要采取紧急措施.沒有冤情就沒有访民.苍蝇是直接吃人的真老虎.更应严打!
地方这帮疯子已经不会做人事了:象国家有活动、中央开会等它们全群下山咬人,平时干什么呢?可能就呆在山上吃,吃饱了就组帮互相咬吧,不然的话哪来这么多访民上访呢?!
地方政府太腐败了,公检法独职失职,他们象流氓地疲,残害百姓的头号杀手
访民上北京是有冤情.不会无故上访.主要是地方政府太黑.冤情就是地方组伿造成的.望中央彻底反腐.救万民于水火.
  这是中国的地方特色,有法不依违法不纠
花垣苗人三对三男三女愤击鸣冤鼓
白龙一双一公一母怒观花垣不平事
拦访、截访.绑架、关押访民.实际就是地方腐败官员心虚.是怕访民揭穿了他们的贪污腐败嘴脸.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访民一定要下死決心.要看到习总反腐的利剑会扫除一切贪官污吏.胜利就在眼前!
相信有一天国家的法治制度健全,法律不再向权,钱,势倾斜,凡是发生于社会生活中一切矛盾和争议,双方不管是有钱有权有势或者是无钱无权无势的当事人都能依法到法庭上摆事实、讲道理,法官又能客观公正的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所产生的矛盾和争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让所有的社会矛盾都能通过法律这一人类文明的方法予以解决,信访制度就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就让位于法治制度“马放南山、兵归料库”了。
信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特殊国策,在政界有说是好国策,有说是糟国策。有官说访民能坚持不懈的向国家机关信访提出诉求,是广大访民对执政党对国家机关正义的信任,是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民心的大好事。有太把自己当做官的官员却说:“访民信访部信法冲击了国家法制的统一与权威,是对官员权威的害”,对广大访民恨之入骨,利用公共权力给访民强加“刁民”,“精神病”,“破坏社会稳定份子”,“政治上危险之人”,“诈骗犯罪”等等罪名强行把上访之民关押起来
以本人信访二十多年的深刻体会,不是访民信访不信法,而是国家法制之路不畅。人民法院对民告官案件,要不不立案,要么受理了长期放置,不审不判,访民为了生存,唯有越级信访,寻求国家正义。这是大多访民产生的根本原因。
再则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为官之道,如能以厚民生、以民安而无忧为本,及时解决访民的有理诉求,民则得以安居乐业享太平盛世风光、天伦之乐,访民何须风餐露宿、草席裹身的奔波于上访之路,为官者何须为长年的裁访、堵访而心灵不安,我们的社会何须因大量访民的长年上访而带来动荡不安。
对于地方长官来说,最怕的就是群众上访和上访的群众!曾几何时,群众上访就那末可怕吗?地方长官究竟怕什么?
归结起来,地方长官有“四怕”:
一怕到上面“告黑状”:对于心虚的地方长官来说,行政不作为,以权谋私,生活糜烂,就怕上访的人到上面去告自己的黑状;
二怕给当地“捅马蜂窝”:对于不求上进但求平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地方长官来说,对下面的事“捂盖子”、“贴膏子”,怕上访的人到上面“捅娄子”,使当地保不了平安;
三怕上级批评“群众工作没做好”:对于一心只想往上爬、视自己的政绩利益于群众利益之上的地方长官来说,最怕群众上访,因为各级领导都签定了信访工作责任状,中央我不知道,但从省、市、县、镇每一级都有责任状,一级管一级,上访的人数、次数、规模、级别达到了上限,就要“一票否决”,不但升不了职,而且连“先进”也拿不到。
四怕“丢掉乌纱帽”:对于利欲熏心、官瘾十足的地方长官来说,群众上访一闹,弄不好,“影响了安定稳定”,就会拿掉你的“乌纱帽”,岂不是又丢官又丢丑!
依法治国,花垣县公,检,法滥用职权,超越管辖,雇请北京黑帮在北京站拦截绑架殴打访民,,违宪执法刑拘依法检举控告人,这才是共产党的败累!
上访!对旁观者是一个故事,对当事者是灾难深重的万丈深渊!将心比心,地方政府你们良心何在?
侦破恶性案件无术,镇压平民百姓有方,这就是当代地方公安的看家本领!
: 国家这么下大力度的整治腐败,花垣还是很严重!
中国为什么那么多访民,就是问题在当地得不到解决司法腐败,才满怀希望千里条条耒到北京,但到北京我们的首都问题非但沒有解决得到的确是被当地腐败政府.带回拘留甚至判刑,有的被警查打,这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腐败政府就像地皮污赖,警查就像土匪流氓,这就是我们中国的特色,但是警查政府是保护人民的呀,只有逾到清官中国自然就没有访民。望中央彻底反腐.救万民于水火啊!
财政是爹, 银行是娘,公检法的是流氓 , 这是我们地区的真实写照!
2014-10-25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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