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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25元,常德汉寿电力公司霸道停电的依据在哪?

2018-11-11 15:10:20发布4次查看
3月25日买好菜,12点准备做饭,突然停电了,以为电力检修,于是出外吃饭。晚上七点回家,家里还是一团漆黑,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得知被停电的原因是“拖欠电费逾期未交”。后我答应就这两天就会去交,在我的再三恳求下这才恢复。不料我26日有急事一大早就去了外地,27日晚返回汉寿,家里又一团漆黑,又给停电了!当时只有一个感觉,无比愤怒!
突然停电,不仅给生活造成极为不便,而且还可能带来不小的损失,比如冰箱里存放的食物解冻或腐烂、工作中的电脑数据丢失等。这些显而易见的后果,供电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对突然停电不能不慎重。
居民用电欠费,通常来说并非“恶意拖欠”或“拒不交费”,有的往往只是事忙疏忽大意,没有及时缴纳。欠费归欠费,欠费可以收滞纳金或违约金,但供电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要停电该走哪些程序?
再来看看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欠费逾期后收取电费违约金,经催缴仍不交清电费的客户将终止供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规定:“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程序”?《供电营业规则》第67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停电前三天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对用户停电是一件非常慎重和严肃的事情!但汉寿电力局根本没有按国家的停电规定程序去做!我欠费25元就几天时间到底给你们汉寿电力局带来了什么损失,你们却给我带来冰箱食物的变质,生活的不便和精神上的无比愤怒!有人权的公平吗,有法理吗?!
我只有上红网来寻求此事的公平公正!我只有两点要求:第一,汉寿电力部门给用户停电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程序去办,不能霸道自作主张!第二,对于我物质与精神方面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我在等待部门领导给出令人信服合理的说法,欠费25元逾期四天,选在中午做饭时强制停电的法理依据是来自哪里?!?!
强烈要求赔偿,欠费电力局收滞纳金,突然停电,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理当赔偿,这才叫公平。津市电力局也是这样。
电老虎又发威了!以法治国?
根本没职能部门出面解释,说也是白说!
自己也责任呀,通知你了,你就交呀,再说去外地,远门,可以多交些,朋友可以友帮忙呀,多多理解别人的一些,公司好管理。
一段时间没上红网,没想到事发十多天后回了,但回的内容回避了我想要知道的东西,我问的是欠费25元欠费就几天时间就强制停电的法理依据是出自哪里,而你们只是强调给我发了几次短信如何如何,关键是你们这种操作程序是来自哪里?!你的短信有合法程序作支撑吗?,没有那就是无效短信!你回答的东西回避了我想要知道的东西!
既然电力公司已经两次告知,你就应该检讨自己了,说实话,现在他们的服务较以前是天壤之别了!
只有电力本系统的人才会替自己说话,稍微有点良知的人都会知道,欠费25元就几天时间就强制停别人的电肯定是存在运作程序的不合理的!国家法定的电力条例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内容的!这恐怕只有汉寿电力局才会有这样的奇葩,说白了就是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提高轻松自己的工作效率!把动不动就停电作为一种在最短时间内把钱收上来的一种大棒手段,消费者的人权利益在你们眼中算个鸟?没有合理合法的程序作支撑,你发再多的短信可视为无效掻扰短信!
还说现在的服务和以前是天壌之别,我要告诉你的是,在以前你们按国家正规电力程序走的那些年,我从未欠过你们一分钱,也没遭遇过一次停电,也从未和你们发生过一次矛盾!
你们强词夺理,一直不承认自己从自身利益出发,违背国家法定的电力程序,自作主张制定霸王程序。其中产生的弊端,漏洞和不合理!
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有理才会有底气在红网发帖!不信咱就让这事情继续下去看结果如何?!
是的有一次我家欠了几十元电费,沒通知也停了,烦死了找了好多人才开通,好不方便,他们太无聊了。
2016-03-27 2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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