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上级:
希望您们能花一点点时间来阅读这来自教育一线教师的心声。
我是大通湖区特岗教师,我们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从上班半年后开始的,但近日我们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无故被停缴。大通湖区特岗教师知晓这一消息后,就通过各种渠道问其原因,最后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回复了我们。回复如下:
各位校长,主任:
最近就特岗教师向市长热线反映五险一金问题情况反馈如下,请及时向特岗教师做好政策宣传。
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与在编教师待遇同等对待,这个政策一直没有变,2018年元月起也不会停缴,只是扣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发生了一些变化,由原来的财政统扣改为单位统交,以后编制系统内的都是这种缴费方式。
2017年12月以前我区的特岗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操作是与在编教师同样操作的,应2017年社保改革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明确规定:“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从2018年开始,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财政不再实行统扣,而是发放到个人,再由单位从个人手中收取后统一交到人社局社保所,录入企业系统。2017年12月之前的缴费也要全部清理出来,返回单位由单位集中向人社局社保所缴费,缴费基数和比例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三年服务期满定编后再合并转入事业系统,缴费明细和工龄与在编教师仍是同样对待。至于查不到社保信息,这是因为特岗教师目前暂没有编制,他们的缴费信息还不能录入系统,如果要查缴费信息请到大通湖区人力源和劳动保障局大厅社保所查询,咨询电话:胡所长? 13873765455。同进请嘱咐教师文明咨询。
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元月29日
本想着我们特岗教师的权益有了保障,可是没有想到的是除了上面这段话,大通湖区至今都没有实质性解决这件事,问无结果!
还有我们之前缴纳的社保,通过人社客户端查询,只能查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还有大病互助,另外的养老保险只能在大通湖区人社局查得到!国家规定特岗教师享受编制教师同等待遇,大通湖区特岗教师享受编制教师同等待遇在哪里?五险一金待遇现已变成了一纸空文。
望领导能解答我们的疑惑!
国家一直说抓乡村教育,保障乡村教师的利益,可实际情况真的有吗?即使在爱教育,也会被现实打击的一文不值。条件差能忍,工资低明白,可该有的五险一金,都没有,从2017年到现在快一年,五险一直没交,一金交了半年,可现在连一金都停了四个月,向上面反应,跟踢皮球一样,不知道不明白,无解释,有解释的就是含糊不清,如果上面有红头文件下来,说特岗教师的五险一金不交,我们认,可现在并没有红头文件,就是不给我们交!!合同书上明确规定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实际我们并没有享受到,连最基础的五险一金也没有,而提���离开,违约金实施的非常的好(不交钱不给档案)。恳请告诉:不交五险一金给个解释,提前离开是否可以不交违约金(毕竟你违约在先)
关于特岗教师“五险一金”问题的信访答复意见
2018年3月30日,我局收到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转来的信访件《益阳市南县大通湖区特岗教师不交五险一金为何由?》的信访件。对此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依据政策答复如下:
一、特岗教师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第四条规定“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本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省年人均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财政负担。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设岗县财政负担。”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聘任期内,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具体范围指:(一)单位范围。指全省境内各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二)人员范围。指上述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编制管理规范确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编外人员、无单位人员、其他类型的参保人员,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起,原试点中不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改革后的新制度参保范围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包括已离退休人员),整体纳入并执行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原则上由原试点对应层级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接收。”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在聘任期内,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同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根据湘政办发〔2015〕38号和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规定,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未纳入编制管理,因此不能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制度参保,须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二、特岗教师如何参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我区特岗教师隶属于区社会发展局管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由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向“五险”经办机构申报特岗教师参保事宜,并对特岗教师应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代扣代缴。
三、特岗教师的参保现状
据调查核实,我区现有60名特岗教师,是2014年至2017年期间招录的。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区社会发展局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缴费标准为聘用的特岗教师申报了缴费基数,并由区财政统一代扣代缴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个人部分。根据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的规定,需待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开放后,才能办理续保缴费等业务。
四、我区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参保续保问题的处理意见
1、按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自聘用之日起为特岗教师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2、因当前正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实施过渡期,部分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尚在探索建立中,需要逐步予以落实。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正式运行后,区社会养老保险所将对特岗教师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的缴费数据进行清理和转移;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特岗教师2015年8月-2015年12月及2018年度的参保缴费资料,并按月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
五、关于查询不到社保信息的问题
因目前我区特岗教师的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清理转移工作尚未完成,因此需待养老保险关系转接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方可通过智慧人社、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等查询到个人的参保缴费信息。
大通湖人社局办公室
2018-03-27 12:3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