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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坐石乡干部带领城管上路查扣车辆

2018-11-11 11:33:23发布5次查看
本人王堂于2017年1月17中午12:30左右驾驶一辆湘k.cs176摩托车,行驶在公路xk50光溪岔路口路段,遇到坐石乡干部带领城管等多人上路查车扣车。请问坐石乡干部的做法是否正确是否违法?坐石乡干部是否有上路执法的权利?请问交通法里有那一条规定坐石乡干部等多人有上路查扣车辆的权利?请政府领导为我做主。
对于栗山村王堂反映其摩托车被坐石乡政府交管站扣车乡政府干部是否有上路执法权利事项的信访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王堂,男,汉族,出生于1990年10月,身份证号码:43252419******7038,系坐石乡栗山村(现合并为毛坪村)一组村民。
二、信访人基本诉求:
所驾摩托车被坐石乡交管站人员扣车,乡干部是否有上路执法的权利。
三、处理情况:
2017年1月17日,坐石乡党委委员彭育奇、公路交通主管领导谢冀中率乡交管站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人员为派出所康小平(警号:xj0480),交通管理站协警王韬(协警号:xj0475),刘雄(协警号:xj0476)及城管队等7人。当天上午,王堂驾驶他人摩托车湘kcs176行驶在公路xk50光溪岔路口路段,因其车载遮阳伞被整治小组查处,发现此车属非法改装车辆,也未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王堂回家后带来了车辆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发现其车辆年审已过期,保险单已过期。根据新政办函[2016]119号《关于印发新化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交安[2016]21号《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坐政发[2016]37号《坐石乡道路交通暨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依据,乡交管站工作人员对王堂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予以扣车是合理合法的,有效遏制了本乡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无”摩托车上路行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王堂本人也已通过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和学习,自愿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
2017-01-21 0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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