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2016年3月12日,我被嫌疑人砍伤,当天报案后,4月10日才有干警来问我的材料,我现在瘫痪在床,不能下地,我家境贫寒,母亲疯癫。据案发时间已有两月之余。每当我打所领导电话咨询案件时,他们给我的回复都是“还在侦查中,你别急”。但是据我所知,嫌疑人每天都大张旗鼓的出现在街上,我问起领导时,所领导对我说,“对方已开出条件,正在协商,很快会自首”我不得其解的是,刑事案件不是应该先抓人的吗?怎么领导还和嫌疑人谈条件去了,这其中是否有隐情?当我知道嫌疑人被澧县公安局因其他原因拘留后,我问起领导,领导说“不之情,等他出来自己会来自首的”,不但没有网上追逃还处处袒护,.....如今的法制到底怎么了,难道有钱真的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公理为在?这样下去,谁都可以杀人了,人家都瘫痪了,还不抓起来。告,,,把当地的公安也告上去
公理为在?这样下去,谁都可以杀人了,人家都瘫痪了,还不抓起来。告,,,把当地的公安也告上去
尊敬的网民您好,对于徐津被故意伤害一案,我局一直在积极跟进中,在侦办过程中发现,该案嫌疑人因涉嫌其它犯罪已于5月26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我局已与澧县公安局多次联系,并向澧县公安局通报关于此案的办案情况,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侦办。在此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民警一直都是全力侦办,不存在有包庇犯罪,徇私枉法的情况发生。
津市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7日
津市三洲驿派出所是出了名的甩手衙门
我是受害者,津市公安局推卸责任,忽悠百姓,事实是澧县公安局抓了嫌疑人后,津市公安局并不知情,还是我告诉他们的……不仅没有网上追逃,还安慰我,说等嫌疑人自己到公安局自首
2016-05-22 09: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