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拍照片到镇政府举报违法建筑遭遇主管副镇长暴抢手机
2012年10月15日,本人花三千多元钱买了三星新手机,拍摄了该违法建筑毁坏良田打基础的照片去桥头河党政办公窒反映,坐在办公窒主任陈岳平身边,陈岳平拒不听取我的反映,也不作记录。被主管抓信访,政法,城建国土的副镇长周颖,办公窒主任陈岳平(之前多次电话投诉娄底市涟源市政府办公窒,工作人员回答说:“先向桥头河党政办举报”)以我录音录像为由(抢我手机交派出所检测沒有录音录像),指挥镇综治办共计7人对举报本人实施暴力劫抢本人手机的人身攻击,镇综治工作人员还威胁我说“你到人民政府撒野,把你从楼上摔下去,政府花几十万将你安葬……”等令人发指的语言。周颖和陈岳平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行为。符合《刑法》第254条之规定,构成报复陷害罪。并且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侵犯了举报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手机损坏)。不予严惩,难以平民愤!
发帖人:周梦才
手机:15673828550
2017年3月30日
看你告了好多人
桥头河油水最多!!镇府当然最黑
上下勾结,串通一气
官官相互有牵连,除非涟源市官员彻底更新,否则,你们的举报徒劳不算,反而会引火烧身!
大家发现没,这位哥哥差不多天天被人欺负,举报。
李付明到桥头河任党委书记期间,本人多次要求他处理信访案件,看到他不可一世的态度时、本人语重心长的给他讲了两句成语:一句是:”水可载舟、亦可覆丹"二句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7-04-21 09:4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