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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嘉禾县孩子入户问题

2018-11-11 3:12:02发布11次查看
我是车头的,我问一下我的第三个孩子的户口怎么上。
你好!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出生登记的对象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申报出生登记时,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系非婚生育确实无法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的,提供一方户口簿、身份证。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可凭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者接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3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的户口补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或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村(居)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我的孩子现在四个月,带着出生证明,孩子父母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申请孩子落户,门槛是超生,要有巨额罚款的发票才能办理孩子落户手续,请问交不起巨额罚款,我孩子是不是就成黑户了。
2016-02-28 16: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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