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慈利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我叫戴奎香,系慈利县零阳镇龙坪居委会四组居民,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本组组长刘和平(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害他人利益,中饱私囊。
慈利县供水公司城北二期工程地块征收涉及我组地域,所有征地款项现已到位,全组总补偿金额为1687590.00元,正待分配到户到人,现就四组组委会研究的分配方案中组长刘和平的补偿金额与实不符的虚假信息予以举报。
虚假内容:土地面积虚报0.76亩,拟非法所得36404.00元
树苗补偿款:0.76亩,拟非法所得13680.00元
刘和平实际应得:土地面积:0.2亩,实为9580.00元
树苗补偿款:0.2亩,实为3600.00元
根据以上数据显示,刘和平利用职务之便拟强占补偿款50084.00元。
望政府有关部门据实查办,维护群众利益,给我组组民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严惩腐败。
后附:组委会征地补偿发放表复印件
举报人:戴奎香
2017年4月26日
戴奎香同志,你于2017年4月26日网上举报龙坪居委会四组组长刘和平套取征地款,新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派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面积虚报0.76亩,拟非法所得36404元”问题
经查,四组组长刘和平在县供水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征地共有3处土地被征收,第1处面积为0.76亩,系其本人承包地;第2处面积为0.47亩,其中0.2亩为其本人承包地,0.27亩为开垦组集体荒地;第3处面积为0.36亩,系开垦组集体荒地;刘和平实际土地补偿面积应为0.96亩,其中0.76亩按47900元/亩补偿标准,应补偿36404元。因居委会要求组长不牵尺、不记录,只参与,故所有土地面积均由四组代表李春兰、易吉炎牵尺丈量,各户补偿面积及金额现已公示,不存在土地面积虚报0.76亩,拟非法所得36404元。
二、关于“树苗补偿0.76亩,拟非法所得13680元”问题
经查,四组组长刘和平第1处征地0.76亩,系其本人承包土地,在该土地上栽种杜仲树,已经成林,还栽有其它树木。按18000元/亩补偿标准,应得补偿款13680元,不存在拟非法所得13680元。
县新城区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2017-04-26 16:13:18
